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秋風體育
我覺得老人不值得同情,偷東西本身就是不正確的行為,不值得提倡。
2樓:不喜歡科比呦
不值得同情。任何人偷東西都不值得同情,否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去做同樣的事情,擾亂社會秩序。
3樓:法律援援幫
首先偷東西的老太太不值得同情,但是掛牌示眾的做法也不可取,而且不合法。
4樓:時事社會你我
不值得,多次偷竊就表示其無悔過之意,是應該得到懲罰,但應該採取正確的處理方式。
5樓:緣赴人間驚鴻宴
我認為老人不值得同情,因為這已經是第三次偷了,就應該被掛牌示眾,自己都不要臉了別人為什麼要同情她。
6樓:魚與魚塘
我覺得不值得同情,很多老人的心眼很壞,並沒有老人該有的慈祥。
7樓:不覺影視
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老人也有倚老賣老的嫌疑,店家已多次採取較為溫柔的手段來處理,但老人仍然不悔改,在這件事上並不值得同情。
老太多次偷排骨被掛牌示眾,屢教不改的「老小偷」商家怎麼辦?
8樓:淡幻絲
報警啊,讓警察去處理,不是老人變壞了,是壞人變老了。遇到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慣犯,一定要及時報警讓警察來處理,該拘留的拘留,該逮捕的逮捕,一切按照法律程式來,投一次報一次警,讓警察來抓一次。
9樓:小珺的生活記錄
遇到這種情況,商家確實很無奈,金額不大,報警又不一定能得到處理。自己處理警告的話,過重了也容易被道德譴責,過輕了老人屢教不改。
10樓:柔柳姐姐
對於這些不改的老小偷應該報警處理,建立不信任檔案。這樣就可以在他們進店的時候有所識別,就不讓他們進店了。或者在以後檔案中有的人,在他們購買物品時加價處理
11樓:觀點面對面
商家可以尋求有關部門依法解決。現在社會已經不是古代的血親復仇,社會對於違法行為有公權力去制止,而不應該過度的使用私力救濟,因此遇到這種問題,應當尋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解決,免得自己的行為造成更大損害。
12樓:土地婆婆講故事
事情是這樣的,老太太去超市偷了三次,給家裡人打**那意思把錢交了哈,家裡人不同意,不給錢,那超市就得跟老人商量啊,你看你是交錢,還是掛牌呢,老太太想都沒想,就是掛牌了,也就掛了10分鐘吧,老人自己就走了!
老人糊塗?家屬不管?這事兒都反轉了,明明是老人錯了,不少人都責備超市,你看你得尊老啊,人家都那麼大歲數了,掛牌坐那多丟人啊,超市也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我通知他家了,也問過她了,就是不給錢,你說咋整,這麼大歲數總不能報警吧,警察來了又能怎樣呢?
在犯個病啥的,超市就全責了。
最可恨的是家屬,你家老人偷東西去了你不管嗎?我姥爺年紀大了,得了腦梗,記性也不好了,生的豬爪就放鍋裡熱一下給我姥吃,真就是糊塗了,但是從來不出去偷東西,如果真有那麼一天,他糊塗成這樣,我會告訴我媽、我舅、我姨,姥爺偷東西的錢咱們拿,多少錢**給,老人不明白事兒,咱這做兒女的得懂事!
通知家屬,報警處理!孩子都有個監護人啥的,老人就沒有嗎?如果沒兒沒女咱沒辦法,只要家裡有孩子就不怕,你媽歲數大了,你得照顧好她,錢不錢的是次要的,主要是讓家屬重視起來,未來老人在偷東西也得給個態度,不能就此了事,就這點排骨也不能負個刑事責任啥的,真是不好整!
總結:有點心疼這家超市了,這事兒真難辦啊,掛牌絕對是無奈之舉,但凡有其它辦法他們也不願意老人丟這個人,希望老人能有點記性,下次不再偷東西了,想想孩子偷東西我能打他,能教育他,這老人咋整?只能好好跟家屬說說,看看能不能把帳兒結了,或者讓店員記住她,下次再來超市就找個人專門盯著點,畢竟這樣的人不多!
13樓:時事社會你我
商家應該掌握一定的證據,然後報警,以合法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
14樓:秋風體育
屢教不改的「老小偷」商家應該限制對方的進入,並及時報警。
老人超市偷排骨,被抓後家屬不願賠償,超市掛牌示眾,如何看待?
15樓:酒鬼說事
這件事的處理,說明社會上還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問題。第一是老人犯罪的問題不被處理;第二是家屬態度強硬不被處理;第三是對超市違法受到縱容;第四是**處理問題敷衍了事。
對於此類掛牌羞辱情節,堅決不同意,如今是21世紀法治時代,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濫用「私刑」。況且如今早已不是扼殺人權的封建時代了,每個人的人權都應該得到尊重。犯了罪就應該根據相關的刑法處理,即便是對待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同樣不可以採取這種侮辱人格的方式。
——**的處理方式存在重大過錯,發生這樣的事,應該強制對老人的家屬採取賠償與罰款措施,而不是用這種方式。堅決不同意!
據超市負責人介紹,老人買單了部分商品,但偷拿了一包排骨。超市還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老人經常來超市偷拿東西,此前就抓到過兩次。
而且超市經常有老人來偷東西,最多的一天抓到4個,都是老人作案。這些老人並非沒錢買東西,而是故意貪小便宜,繼續發展下去超市生意都沒法做了。有一次,一名老人偷了豬肉後,其兒子開寶馬車來接,並說「我媽就是喜歡貪小便宜,我平時給她很多錢買菜,她說豬肉很貴」。
超市也非常無奈,這一次抓到老人後,超市負責人也報了警,但**來只是對老人進行了口頭教育,老人的家屬拒絕罰款。超市無奈之下出此下策,對偷排骨老人掛牌示眾,上寫「小偷,第三次偷!」但事先得到了老人本人與其家屬的同意。
不過該起事件的主因還是**的處理不當。
第一,在中國,雖然有相關刑法規定,75歲以上老人違法犯罪可從輕處罰。但是,但凡**處理類似老人事件,幾乎都是口頭教育,然後放人,這是在變相滋養老年罪犯。
事實上,很多時候一些老人甚至都沒有75歲,而且,刑法只規定從輕處罰,並非不處罰,超市偷排骨行為已經構成偷盜,是可以指控量刑的。只不過一些警察嫌事情小、怕麻煩不願意浪費時間而已!
第三,事發當時,**是否還在現場?如果在現場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如果不在現場,為何在雙方還未達成和解的情況下,**就率先離開了?
針對該起事件,建議分開處理,老人構成違法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若其家屬執意不肯配合,就採取強制措施。但是超市的違法行為,也應該接受處理。同時,失職警察,理應查辦!
16樓:就是困了吐了
我認為超市的做法十分合理。首首先這件事就是老人的錯誤,他們拒不負責就要受到懲罰。
17樓:墨丞呀
幹得好!老人不管什麼原因偷排骨那是不對的,家屬有責任幫老人賠償。既然他拒絕,就要承擔不賠償的責任。超市這招簡直絕了,這種人就該治一治。
18樓:職場軒子
感覺老人也是慣犯了,而家人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是超市掛牌公司也有點兒過了。可以直接打110,超市還是不要這樣做比較好。
19樓:遊走的80後
掛牌示眾本應該是踐踏法治和人權的行為,是不道德的,老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可以賠償損失,超市也可以交由警察處理。
老太當街偷排骨屢教不改,倚老賣老遭掛牌遊街,家屬拒不賠償竟表示支援?
20樓:l小柳聊聊天
老太太當街偷排骨,屢教不改,倚老賣老,遭掛牌遊街,家屬拒不賠償竟表示支援。
這件事情發生在廣東佛山,一位老太太因為在臨街的超市裡面偷排骨被店主發現,甚至直接被掛牌示眾,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跑過來譴責店主,有網友就表示,這個店主也太不尊重老人了吧,就算偷了你一個排骨賠錢就是了唄,也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來侮辱老人吧。可事實情況並不是這麼簡單,甚至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原來這個老太太已經不是第一次在這家超市盜竊排骨了,此前就已經被抓到過多次,但超市跟老人家屬在協商賠償的時候,老人的家屬並不同意補償,不僅如此,老人家屬還願意讓老人被掛牌。
超市方面也表示很無奈,因為這名老太太已經不是第1次在這家超市盜竊了,超市老闆娘表示,他們最多的時候,一天竟然有4個偷東西的老人,更讓超市不可理解的事,偷東西的老人的家庭情況都不錯,也就是說,這些老人偷東西根本就不是因為窮困潦倒的原因,而只是單純的想要貪點小便宜,順點東西帶走。這位超市老闆娘還表示,他們抓到的這個老人的家屬看上去很有錢,因為,這位老人的兒子開著寶馬車接送老人逛超市,這就更加說明老人偷東西不是沒錢,而是為了貪小便宜而已。
21樓:白浴加加
廣東佛山一老太在超市偷排骨被掛牌示眾,牌子上寫著:小偷、第三次偷。而且這個行為還是得到了本人和其家屬同意的,雖是懲治小偷但未免方法過頭。
一、老太偷排骨老太太在超市偷排骨被抓,超市負責人稱老太太已經不是第一次作案了,而且每次被發現都會嚴重警告,看她是老人家所以每次都輕易放了。但是沒有想到老太太居然倚老賣老,屢教不改。再次被抓已經是老太太第三次犯案了,超市負責人認為不予懲戒她只會再犯。
於是超市決定在老太太的脖子掛上牌子示眾,以此懲罰老太和警告其他的小偷。
二、家屬拒絕賠償一塊排骨上天不過幾十塊,老人為何淪落到這般田地,到底是不偷就手癢還是另有內情。老太太的家屬趕到後卻表示不願賠償,他們稱每天會給老太很多錢買菜,不明白為何她非要偷。最後超市採取掛牌示眾的行為也得到了他們的同意,老人覺得掛了牌就可以走,絲毫不在意尊嚴。
讓人驚訝的是,這些在外光鮮亮麗的年輕人居然也不介意自己的母親受到這種侮辱。掛牌這個行為侵犯了老人的名譽權,侮辱性極重。
倘若真的將自己的母親放在心上,怎麼可能會看著她做這種事情。這種事情在超市賠償一般200-500元,家人帶回家教育效果是一樣的。然而家屬卻任由老人做這種極其侮辱,極傷自尊的事情。
當然老太偷竊不對在先,但家屬和超市的做法更不對。一個悖德,一個違法真論起來都得不償失。此外倘若真如老太家人所言給她很多錢買菜,那她還有什麼偷的必要。
難道這個世界上還真有當慣了小偷,硬是要貪小便宜的人?先溫飽而後知榮辱,我不信老太的家人沒有責任。
22樓:會變好的
該事件說明了,老太和家屬都是把金錢看得比尊嚴更加重要,其實金錢和尊嚴就是一個天平,傾斜一方,必定會放棄另一方。還是要培養正確的人生價值觀,才為最好。
23樓:小凝聊娛樂
是的,老太太偷了3次,家屬拒不賠償,所以超市用紙張寫上「小偷,第三次偷」以示懲戒,家屬也同意了。
24樓:禪說財經
就是要這樣懲罰。家裡都知道她死性不改,不好好教育一下她,她還真不知道天高地厚,我認為家屬做的非常好。
25樓:一個小淑女啊
家屬的態度是不對的,他們就是以這樣的做法來對待自己長輩偷盜之事,我覺得老太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才對。
26樓:o姐林語菡
確實是這樣,也看出了這家人的整體素質都不怎麼樣,這種事情只要有人支援就不會停止。
老太多次偷排骨被掛牌示眾,家屬跟老太都允許,怎麼回事啊?
27樓:涼眼看人間
老太太的偷排骨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第二次偷東西,超市的老闆娘都可以選擇原諒她,但是很多次了,老闆娘受不了報警,警察也拿這種金額小的案件沒辦法,最終還是在警察默許,本人及家屬允許的情況下,選擇了「掛牌示眾」這樣的懲戒方式,也警告其他的小偷不要再來超市作案偷東西……
屢犯不改,超市老闆娘忍無可忍。其實如果是老年人經濟拮据,沒有收入,所以選擇了偷東西吃,一次還是可以理解並原諒的。但是這個老太太已經是個「慣犯」,不管超市老闆娘的苦心原諒,也不管家屬是如何勸告她,她還是屢勸不改,屢犯不止……
所以超市老闆娘才選擇這種比較無奈的方式進行處理。
被掛牌,家人及本人是同意的。其實相比因為偷盜罪名而進入拘留所,被「掛牌示眾」顯得不過是「小懲大誡」罷了。而且面對屢勸不止的老人,家人也沒有什麼其他好的辦法了,所以掛牌就掛牌吧……
老人明知偷東西是不好的行為,但是嚐到了「偷東西」的「甜頭」之後,已經好像「上癮」了一樣,根本「停不下來」……所以要承擔起責任的時候,掛牌他們也是可以接受的……
病態的老年人:家境好也貪小便宜偷東西……據超市的老闆娘介紹,現在來超市偷東西的老年人也不少,這些老年人有些家境還不錯,老人偷東西被發現之後,家人還開著寶馬車停超市門口,據他們的家人說,每個月給老人買菜的錢其實也不少,但是老人就是有貪圖便宜的心理,總是想著偷偷摸摸貪便宜……
其實這種行為跟心理已經很病態了,希望超市這種措施,真的能讓老人扭曲的心理給糾正過來吧,不然可能還會繼續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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