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七q學長
分家協議在法律上屬於民事合同。
分家協議屬於當事人自願處分自己財產的行為,一般是父母將自己的財產分給子女。分家析產協議只要是當事人意思表示、沒有處分他人財產、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的,就自全體協議人簽字時起效。
2樓:米斯特米西斯
若屬於處分老人名下的財產的行為。可以是遺囑(老人過世後生效)也可以是贈與合同(合同成立時生效,可即時履行不必待老人過世)。
3樓:二柄
1、如果是家庭共同財產,分家協議屬於共同財產分割,成立即生效,按協議執行即可。
2、如果是老人處分其自有財產,一般來說是贈與協議。沒有過戶的話,老人可以隨時收回。
3、如果是老人所做的對身後財產的分配給兒女的決定,應當是遺囑,待老人去世後兒女們依此繼承。
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當地專業律師。
農村私籤的分家協議在法律上如何認定
4樓:貧血去
我國民間關於分家時的分家協議的效力很看重,然而該行為究竟是否可以發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卻是一個相對比較複雜的問題。第
一、關於分單的實質。民間關於分單的實質,一般理解是在有權分配家產的人和管事的人在場的情況下,所做的正式分配協議。該協議具有約束所有參與人的效力,一經簽訂不允許反悔。
但是,我國現行法律上,對於簽訂分單的行為,並無明確規定。也就是說,此類行為僅僅是一種合乎民俗,但是並無法律明確約束規則的財產分配行為。因此,簽訂分單的行為從這個意義角度,是有一定的法律風險的。
第二、關於分單的主體。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民間習俗是,男丁具有分家的特權,女兒尤其是出嫁的閨女,根本沒有權利來家裡分配財產。因此,很多時候,分單的主體根本沒有家庭中女性晚輩的參與和簽字確認。
但是,從我國現行法律上將,男女平等,更無論出嫁與否。因此,簽訂分單的主體範圍與法定的財產主體範圍之間的認同差異,也構成分單法律效力確認上的風險。第
三、關於分單的適用範圍。一直以來,分單大多是按照風俗,對家產的分配。但是,有的時候,分單也存在著對於困納父母撫養照顧的因素在內。
由於分單兼顧很多內容,使得其在法律的認定上,存在著多個側面。諸如,有點像析產協議,有點像遺贈扶養協議,有點像繼承權協議等等。因此,分單在法律適用規則上的不確定性,其風險也無雀橋形中加大。
第四、關於分單的證明主體問題。按照民俗民風,分單尤其是農村分單,都是在所謂的管事人在場情況下,進行的正式家庭會議時簽訂的。這其中的管事的,起到了見證和烘托正式性氣氛的作頃尺猛用,起到了一定的「定紛止爭」效果。
因此說主體,內容合法的分家單具有法律效力,對分家的各方有約束了。
5樓:愛穿拖鞋
若有房產證的話農村個人之間房屋買賣協議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不能反悔。
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宅基地使用權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察橡的權利,其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而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特定的身份關係相聯絡,農村村民轉讓宅基地使用權有一定限制。但是法律法規只是規定了禁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知粗並未否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搭沒鎮效力。
兄弟分家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嗎
6樓:七臺河李陽平
具有合同約束力,也就是法律效力。
農村宅基地家庭成員簽定的「分家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7樓:點亮黑暗
內容合法的分傢俱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合同法》52條規定的情況,一般來說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合同法》第52條卻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8樓:
1、協議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實體為了開展某項活動,經過協商後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協議也是合同根據《合同法》第52條卻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農村分家協議一般來說是有法律效力的,民法自治,各方達成一致一般有效,但也要看具體情況,有效需要內容不違法,沒有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才有法律效力。
比如有沒有給年幼或者無勞動能力的家人留出一定份額,比如是不是在脅迫、緊急情況下趁人之危,比如有沒有重大顯失公平的條款,有沒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果沒有《合同法》52條規定的情況,一般來說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民間關於分家時的分家協議的效力很看重,然而該行為究竟是否可以發生法律上的約束力,卻是一個相對比較複雜的問題。
第一、關於分單的實質。民間關於分單的實質,一般理解是在有權分配家產的人和管事的人在場的情況下,所做的正式分配協議。該協議具有約束所有參與人的效力,一經簽訂不允許反悔。
但是,我國現行法律上,對於簽訂分單的行為,並無明確規定。也就是說,此類行為僅僅是一種合乎民俗,但是並無法律明確約束規則的財產分配行為。因此,簽訂分單的行為從這個意義角度,是有一定的法律風險的。
第二、關於分單的主體。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民間習俗是,男丁具有分家的特權,女兒尤其是出嫁的閨女,根本沒有權利來家裡分配財產。因此,很多時候,分單的主體根本沒有家庭中女性晚輩的參與和簽字確認。
但是,從我國現行法律上將,男女平等,更無論出嫁與否。因此,簽訂分單的主體範圍與法定的財產主體範圍之間的認同差異,也構成分單法律效力確認上的風險。
第三、關於分單的適用範圍。一直以來,分單大多是按照風俗,對家產的分配。但是,有的時候,分單也存在著對於父母撫養照顧的因素在內。
由於分單兼顧很多內容,使得其在法律的認定上,存在著多個側面。諸如,有點像析產協議,有點像遺贈扶養協議,有點像繼承權協議等等。因此,分單在法律適用規則上的不確定性,其風險也無形中加大。
第四、關於分單的證明主體問題。按照民俗民風,分單尤其是農村分單,都是在所謂的管事人在場情況下,進行的正式家庭會議時簽訂的。這其中的管事的,起到了見證和烘托正式性氣氛的作用,起到了一定的「定紛止爭」效果。
因此說主體,內容合法的分家單具有法律效力,對分家的各方有約束了。
10樓:晴天
該協議是在公平、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而且有證人,具有法律效力!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違反法律相關規定就是有效的,具體要看協議內容
縱橫法律網 徐冰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對誰有效了?這個是分內部和外部的
13樓:明哲董
應該有效,具體事宜諮詢當地律師比較穩妥
夫妻協議在法律上有效嗎,夫妻間的協議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19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 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17條和18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8條 依法...
協議離婚符合法律嗎,協議離婚在法律上有效嗎
你好,婚姻法 對離婚的規定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只要男女...
私下籤訂的離婚協議,在法律上有效嗎
您好,如果辦理了離婚登記的話,在離婚登記時該協議生效。離婚協議如果是雙方真實意思體現,沒有在欺騙或脅迫前提簽字,協議內容本身不違法,這樣的協議就是合法有效,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組織之間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 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