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2: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就是指簽了合同或支付了房款後未取的房產證的期間.
由於買房時是未婚,不知你們當地房管局是如何規定的,如何當時出具了未婚證明,同時房款男方能提供有力證明是他個人或他家庭支付的,那你就沒有權利要求是共同財產了.
加上共有人比較難,因為房產已經抵押了,原則下銀行是不允許更改產權人或增更改共有人的.
婚後還貸部分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了,但如果有書面協議規定的除外.
2樓:顏涵
只要是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你們一起換貸款的話,這房子就是你們的共有財產,可以加上他父親的名字,只要當事人同意就行了,至於你,現在房產證上還沒有你的名字呢,你不同意也是能改的
3樓:政法之星—博博
你好~!
根據我國《物權法》及《婚姻法》相關法律規定,這套房屋屬於你老公婚前個人財產,即使婚後拿的房產證也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因此房產證署名問題,由房屋所有權人(你老公),自己享有決定權,你的意見在法律上不會予以認可。如果你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變更房屋產權登記為共同所有,當然也是你老公說了算,呵呵
4樓:問法網姜律師
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為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後你們還貸的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拒絕加其父親的名字。
5樓:zhou律師
您好,這套房子屬於您老公的個人財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產諮詢 婚前付的首付20%,簽了協議寫的一個人的名字,婚後政策變了補到3
6樓:郭某某律師
房產證是誰名字?房產證一個人的就是個人財產個人債務,婚後還貸部分由產權登記方給予補償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7樓:白羊
按揭沒付清要公證30萬都房花少公證費謝謝
結婚前老公付首付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的貸,但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現在離婚了,房子有我的份嗎
因為是他結婚之前買的,所以房子不是共同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婚後他用於償還房貸的錢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你可以主張這部分的權利。房子的購買實際上是婚後發生的,應該屬於共有財產,並非屬於婚前財產,相信你們也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所以,在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財產的時候,法律上都視為共有財產。房子雖然登記的是...
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購買的房子,離婚後歸誰
當事人結婚前,男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 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法釋 2...
結婚前買的房子首付我付的,寫我的名字。結婚後還有貸款是一起還的,那離婚了在新婚姻法裡房子是怎麼算
婚前買的房子,那麼房子是你的!但是有一點,就是你們還有貸款也就是說婚後一起還在還貸款!那這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打個比方房子現在值100w,你首付50w,然後就結婚了婚後20年,你們一起把貸款還完了50w。打個比方,不是蠻好的比方,你們20年過了要離婚房子怎麼分!按照以前的分法就是首付50w跟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