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
2樓:大眼看魚
一般情況下,按照內部規定,**後五日內要作出判決。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式(獨任審理的),從立案的次日起算最長不越過3個月,且不得延長,如果是普通程式(注:合議庭)的審理期限為六個月,不能在審限內審結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再延長六個月。
未當庭宣判的,最晚也應當在上述審限內結案。當然,除了判決,可能還可以作出裁定,或者再次主持你們調解。如果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你當時在法院的「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中向法院提供的送達地址、**發生變更而未及時通知法院的話,無法送達的後果應當由你自己承擔了。
你得儘快與法院聯絡確認一下判決是否作出,如果作出來了,趕快去領取。
3樓:毛偉軍
這個看你是在什麼地方的什麼法院(是基層法院還是中級法院還是高階法院),雖然規定是一樣,但是實際處理中是不一樣的。
4樓:楊青律師
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當庭宣判,判決書得到法官寫完後才能有訊息啊,到時候法院會給你或者你得律師打**,
若是更換**號碼,請儘快告訴你得**律師或者給法官打**,告訴他送達的時候打這個**。
5樓:劉大來律師
在半個月左右。法院可以郵寄。
法院**後多久才可以拿到離婚判決書? 20
6樓:華律網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後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一個審理程式法院只**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的情況。但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原則。在實踐中,什麼時候下判決,應該根據法院是否當庭審判來決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因此,法院的判決書會在審結期限之前下發。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7樓:逍遙
這個要看案件的難易複雜情況了,具體分析如下:
離婚案件,調解為必經程式,如果調解不成,符合離婚條件的,法院應當判決;
如果案件簡單,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如果適用普通程式,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如果案件複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原告在判決生效後六個內不得再提起離婚訴訟;
判決書的下達:如果是當庭宣判,判決書在宣判後十日內下達,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時下達;
8樓:鄭州李克鈺律師
這還沒個準!你不能確定法院一定會判決離婚呀。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呢,不排除這種情況呀!
9樓:戚廣利
這個很難說,一般都是根據法官工作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一個月能夠拿到判決書。
10樓:
法院**後六個月才可以拿到離婚
判決書。
11樓:毛老邪
簡易程式案件一般在15天內下達判決書,最長60天。
12樓:資深律師葉文波
這個要看法院的情況了,一般是三到六個月
13樓:於鵬昭律師
回答您好!離婚**後一般在六個月內宣判。1、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3、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4、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5、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您好,這是幫您查詢到的資訊,希望給您帶來幫助!
提問離婚案件**後啥時候下達判決書
離婚案件**後啥時候下達判決書
回答您好!離婚**後一般在六個月內宣判。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這邊的諮詢就到此結束啦,如果您這邊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點選我的頭像進行關注,以便日後進行定向諮詢哦,希望您的問題可以早日得到順利的解決哦!
提問最快的多久
回答六個月呢!親親
提問謝謝
謝謝回答
不客氣哦!這邊的諮詢就到此結束啦,如果您這邊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點選我的頭像進行關注,以便日後進行定向諮詢哦,希望您的問題可以早日得到順利的解決哦!
六個月呢!親親
更多30條
14樓:
一個月吧。。。。。。。
老公第一次起訴我法院沒有判離婚,如果第二次再起訴我不去法院,會怎麼判?謝謝
既然你老公堅持要離婚,你又何必這麼執著呢?既然他那麼肯定,說明心理早沒有你 專了,就算留住這個屬人,你又能得到什麼呢?不如早做打算,爭取利益,然後過自己的新生活,如果有孩子就更要為孩子爭取利益,如果你老公是個紳士你們可以好好談,在不影響孩子的基礎上離婚,以後還可以是朋友,如果你老公是個混蛋,儘早離開...
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要求撤訴,撤訴已滿六月,請問在這種情況下,第二次起訴書怎麼寫
你好!與第一次起訴狀類似,並註明是第二次起訴即可。看你自己有沒有啥更改的,如果沒有應該以第一次的就可以。或者你也可以選擇找律伴這,先問下律師。寫清楚你的訴求和事實理由就行了。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法院要求我撤訴了,第二次起訴會判離嗎?40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理由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判離,第二次可以不等月後嗎
相隔6個月才能起訴是法律規定,法院必須遵守的。對方起訴離婚可以不用等。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不受時限限制。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