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1、 關於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u《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100%帶薪)。
u《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月工作小時數:20.83×8=166.67小時/月。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月工資收入÷174
三、2023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u如果地方有工資支付條例或辦法的,還包括這些條例和辦法
2、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對「日工資、小時工資」折算方法的演變
二000年三月十七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也釋出了一個勞社部發〔2000〕8號《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的全文為「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270號)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7天改為10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0.92天和167.
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
可見,當時,並沒有區分「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而是規定「工資折算」按「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進行操作。所以之前關於加班工資折算並沒有像現在這樣導致理解的分歧。
但,二00八年一月三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勞社部發[2008]3號)《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將「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作了區分,規定:「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這種規定顯然更為合理,因為法定節假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是發放工資的。
換句話說,法定節假日是視為工作來計算和發放工資的,如同婚喪假、帶薪年休假、參加法定社會活動一樣。反過來說,如果折算工資要剔除法定節假日的話,那是不是婚喪假、帶薪年休假、參加法定社會活動也要剔除呢?如果都剔除的話,顯然是不合理的,也會帶來操作的煩瑣。
3、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法定節假日工作並不是 「另行支付」三倍工資,而是「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顯然,《勞動法》的規定並不是規定「另行支付」,而是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應當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尤其要注意的是,《勞動法》這裡的表述也不是所謂「加班工資」,而是「工資報酬」,也就是說是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全部工資報酬,並不是像有些人認為的,除了應當支付的法定節假日工資之外還須「另行」支付「三倍加班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話,工資是日工資的三倍.至於日工資要看你們單位是怎麼規定的了.
4樓: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按照約定,如果沒約定的應當按照實際工資為準,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計件工資、補貼等。
法定節假日上班不能補休,應當按照上面的標準支付3倍的加班費。
關於法定工作日加班費怎麼計算方法
5樓:匿名使用者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即月薪÷21.75
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即月薪÷21.75×3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法定節假日加班,單位該如何支付加班費用?
法定節假日發的加班費是怎麼計算
7樓:華律網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加班工資基數÷21.75×天數×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數×300%。
8樓:風塵世射手
日工資,小時工資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節假日加班費計算
節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資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雙薪(月工資收入÷21.75×200%)
春節長假七天總加班費=月工資收入÷21.75×300%×3+月工資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節長假七天加班為例,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除夕、春節、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300%),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三至初六)拿雙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200%)。
幾個固定資料說明
按照法律規定,每月工作時間為20.83天,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時間為250天,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為115天。
計算方法:每月工作時間 20.83=(365-104-11)÷12;月計薪天數 21.
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時間 250=365-104-11;全年節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9樓:尹超群律師
回答節假日的加班費的計算:節假日加班工資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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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法定節假日加班,單位該如何支付加班費用?
11樓:
你好:根據現行的勞動法和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所有企事業單位每週實行5天工作制(週六周是休息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出8個小時,如超出的加班小時必需額外支付加班費,同時法律還規定,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費必需按正常工作中工資的1.5倍計算,休息日要按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如需加班則要按3倍來計算!
因此現在大多數企業的加班費計算都大相徑庭(也有個別黑心企業是按當地的最低小時加班費來支付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時)*1.5倍=正常工作日加班費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時)*2倍=休息日(週六週日)加班費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時)*3倍=法定假日加班費
樓主底薪1000元,則每小時加班費計算如下:
正常工作日加班費=(1000/20.92/8)*1.5=8.692715(元/小時)
休息日加班費=(1000/20.92/8)*2=11.95029(元/小時)
法定假日加班費=(1000/20.92/8)*3=17.92543(元/小時)
上邊計算公式的所用到的係數20.92是指:(一年365天-法定節假日11天)/12個月=月工作日20.92天!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怎樣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到底如何計算?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
倒班的人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怎麼計算
法定節假襲日安排勞動者工作 bai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du之三百的工zhi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工dao資 加班工資基數 21.75 天數 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基數 21.75 8 小時數 300 倒班的也是正抄常上班呀,bai具體情況要具體說明du才行呀,一天內只要不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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