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勞動合同是去年11月7號籤的,合同期滿後的最後月我離

2022-02-01 22:59:38 字數 2324 閱讀 4392

1樓:蓋普希金

合同期滿後的最後一個月當事人離職的工資應按照正常工資發放,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不足一月的按照出勤天數累加日工資的方法計算所得。 勞動保障部於2023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專案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日工資÷8

2樓:詳詳

應該按正常工資發吧,合同到期不是剛好一年嘛! 商周祥誠(北京)企業管理股份****主營業務:建築方面的勞務分包,勞務派瀢,資源對接,人力資源服務,法律服務等,你可以問問公司的人事,他們應該知道!

新公司入不了職說我與上家的合同沒解決我是7月11日辭職的當天就走。現

在公司工作11個月了,入職第七個月才簽訂勞動合同,(1這是否違反勞動法?前七個月未籤勞動合同能否得

3樓:如夢水雲間

之前未籤合同bai可要求每月雙du倍工資差zhi額賠償;

未交社保可dao到社保局投回訴補交,答

如果單位不補交,可以要求一個月的工資補償金;

如果你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沒有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情況,單位這種做法是違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一年賠償2個月的工資。

4樓:墾丁大哥

7個月裡只有六個月能得到雙倍工資。

員工小張2008.5月上班,公司11月才與其簽定勞動合同,上三險,,但是當小張09.7月離職,公司沒上保險該如何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業績公司就不會給你上保險,,你明知道公司的做法不對,還要問。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社保是強制的,應該從錄用之日就開始上保險,是五險而不是三險,你可以去勞動稽查大隊舉報他,肯定會勝算,這個一舉報,肯定會給你補的。因為勞動稽查大隊就是幹這個的。

6樓:

在用工當月就應當就保險

帶上工作證據 申請勞動監察

7樓:

合同是09.11月到期把?

沒到期就不給保險了??????不合理的!

8樓:正在辭職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是我籤的字,但被我否認了。筆跡鑑定能斷出是我籤的字嗎

上班5年左右自己都沒有合同,單位突然拿了一份字跡看是自己的但上面日期不是自己寫的而且在這期間本人沒有簽過合同,合同有效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否認簽字,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對於勞動合同的簽字的真偽,用人單位可以主張進行筆記鑑定,通常可以識別真偽,勞動者需要承擔相對應的不利。...

勞動合同有月一簽的嗎,勞動合同有三個月一簽的嗎

這個要看合同雙方當時的具體約定。如果合同中約定三個月續簽一次應該是可以的。勞動合同三個月一簽,不違背勞動法,但勞動合同裡面是不能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種,分別是 1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 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係即行終止。這種合同適用範圍廣,應變能力強...

我是11年8月籤的勞動合同,已過試用期,但公司有意向讓我主動提出辭職,這樣是不是沒有補償的

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離職補償,其中有一條就是非本人意願的終止合同才有補償。你要主動提出辭職,失業險及解除合同賠償都沒有了。1 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不能主張經濟補償。2 建議 要麼繼續在單位工作,要麼單位主動辭退勞動者,再要求經濟補償,簽訂合同之日起,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可以得到一個月的補償金。根據 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