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彼此格格不入惟
2023年宅基政策外不,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不能繼承,當事人只能繼承部分宅基地上的建築物。根據我國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農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權是以「村民」的特定身份為基礎的。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處置宅基地。
所以宅地不是遺產的一部分,不能繼承。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2、根據我國法律「土地以房屋為轉移」的原則,公民繼承房屋,當然可以使用宅基地所佔用的房屋。
(三)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的轉讓導致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原土地登記機關應當依法登記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變更」.
2樓:李保忠律師
按照當地**部門規定處理,可以申請確權。
3樓:
親人死後自己是法定繼承人的,不論戶口何處,房產能繼承就能確權。但是,房產沒有了房屋只剩宅基地的,戶口又在城市,其宅基地就歸集體了。
我是本村本屯的外嫁女土地在父母那邊爸媽去世了就我和妹妹確權沒有我的名字有妹妹的我受法律保護嗎?
4樓:晴天便好
你是本村的外嫁女,你的戶口已經拿走了,你這個村裡就沒有你的戶口了,自然你就享受不到村裡的待遇,妹妹沒有出嫁,他的戶口自然在孃家
當然妹妹就能享受到那裡的一切待遇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是有可能有的,就是你在出嫁了以後,你的戶口已經從孃家遷走了,然後再二次分田的時候你的父母放棄了你的那份土地,畢竟在88年二次分地的時候有土地是要交兩上繳及上交公糧什麼的。這個情況一般外嫁女會在婆家那裡得到土地的。如果你嫁的物件正好又是當時所謂城市戶口,對方又沒有土地的,你可能就沒有在意了就倒致你的土地沒有了。
你這個情況需要找你們當地居委會反映。看看他們的意見。不行可以尋求當地**部門的幫助!
6樓:
就是你妹妹的名字應該也有你的呀。他卻權是缺的誰名下?這地有誰的,那誰也改變不了。原來隊裡頭分地都有底兒的。應該受法律保護。
7樓:
有,在法律上,你和你妹妹有同等的權利,但是考慮到,你妹妹對父母照顧的多,會適當的對你妹妹傾斜,當然,如果你的父母留有遺囑,只能按照遺囑辦了。
8樓:來自鳳凰山風流倜儻 的綠萼梅
我覺得你應該要找村裡,要求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不然以後你就喪失了很多權利,將來有一天土地佔有賠償的時候都沒有你的份兒
9樓:湧端利
這個去村裡的居委會調解一下,沒有居委會主任去村裡看一看。
10樓:
以前這個是幾十年不變土地分土地時候你,外嫁到,應該有吧,因為那個分土的時候你都有,你的戶口和那個咯你,互口站,證沒得嘛你,**,沒站著的話趕緊好去前那些分村的村長啊,快死的人了,在世的人應該把你的名字給你,田,天上去啊,不是,真的假的。剛說的話就根本一分錢都沒得肯定什麼去的
我外嫁女,父親和繼母是五保戶,己去世,他們的土地確權,我有權利繼承嗎?
11樓:北京劉輝律師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土地承包是以農戶家庭為單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農戶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個成員。
按照《土地承包發》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戶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況。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個人死亡,其他成員還在,不發生繼承問題,仍由其他成員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說,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的問題。
目前,我國農村土地實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則會將土地歸納為集體所有進而從新分配。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承包期限內,一旦發生家庭成員之一死亡的,是不會發生土地承包權繼承問題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經營。
由以上內容可以知道農村土地不存在繼承問題,土地是國家所有的,只是說國家把土地租借給百姓經營,在以前是要交稅的,但後來改革以後不用在上交稅糧了。總而言之,土地是國家承包給百姓使用,承包期到了國家是有權收回的。
12樓:寒豆小姐
一:五保戶過世後,其遺產歸生前負責供養的村集體或國家。如果該五保戶的親屬要求繼承的,應在繼承遺產時支付村集體或國家供養五保戶的相關費用。
二:農村村民承包經營的土地屬於農村村集體所有,不屬於土地承包人所有。不屬於土地承包人所有,自然不屬於村民的遺產,不存在繼承的說法。
此外,由於農村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經營的,某家庭成員死亡後,其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員繼續承包經營。
三:綜上:如果該外嫁女戶口和土地均在父親所在村裡,沒有在婆家分包到土地,父親的土地可以由外嫁女承包經營。
不過,該外嫁女的父親並不符合五保戶條件,若外嫁女強主張相關土地利益,可能會整的一團糟!
13樓:潘增飛
你不知道五保戶是什麼嗎?國家提供五保人員的一切生活所需,其不需要保留太多的東西,相當一部分得充公,特別是承包地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外家女的話,父母親和繼父都是五保戶,他們去世了,他們的土地權你是有權利繼承的。進行作證就可以給你。
15樓:冀學長
如果你是外在,你父母和繼母是無保護他們的土地,你是有權繼承的。
16樓:
如果你的父親與繼母只有你一個親人的話,你擁有當之無愧的繼承權。如果他們還有別人後人尤其是兒子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17樓:小棠說
你應該是有權利繼承的。到村委會裡面去辦理一下吧。看看需要什麼手續。
18樓:fly蝶戀花
如果父親和jim都沒有子女,只有你一個外嫁女的話,你是有權利繼承他們的土地。
19樓:
你的戶口還在父親名下嗎?如果在,村集體同意你回來,那麼就可以繼承!如果不在,那麼就沒有辦法了!
20樓:文冷玉
跟他說你已經外嫁了,但是在法律上你是唯一的子女的話,沒有其他的詞語,那你是有權利繼承了他們的土地使用權,你可以使用,但是如果說一旦重新分地,他們就沒有地,然後你也就沒有繼承權了。
21樓:冉趣人生
可以的。你沒有親屬關係。直系親屬不在,當然由你們來繼承。
22樓:
外嫁就要看你的戶口在哪了。如果不在土地的所在地。就很容易被收回。
雖然你是子女但是土地沒有繼承權。只要承包全。但是你父母已經去世。
就屬於合同解約了。但是也要看你們土地所在大隊的想法
23樓:曾醉易
問下你父親性社保會,其實他們的土地確權應該徵求策略的意見就可以了
24樓:裴蓁律師
父母去世無遺囑,家庭承包土地可以依法繼承
25樓:暖清風
當然有權力繼承了,第一順序繼承人就是子女。
26樓:
你是有必要的,嗯,因為畢竟是你是呃傳承下去的人嗎?除非你家裡還有小弟弟或或者大哥哥什麼的。
27樓:頹廢信念
五保戶好像是不可以繼承的吧,
28樓:對岸的覺悟
應該有繼承權吧,你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29樓:
當然有啦,老弟呵呵呵
30樓:易書科技
農村五保戶死亡,其一切財產由供養他的集體所有,不存在由誰繼承。
當事人不能繼承,只能歸集體所有。如果當事人父親生前由自己贍養,不是集體五保,當然由當事人繼承,誰也無權剝奪。
當事人不負贍養義務,只想要遺產權利,權利和義務是相連的,沒有承擔義務,無法享受權利。集體承擔了義務,權利也只能歸集體享受。
如果當事人父親不是五保戶,不是集體供養,是當事人父親用自己的積蓄養老而終,即使當事人沒有承擔贍養父親義務,其遺傳也理所當然歸自己繼承,有贍養協議。
31樓:
沒有,因為現在國家的政策是減少農業戶口以及農民田地佔有量
承包田戶主死了,外嫁女可不可以繼承
不能繼承 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外嫁,都是不可以繼承的 1,但是在該承包田的承包期限內,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留遺囑的,其子女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繼承人 2,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原則上來說,均分被繼承人的遺產 3,承包土地的地上收益部分,當事人是可以繼承的,繼承權和外嫁與否無關。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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