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曉峰電影
撿了很多次了,也沒要人家一毛錢
2樓:平安一生
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從法律角度提出,拾金不昧者可以獲得保管費等必要的費用或報酬。
對於失物復得,一般失主肯定對歸還者表達謝意。如果主動要求取得補償、索要報酬會不會變味,隨著不斷增多的失物歸還索要補償事件見諸報端,中國人幾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質,在今天的社會裡反覆遭受著「拷問」。
作為規定有形物的歸屬和法律關係的基本法,物權法草案無法迴避拾金不昧這一話題。草案規定:所有權人、遺失人等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遺失物的保管費等必要費用。
這是中國首次立法對拾金不昧者進行經濟補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楊興富就認為,凡是撿到東西了,都要給錢,不給錢就可以留置,這與傳統的社會公德是相互矛盾的,還是應該大力提倡拾金不昧。復旦大學高麗建副教授也認為,從經濟學角度講,遺失物付費也許是合理的;但如果什麼事情都用金錢量化,無疑會導致我們整個社會精神世界的失落,也會讓一些高尚行為庸俗化。
也有專家認為,現行民法通則沒有明文規定拾得人的報酬請求權,等於把道德要求寫進了法律,這顯然拔高和誇大了普通人的思想覺悟程度,忽略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對利益的要求,這容易導致拾得人失去歸還的動力。北**學院教授王軼認為,草案寫進了歸還遺失物有權索取必要費用的新規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聖人恢復為普通人。
拾金不昧應該怎樣補償
物權法草案在規定遺失人須支付保管費等必要費用的同時,還規定若未支付必要費用,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有權留置遺失物。其實,調查發現多數人在自己丟掉東西失而復得後,願意給返還人適當補償或者饋贈,但人們經常困惑的是究竟該補償多少。
補償究竟包括些什麼內容,實際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現行民法通則執行,而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按總額的百分比來支付;有的支付費用的同時適當小額酬謝;有的按照懸賞廣告的承諾來支付。
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屈茂輝認為,應大膽借鑑德、日等地民法中關於遺失物拾得者的補償立法。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雲則認為,物權法作為基本法只是確定拾金不昧者可以獲得賠償這一原則,具體的操作是很複雜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過法院判例來解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對拾金不昧者的補償,物權法只是規定一個原則,而具體如何補償主要還是靠當事人之間的約定。
物權法草案最後如何從法律上規範拾金不昧行為,還有待審議。人們期待通過後的法律給「拾金不昧」帶來一種適應現代社會、更易於為遺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內涵和理念。
拾金不昧應不應該得到獎勵?
3樓:
首先來說拾金不昧是好事,當然是對失主好,但是對於拾金者呢?
現在在新聞報道當中很多就是撿到東西了,千辛萬苦的等著失主找回來,但是還是被失主羞辱了一番,經常就是好人沒有好報。
但是轉念一想如果拾到東西不還怎麼樣,萬一失主找不到呢?
是不是但是這樣社會的風氣就變了所以我建議是相關部門應建立拾金歸還與報酬之間的規範!
現在分析一下問題,
首先失主丟掉東西后,按照法律規定是拾金者歸還,但是物品並不在失主的手上;
然後拾金者是物品的實際控制者,但法理上不具有該物品的所有權;
失主的期待是想幹什麼:當然是找回丟失的物品;
那麼拾金者的期待是什麼呢?
拾金不昧是好事,失主的期待得到了滿足,但是拾金者的期待呢?
當然,拾金不昧的行為會成為典型而獲得社會各界的讚許,但是這也是拾金不昧者對其他拾金者的道德綁架。
道德綁架後的拾金不昧,使得拾到者必須歸還失主的東西,這樣雖然滿足了失主,但是對於拾金者呢?而拾金者也是有不願意歸還的情況
拾金不昧對於社會是個好事,但不值得提倡,從社會發展的長遠角度來看,拾金不昧對拾金者起著消極的激勵作用,沒有好處的事情誰去做,這樣長久以來會造成惡性迴圈,讓丟失者能找回物品的機率降低,而且讓更多的拾金者背上了拾金不還的罪行。
4樓:匿名使用者
拾金不昧,人人有責,難道你自己就沒有丟東西的時候?還想獲得什麼獎勵?
首先要說拾金不昧不是說一種美德,而是說一種道德。也就是說拾金不昧不是一個優點,而是說應該做的事情。如果你做不到,你就是不對的。
正如一個雞蛋,你宣傳一個雞蛋有蛋清有蛋黃那是優點嗎?那不是,只有一個雞蛋兩個蛋黃,那才是優點和特色。同樣拾金不昧是每一個人應該做的,而拾金昧了的人才應該受到處罰,此行為應該等同於偷竊,雖然你不是主動去偷的,但是你依然佔據了人家的勞動成果,你所獲得的東西不是你自己誠實勞動所獲得,是不義之財,並不可取。
而在現在的社會將拾金不昧成為一種美德是一種錯誤的認識,首先是因為管理不夠,比如說撿到的人只能在原地等或送到派出所等地,如果加強管理,設立就近的公立機構街道辦事處、醫院、銀行等都有失物認領處,撿到財物的人只要將撿到的物品交到失物認領處,進行登記撿到的物品明細,即可;而施主則可以提供同樣的明細,去失物認領處領取自己的物品,但是要交納一定的費用比如說一百元,誰讓你丟了呢?要為自己的行為所負責。當財務明細出現差錯的時候,失主方可以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沒有證據的失主要麼認領登記的財物,要麼就放棄領取,防治有關人員反而進行詐騙。
其次對撿到財物不交還或者是扣留部分財物的人進行懲罰,比如一旦發現幾倍的罰款或者是等同偷竊的量刑。
拾金不昧當然不應該得到獎勵,而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和認可的正常現象。
5樓:濤哥講財經
拾金不昧其實還是需要一定的獎勵的
6樓:廣東經濟科教頻道
拾金不昧 該不該拿出10%作為獎勵
7樓:as喜歡安靜
我想問拾金不昧的物品上交沒人認領如何處理?
在野外拾到狗頭金歸誰所有權,撿到狗頭金,歸自己還是國家?
如果是別人的要還給失主,不可以歸自己所有,撿到東西以後不還給失主的行為是犯法的,如果數額較大,就涉嫌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分析 撿到東西不還失主的行為是...
結婚買的戒指戴不上了,發票弄丟了,還可以到金店換嗎?需要補錢嗎?怎麼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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