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業委會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無效的,業主委員會是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2樓:蘭皋步馬蒼生
這個提問不能簡單地回答有效戓無效。而心須這樣回答:與業主大會表決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有效,而與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則無效。
即決定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取決於該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是否經過業主大會的討論表決同意。至於合同條款則是沒有必經業主大會討論表決的法定程式的規定的,因而不經業主大會的表決同意,只要是物業服務企業是經業主大會選聘的就有效。
3樓:匿名使用者
業委會本身就是代表業主的,所以業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有效的。
當然,業委會簽訂的合同也必須進行公示,讓所有業主知曉。你要是對合同有異議,可以發動業主召開業主大會要求修改,這是身為業主的權利。
4樓:
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投票表決的物業是不合法的,業委會私底下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是更不合法的
5樓:魷魚王降臨
業委會代表業主,簽訂後自然有效。
業主大會是業委會的職能之一,是業委會和業主溝通的方式,是業委會和業主的事,跟物業沒關係。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選舉粗話業委會,不就是為你們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
業主委員會未經業主大會授權即與物業籤合同是否有效
7樓:花絮埋骨柔芳
1,如果經過業主大會審議合同後,業委會再同物業簽署的物業合同有效。業委會是全體業主選舉出來的,代表全體業主的意志。業委會簽署的合同對全體業主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未經業主大會審議,合同有效,但業主可以提出質疑,必要時可以要求業委會的予以公開解釋,或召開業主大會重審合同。
業委會成員必須是業主麼,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房主嗎?
必須由社群的業主選擇。1 業主委員成員是由業主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2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陣列成。3 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在正常的業委會...
物業辦有權私自開業主的門,物業未經業主同意,私自開啟業主房門 算違法麼
除了執法部門以外,任何部門與個人都不可以私自開業主家的門.如果遇到像你說的官倒漏水這種情況,可以與當地的公安派出所聯絡.如果已辦理鑰匙交接了,物業公司無權進入業主的房間 如果未辦理鑰匙交接,物業公司可以進入。物業公司可以給業主打 徵得業主的同意 最好錄音 不過還是不建議在業主不在的情況下進入業主的房...
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因為無法在服務合同上達成一致,業主可以以沒有合同為由拒交物業費嗎
那就要看是否有合同了,這是個事實問題。如果有且有效,就需要履行,否則就是違約。如果沒有就可以不用履行,也就不需要交物業費。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因為沒有籤合同,是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的。因為還沒有籤合同就代表這個物業公司還沒有正式的進入小區。回答您好,諮詢律師為您服務,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稍等一下。不能,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