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稅和直接稅有什麼不同,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區別

2022-01-15 04:24:00 字數 5425 閱讀 1681

1樓:東奧名師

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區別:

1、內容不同:

間接稅是指納稅人能將稅負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收。如消費稅、增值稅、關稅等。間接稅通常通過提高商品售價或勞務**等辦法轉嫁出去,最終由消費者負擔。

直接稅是指稅負不能轉嫁,而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收。如人頭稅、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

2、特點不同:

直接稅以歸屬於私人(為私人佔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徵物件,較之對流通中的商品或勞務的課稅而言。

間接稅的特點是,稅款是可以轉嫁給第三者,而且在**公共財政收入中相對不穩定。當**向生產商或**者收取稅款,他們可把貨品的**提高,將部分或全部的稅務負擔轉嫁給消費者。

3、管理角度上不同:

認為直接對最終納稅人所徵收的稅就是直接稅,而要通過第三者(如批發商)徵收的稅則是間接稅。按這種解釋,所得稅是對收入取得者徵收的稅,沒有經過第三者,稱為直接稅;增值稅、消費稅不是對消費者徵收,而通過了第三者,這些都是間接稅。

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於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直接稅的這類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實際上也是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

直接稅以歸屬於私人(為私人佔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稅物件,主要內容: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

優點:(1)直接稅的納稅人較難轉嫁其稅負;

(2)直接稅稅率可以採用累進結構,根據私人所得和財產的多少決定其負擔水平;同時,累進稅率的採用,使稅收收入較有彈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動平抑國民經濟的劇烈波動。

(3)直接稅中的所得稅,其徵稅標準的計算,可以根據納稅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狀況設定各種扣除制度以及負所得稅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得到保障。

因此,直接稅較符合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負擔原則,對於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滿足具有特殊的調節職能作用。

不足:(1)稅收損失較大,納稅人直接負擔重,徵收阻力大,易發生逃稅、漏稅。(2)徵稅要求高。徵收方法複雜,要有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將稅收劃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始於19世紀中期,它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也是當今西方各國稅收中使用較多的兩個基本稅收術語,許多國家按照這種方法對稅收進行分類。並且各種直接稅特別是所得稅不僅成為現在世界上各經濟發達國家(除法國外)稅制中的主要稅種,構成財政收入的重要**,也是這些國調節經濟執行的重要工具。

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間接稅稅收的納稅人,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實際上已將自己的稅款加於所銷售商品的**上由消費者負擔或用其他方式轉嫁給別人,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致。

目前,世界各國多以關稅、消費稅、銷售稅、貨物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為間接稅。間接稅為對商品和勞務徵稅,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通常均將稅款附加或合併於商品**或勞務收費標準之中,從而使稅負發生轉移。因此,間接稅不能體現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納稅的原則。

優點:1.間接稅幾乎可以對一切商品和勞務徵收,徵稅物件普遍,稅源豐富;無論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成本高低、有無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只要商品和勞務一經售出,稅金即可實現。因此,間接稅具有突出的保證財政收入的內在功能。

2.間接稅的稅收負擔最終由消費者負擔,故有利於節省消費,獎勵儲蓄。

3.間接稅的計算和徵收,無須考慮到納稅人的各種複雜情況並採用比例稅率,較為簡便易行。

間接稅的存在與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有著密切關係。在經濟較為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商品流通規模較小,市場競爭的程度也較弱,間接稅的大量徵收不會由於**的提高而對交易的競爭產生很大的不利影響。相反,間接稅稅負易於轉嫁的特點,還可以刺激經濟的發展。

發展中國家的國民收入相對較低,所得稅稅源不足,只能採用對商品課稅的辦法來解決財政收入問題。間接稅普遍、及時、可靠的特點能夠有效地實現國家的財政收入。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管理、稅收管理水平較低,間接稅簡便易行的特點有利於稅收的徵收。

目前,對稅收以稅負能否轉嫁為標準,區分為直接稅與間接稅的觀點還有幾種不同看法。(1)從管理角度上解釋,認為直接對最終納稅人所徵收的稅就是直接稅,而要通過第三者(如批發商)徵收的稅則是間接稅。按這種解釋,所得稅是對收入取得者徵收的稅,沒有經過第三者,稱為直接稅;增值稅、消費稅不是對消費者徵收,而通過了第三者,這些都是間接稅。

(2)以立法者的意圖為標準。凡立法預定稅收負擔不會由納稅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順利轉嫁給別人,這些稅就是間接稅;凡立法者的意圖是使某種稅的納稅人即是稅負實際負擔者,不能轉嫁給別人,為直接稅。(3)以稅源為劃分標準,對收入徵稅的就是直接稅,而對支出徵稅的則為間接稅。

按這種分法,所得稅為直接稅,消費稅為間接稅。

3樓:我要七十二變

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分類方法是以稅收負擔能否轉嫁為標準的。

所謂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於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直接稅的這類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實際上也是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國稅法理論中,多以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稅種為直接稅。

直接稅以歸屬於私人(為私人佔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稅物件,較之對流通中的商品或勞務的課稅而言,有突出的優點:(1)直接稅的納稅人較難轉嫁其稅負;(2)直接稅稅率可以採用累進結構,根據私人所得和財產的多少決定其負擔水平;同時,累進稅率的採用,使稅收收入較有彈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動平抑國民經濟的劇烈波動。(3)直接稅中的所得稅,其徵稅標準的計算,可以根據納稅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狀況設定各種扣除制度以及負所得稅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得到保障。

因此,直接稅較符合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負擔原則,對於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滿足具有特殊的調節職能作用。

直接稅也有不足:(1)稅收損失較大,納稅人直接負擔重,徵收阻力大,易發生逃稅、漏稅。(2)徵稅要求高。徵收方法複雜,要有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間接稅稅收的納稅人,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實際上已將自己的稅款加於所銷售商品的**上由消費者負擔或用其他方式轉嫁給別人,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致。

目前,世界各國多以關稅、消費稅、銷售稅、貨物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為間接稅。間接稅為對商品和勞務徵稅,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通常均將稅款附加或合併於商品**或勞務收費標準之中,從而使稅負發生轉移。因此,間接稅不能體現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納稅的原則。

優點:1.間接稅幾乎可以對一切商品和勞務徵收,徵稅物件普遍,稅源豐富;無論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成本高低、有無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只要商品和勞務一經售出,稅金即可實現。因此,間接稅具有突出的保證財政收入的內在功能。

2.間接稅的稅收負擔最終由消費者負擔,故有利於節省消費,獎勵儲蓄。3.間接稅的計算和徵收,無須考慮到納稅人的各種複雜情況並採用比例稅率,較為簡便易行。

間接稅的存在與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有著密切關係。在經濟較為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商品流通規模較小,市場競爭的程度也較弱,間接稅的大量徵收不會由於**的提高而對交易的競爭產生很大的不利影響。相反,間接稅稅負易於轉嫁的特點,還可以刺激經濟的發展。

發展中國家的國民收入相對較低,所得稅稅源不足,只能採用對商品課稅的辦法來解決財政收入問題。間接稅普遍、及時、可靠的特點能夠有效地實現國家的財政收入。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管理、稅收管理水平較低,間接稅簡便易行的特點有利於稅收的徵收。

目前,對稅收以稅負能否轉嫁為標準,區分為直接稅與間接稅的觀點還有幾種不同看法。(1)從管理角度上解釋,認為直接對最終納稅人所徵收的稅就是直接稅,而要通過第三者(如批發商)徵收的稅則是間接稅。按這種解釋,所得稅是對收入取得者徵收的稅,沒有經過第三者,稱為直接稅;增值稅、消費稅不是對消費者徵收,而通過了第三者,這些都是間接稅。

(2)以立法者的意圖為標準。凡立法預定稅收負擔不會由納稅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順利轉嫁給別人,這些稅就是間接稅;凡立法者的意圖是使某種稅的納稅人即是稅負實際負擔者,不能轉嫁給別人,為直接稅。(3)以稅源為劃分標準,對收入徵稅的就是直接稅,而對支出徵稅的則為間接稅。

按這種分法,所得稅為直接稅,消費稅為間接稅。

4樓:天湉敏春

直接稅是稅收負擔不能轉嫁的稅,如所得稅、財產稅等。因為納稅人就是直接的稅收負擔人,所以稱之為直接稅;

間接稅是稅收負擔可以轉嫁的稅,如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間接稅表面上是納稅人繳納,實際上加入**,有買方即負稅人承擔了。

分別的標準即是能否轉嫁

5樓:江淮一楠

1·以我國為例,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稅種為直接稅。

2·以關稅、消費稅、銷售稅、貨物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為間接稅。

6樓:鞏霈次碧曼

凡納稅與負稅為相同的人,即納稅人無法將稅負轉嫁於他人之稅,為直接稅。

反之間接。

內地現行的直接稅僅包括所得稅和房產稅。

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區別

7樓:beling不琳

區別:直接稅直接由獲得利得的當事人承擔,譬如獲得工資個體承擔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間接稅通過層層流通環節最終由消費者承擔,如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等。

我國大多為間接稅,包含在**中,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納稅人,僅僅認為交了所得稅才是納稅人。

間接稅更加側重於效率,有助於**方便籌集財政收入,對於徵管能力的要求不高,因為只對流轉額,尤其是收入額進行監管。直接稅側重於促進社會公平,但徵管要求很高,如個人所得稅就只能主要依靠源泉扣繳,而且採用分類徵收,主要原因是徵管資訊和技術支援跟不上。目前個人所得稅改革走向個人和家庭申報,分類和綜合結合,真正考驗的是徵管能力。

劃分標準:

劃分的標準是按照理論上能否轉嫁,或者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否一致,比如流轉稅為間接稅、所得稅財產稅為直接稅。

直接稅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分類方法是以稅收負擔能否轉嫁為標準的。所謂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不能或不便於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直接稅的這類稅收的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也是實際上的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

在世界各國稅法理論中,多以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稅種為直接稅。

間接稅稅收以稅負能否轉嫁為標準,區分為直接稅與間接稅,但觀點不盡一致。有些人從管理角度上來解釋,認為直接對最終納稅人所徵收的稅就是直接稅,而要通過第三者(如批發商)徵收的稅則是間接稅。按這種解釋,所得稅是對收入取得者徵收的稅,沒有經過第三者,稱之為直接稅;增值稅、消費稅不是對消費者徵收而通過了第三者,這些稅就是間接稅。

也有人依立法者的意圖為標準,凡立法預定稅收負擔不會由納稅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順利轉嫁給別人,這些稅就是間接稅;而立法者的意圖是使某種稅的納稅人即是稅負實際負擔者,不能轉嫁給別人的,為直接稅。這種分類方法實際是主觀判斷,立法者不能預期到什麼稅能轉嫁,有些預期能轉嫁的在實際上無法轉嫁,而有些預期不能轉嫁的則可以轉嫁。還有人以稅源為劃分標準,對收入徵稅的就是直接稅,而對支出徵稅的則為間接稅。

按這種分法,所得稅為直接稅,消費稅為間接稅。

什麼是直接稅什麼是間接稅,我國稅收是那種型別

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於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於直接稅的這類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實際上也是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在我國直接稅主要包括 1.所得稅類 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 2.財產稅類 房產稅 契稅 車船稅 船位噸稅 車輛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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