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皆有可能
調解,作為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的一種,是指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範(包括習慣、道德、法律等規 範),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訊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具有意思自治性、非嚴格的規範性等特點。
仲裁,又稱公斷,是指糾紛雙方在糾紛方式前或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糾紛交給第三者做出裁決的一種糾紛解決機制。早期的仲裁一般在民間進行,具有純粹的 民間性和糾紛主體的自治性,類似於現在的調解,它作為一種法律制度始於中世紀,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商品經濟和國際經濟**的發展,才普及於整個 世界,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仲裁。
訴訟,則是指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在糾紛主體的參加下,以國家公權力解決社會糾紛的一種機 制。在現代社會,訴訟是由國家司法機關來主持進行的,由於國家公權力的行使,它具有國家強制力、嚴格的規範性等特徵。根據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的性質不同,其 訴訟形式也相應不同,可以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憲法訴訟等。
適用範圍三者雖然同為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但各有其不同的適用範圍,並非每一類民事糾紛均可無差別的選擇適用其中任何一種。
仲裁作為一種帶有民間性 和司法性的特殊的社會救濟方式,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它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並通 過列舉和概括的方式對涉及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關係的糾紛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排除了其適用。
由此可見,仲裁的適用範圍主要在因財 產關係而產生的糾紛領域,而對因人身關係產生的民事糾紛則不能適用。
訴訟作為國家公力救濟的形式,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之間、法人之間、其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對其適用範圍做出了規定,訴訟適用於任何一類民事 糾紛,無論是因財產關係還是因人身關係產生。
調解作為一種純粹的民間性質的糾紛解決機制,並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對其適用範圍加以規定,但從我國目前存在 的調解機構和實踐來看,調解的適用範圍是比較寬泛的,不僅適用於因財產關係而產生的糾紛,而且還適用於因人身關係產生的糾紛,調解的適用範圍要比仲裁範圍寬,可以和訴訟類比。
2樓:匿名使用者
調停,訴訟,仲裁有什麼區別啊?
調解,作為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的一種,是指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範(包括習慣、道德、法律等規 範),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訊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具有意思自治性、非嚴格的規範性等特點。
訴訟,則是指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在糾紛主體的參加下,以國家公權力解決社會糾紛的一種機 制。在現代社會,訴訟是由國家司法機關來主持進行的,由於國家公權力的行使,它具有國家強制力、嚴格的規範性等特徵。根據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的性質不同,其 訴訟形式也相應不同,可以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憲法訴訟等。
仲裁,又稱公斷,是指糾紛雙方在糾紛方式前或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糾紛交給第三者做出裁決的一種糾紛解決機制。早期的仲裁一般在民間進行,具有純粹的 民間性和糾紛主體的自治性,類似於現在的調解,它作為一種法律制度始於中世紀,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商品經濟和國際經濟**的發展,才普及於整個 世界,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仲裁。適用範圍三者雖然同為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但各有其不同的適用範圍,並非每一類民事糾紛均可無差別的選擇適用其中任何一種。
3樓:匿名使用者
投訴是找勞動監察部門、仲裁是找勞動仲裁委員會、協商是當事人自己自願商量、調解一般是在法院或勞動仲裁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調停和仲裁有什麼區別?
4樓:北京中聖暉
一、仲裁一般是來當事人根源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二、調停相當於調解,①使雙方糾紛消除;使雙方爭執停息:調停糾紛|居中調停。②又稱「調解」。
三,區別:
1.主持者不同。調解分訴訟中的和訴訟外的,訴訟中的由法官調解,訴訟外的則由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等進行;而仲裁只能由仲裁委員會進行。
2.仲裁必須有仲裁協議才可啟動。
3.仲裁協議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5樓:午夜抓河馬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版官方身份的
權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調停相當於調解,①使雙方糾紛消除;使雙方爭執停息:調停糾紛|居中調停。②又稱「調解」。
希望對你有幫助!
6樓:匿名使用者
調停 斡旋是國際法的概念。。好麼。。
調解,仲裁,訴訟三者之間的聯絡和區別
勞動仲裁部門的調解和仲裁有什麼區別有什麼程式
1 申請的條件不同調解不是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而仲裁是通過訴訟解決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如果雙方發生了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也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2 申請時效和處理期限不同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內,調解委員會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調解結案 ...
訴訟時效中止和訴訟時效中斷有什麼區別
訴訟時效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在於。1 發生的時間...
雕和塑有什麼區別,雕和塑有什麼區別啊
雕 是用工具打擊 切削,將物體加工成所需要的形態,其中尚包含磨 琢 與刻。如刻石 碾 磨 玉等等。在泥塑 陶器 出現之前,是最主要的雕塑作品加工方法。塑 是以工具將軟質物體切割。塑造成所需要的形態。在陶器出現後.塑 與 雕,成為創 造製作三維空間藝術的最主要的兩種加工手段,並一直持續至今。陶器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