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盜竊案件的立案標準是盜竊的數額,與手段無關。
神木縣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情節。
1.盜竊公私財物1000元以上。
2.撬門破窗入室盜竊、扒竊、撬砸汽車玻璃或後備箱盜竊車內財物,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刀具入室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
3.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
4.不足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5.附:盜竊案件立案標準的幾點解釋。
(1)如何理解「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應立為刑事案件?
「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是指公安機關在案件發現的受理、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有明顯的跡象表明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即使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也要立為刑事案件,有幾起就統計幾起。對於跡象不明顯,難以判斷的,被盜財物又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的可不立為刑事案件。破案後查明是慣犯或一人多次作案的,應當補立為刑事案件。
「多次」是指三次(含本次)以上。
(2)撬門破窗入室盜竊未遂或沒竊得任何財物的,是否要立為刑事案件?
撬門破窗入室盜竊未遂或沒竊得任何財物的,是案犯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作案目的未能達到,也嚴重影響群眾的安全感,社會危害性大,因此,這類案件應立為刑事案件。
(3)對溜門、鑽窗入室盜竊是否與撬門破窗入室盜竊一樣立為刑事案件?
對鑽窗入室盜竊應立為刑事案件。溜門指乘門未鎖之機入室行竊,對盜竊或損壞財物數額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數額少,根據情節和後果確定是否立為刑事案件。
(4)盜竊自行車案件如何立案和統計?
被盜竊自行車價值達到盜竊案件立案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根據案情或者有線索表明是一人多次作案的,立為刑事案件,其他的作為治安案件查處。
(5)拎包案件如何立案統計?
拎包案件被盜財物達到盜竊案件立案數額標準的,應當立為刑事案件。
溜門入室盜竊不足2000元是否夠得上刑事案件?
同一盜竊金額,入室盜竊與室外盜竊的亮刑一樣嗎?
3樓:郭某某律師
入室盜竊不管金額就是盜竊罪了,起步刑半年。室外盜竊如果是不按金額的情形,就和入室盜竊一樣,按金額夠大定罪的,先得達到金額夠大標準,起步刑半年。然後金額多多少加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