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 ……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因此,即使是無償的委託合同,受託人一樣要盡到委託注意義務,不得故意或者過失的損害委託人或者第三人(你這裡的致第三人損害實質上也就對委託人造成了損害),只是注意義務沒有有償委託合同所要求的高。
請理解:受委託人是以委託人名義行使委託權利義務的,依照委託人委託內容行事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相反,受委託人超出委託內容行事的法律後果則具有可追認性(即委託人承認的則由委託人承擔,否則收委託人自己承擔該法律後果)。所以,受委託人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委託人總不可能自願承擔這個不利後果吧,那麼這個損失自然就是由受委託人自己承擔了,即是受委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在無償委託合同中,過失必須為重大過失)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受委託人承擔責任。
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託人不存在過失或者過失輕微時,則由委託人與受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因為履行委託事務造成的,第三人可選擇向委託人或向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受託人有故意或過失的,委託人可向受託人進行追討.
委託合同與居間合同怎麼區分
簡言之bai 一看文書的抬頭,二du看文書的內容。zhi所謂合dao同關係,是就某件事專的執行,雙方約屬定的對等的權利與義務。委託 是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處理某件事的權利範圍與職責。所以嚴格地講,沒有 委託合同 這個東西。因為凡 委託 關係,都不構成合同關係。常見的如委託代領某個證件 代取某件物品 ...
想立委託合同來委託人幫我打理業務,可以嗎
根據你的描述,我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 該合同簽署之後,該咖啡廳在工商檔案中的股東 法定代表人等重要身份將是這名 人。若,該咖啡館發生變故,所有的檔案均需該 人簽署。請問你能保證此人順利簽署嗎?2 該合同簽署之後,按照你的描述,該 人盡是名義上的股東而你則是實際控制人,只不過在工商登記中沒有你的名字。...
我給船公司寄委託報關檔案裝箱單合同報關單發票請問
船公司自己復報關,或者轉給報關制行報關。他們先預bai錄,電子申報du,再現場交單,會把正本的zhi單據給海關,dao 海關留存。事後海關會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出口收匯用一聯,出口退稅用一聯 進口只簽發一聯付匯用報關單證明聯。核銷單2012年8月就取消了 轉給報關行給你的出口貨物報關,之後就留在海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