出口退稅方式對稅收有何影響,出口退稅稅率有哪些改變

2021-05-04 07:53:54 字數 1526 閱讀 7184

1樓:智障班班長

出口退稅稅率的改變:

一是原來徵退稅率一致:徵17%退17%、徵11%退11%。調整為徵16%退16%、徵10%退10%。

這種情形雖然增值稅稅率下降前後都是徵多少退多少,徹底退稅,但由於徵稅率的下降,相應減少了企業的資金佔用,對出口企業的影響中性略偏多。

對外貿企業而言,取得的進項發票是5月1日前開具的,通常按老退稅率計算退稅,5月1日後開具,通常按新退稅率計算退稅。這種情況無需籌劃進項發票的開具時間,徵多少退多少,徹底退稅。對生產企業而言,5月1日後報關出口銷售的按新退稅率計算免抵退稅額。

二是原來徵退稅率不一致,又分兩種情形:

只降徵稅率,不降退稅率。比如徵17%退13%、徵11%退5%,調整為徵16%退13%、徵10%退5%。這種情形徵退稅率比略有提高,對出口企業的影響中性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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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的主要目的

1、增強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是發達國家的主要目標;

2、降低外銷成本、鼓勵出口以帶動國內工業。發展中國家在採取高關稅保護國內產業時以此為配套措施。由於高關稅使出口產業的投入物進口成本上升,而不利於出口業的發展。

退稅對國內經濟產生的負面影響:

1、稅收的徵、納雙方工作繁重,且造成出口廠商資金積壓負擔;

2、騙稅現象。不良廠商利用假出口真退稅,冒領進口稅款,或者國內次級原料加工出口,冒領進口原料退稅;

3、不利產業結構均衡。由於工業發展中上下游之間的不協調,廠商急功近利,偏向於加工工業,而不願投資於基礎工業,以致基礎工業發展緩慢;

4、利益分配平均的難度極大。同一製造品的相關產業之間(上下游間)很難在退稅問題上達成妥協。

出口退稅特點

1、它是一種收入退付行為

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參與國民收入中剩餘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出口貨物退(免)稅作為一項具體的稅收制度,其目的與其他稅收制度不同。

它是在貨物出口後,國家將出口貨物已在國內徵收的流轉稅退還給企業的一種收入退付或減免稅收的行為,這與其他稅收制度籌集財政資金的目的顯然是不同的。

2、它具有調節職能的單一性

我國對出口貨物實行退(免)稅,意在使企業的出口貨物以不含稅的**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這是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的一項政策性措施。與其他稅收制度鼓勵與限制並存、收入與減免並存的雙向調節職能比較,出口貨物退(免)稅具有調節職能單一性的特點。

3、它屬間接稅範疇內的一種國際慣例

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實行間接稅制度,雖然其具體的間接稅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間接稅制度中對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而言,各國都是一致的。

為奉行出口貨物間接稅的「零稅率」原則,有的國家實行免稅制度,有的國家實行退稅制度,其目的都是對出口貨物退還或免徵間接稅,以使企業的出口產品能以不含間接的**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

2樓:慧稅

將瓷制衛生器具等108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等380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

您可以到出口退稅諮詢網-稅率查詢**,查詢具體的商品碼的變化情況。

關於出口退稅和出口免稅,出口退稅和出口免稅的區別

出口免 抵 退中的退稅是退進項稅 國內採購的進項稅和進口繳納的海關增值稅 不是退還出口貨物交納的增值稅,參於出出口免 抵 退稅的出口貨物出口都是免稅的,若出口貨物需要交增值稅,則此批貨物是不參於出口退稅,財務在帳務上要做內銷處理。準確的說出口退稅是退還增值納稅申報表上的期末留抵稅額,若你當期沒有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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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申報的時限是從出口報關日期90天 180天內,以報關單上日期為準。具體時限要看企業的級別,一般新企業都是90天。沒有收回貨款是不能退稅的,所以收匯的時限就是核銷到期前,90或180天之內。出口退抄稅90天,出口收匯外管局核銷襲180天。一般程式是 憑出口核銷單copy去稅務進行出口退稅申報 收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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