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詐騙1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八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樓:法學之門
詐騙一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要具體到能判多少年的話,估計也就是6個月到1年,
3樓:無我
不太清楚 還要看具體情況
4樓:找法網
合同詐騙一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合同詐騙罪要被判多少年?很急的。
5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利用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與經濟糾紛極難區分與識別,因而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構成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能判刑嗎 判幾年
6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利用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與經濟糾紛極難區分與識別,因而成為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構成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7樓:
能判刑,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離職售樓人員實施合同詐騙獲刑
一離職售樓員隱瞞事實,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騙取錢款共計167.75萬元。近日,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合同詐騙罪案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2023年8月,王某在廈門江山房產銷售公司擔任置業顧問,2023年2月離職。在王某任職期間,其以能夠通過「關係」拿到一品房產公司開發的內部認購**為由,讓房產**公司的老李幫其尋找客戶。
2023年12月間,王某隱瞞該小區某室房間已通過其轉讓給他人的事實,再次將該**通過老李轉讓給被害人阿明,並與阿明在江山房產銷售公司的售樓處簽訂了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簽訂後,王某沒有將該合同交付購房人阿明,且未按流程將該合同提交公司。
2023年4月25日,王某為繼續騙取阿明的信任,隱瞞其無法拿到該套**及其已經從公司離職的事實,在下班時間將阿明帶至公司售樓處,以支付該套房產的定金為名,讓阿明刷卡支付20萬元的「定金」至一品房產公司的賬戶。
王某還盜取公司的「代刷卡進賬申請表」,假冒他人簽名,將該20萬元「定金」偽造成被害人老李在一品房產公司所購房產的追加首付款,以防止一品房產公司發現該款項的差錯。在此期間,王某分別從老李處接收阿明支付的定金5萬元、更名費15萬元。
2023年12月至2023年2月間,王某隱瞞其沒有**也沒有找「關係」幫忙的事實及後來已離職的身份,通過老李採用上述相同的方式騙取含阿明在內的3名被害人的錢款共計65.5萬元。
又在未與另一房屋認購人溝通的情況下,擅自以該房產認購人慾轉讓該房產為由,通過老李採用相同的方式騙取另兩名被害人的錢款共計15萬元。
2023年3月至7月間,王某仍以可以拿到該小區未開盤的部分房產、店面及已開盤的6套房產為由,騙取被害人老李的信任,讓其幫忙尋找客戶。被害人老李先後向王某介紹了幾名客戶,並與王某簽訂了委託購房協議。在此期間,王某從被害人老李處共接收購房款項共計87.
2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共計167.7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8樓:法律快車
合同詐騙罪一般會判幾年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個人合同詐騙,犯罪數額4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犯罪數額4萬元,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個人合同詐騙,數額10萬元,並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2)個人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單位合同詐騙,數額5萬元以上不滿8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金刑;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拘役刑;10萬元,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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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詐騙50萬可以和解嗎,合同詐騙50萬可以和解嗎
合夥詐騙50萬元已經構成詐騙罪。詐騙罪屬於刑事案件,得由檢察院向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經過依法審理後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的相關條款定罪量刑。和解的結果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