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案例
你與侵佔人簽訂的債務轉讓協議 不對第三人生效 可以立案 遺屬沒有違法行為就不會有不利影響
2樓:公司諮詢機構
可以問問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我有難題就會向他們諮詢。
3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您好,您所涉及的是職務侵佔罪,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是侵佔公司財產罪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法》第271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構成侵佔公司財產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侵佔公司財產罪
5樓:小魚教育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
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侵佔,是指行為人將自己業已持有的公私財物非法轉為己有的行為。
我國古代刑法早就將侵佔行為納入刑法調整的範圍而規定為犯罪。
例如唐律《雜律》規定有「受寄財物而用」、「錯認奴隸財物」、「於他人地區得物不還」、「拾遺物不送官」等犯罪,從唐律對上述犯罪規定的法定刑看,比盜竊等髒罪要輕一些。
而綜觀現代各國刑法,幾乎都將一定條件下的侵佔行為作為刑法調整的物件,如日本、德國、美國等國刑法。
日本刑法中的侵佔罪規定較細,包括單純侵佔罪、業務侵佔罪和侵佔脫離佔有的財物罪三個部分:單純侵佔罪就是侵吞基於委託、契約關係而合法持有的財物。
業務侵佔罪是指侵佔業務上由自己佔有而屬於他人的財物。
侵佔脫離佔有物罪,是指行為人將不是出於佔有者的意思而將脫離他人佔有之物加以侵吞的行為。
德國刑法規定的侵佔罪則概括了各種侵佔行為,英美刑法規定有盜用罪,指「受物主委託的人對該財產實行欺騙性轉變的行為」。
前蘇聯刑法的侵佔罪僅 以國家或公共財物為物件,分為以侵佔、侵用或濫用職權的方法盜竊國家財產或公共財產罪;侵吞拾到的或偶然獲得的國家財產或公共財產罪。
各國侵佔罪的外延中有區別,但主旨是一樣的,就是充分運用刑法來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
6樓:
什麼是侵佔公司財產罪?
7樓:逍遙
你好,這是分割了公司的利益,違法!如果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屬於違約,公司也可要求賠償。
8樓:手機使用者
您好,您所涉及的是職務侵佔罪,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9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對於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行為涉嫌職務侵佔刑事犯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侵佔公司財產罪立案標準
10樓:教育箋児
我國《刑法》第271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裡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
11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公司、 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裡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
侵佔公司財產屬於什麼案件??
12樓:匿名使用者
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產屬於職務侵佔,涉嫌刑事犯罪。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1、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裡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
2、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佔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 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
3、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所具有職務所產生的方便條件。對於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侵吞、盜竊、騙取等非法手段。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
4、應當注意,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本罪的立案標準規定了一個幅度,即非法佔有的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的,應當追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會同當人民檢察院,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的範圍內,及時確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上報備案。
13樓:
什麼是侵佔公司財產罪?
14樓:葉斌律師
這個要看公司的性質以及侵佔人的主體身份,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只是一般的公司,一般人員可能涉及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兩者對於數額均有要求。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有可能涉嫌職務侵佔罪。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6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刑事案件,涉嫌職務侵佔罪。
17樓:匿名使用者
浙江孫律師:
涉嫌挪用資金罪或者職務侵佔罪,上述兩罪需以一定數額為要求。
合夥人侵佔合夥財產,是不是構成侵佔罪 個人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如果對方確實有佔有你錢財的目的,並且不想歸還,才算侵佔。一般像你們這種情況,可能還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被認定為民事糾紛的可能性較大。建議將個人合夥協議發給我看下,並仔細講述下前因後果,才好分析。不構成侵佔罪...
這樣的情況是否構成非法侵佔罪,這樣的情況是否構成非法侵佔罪?
如果公司負責人是從你母親身邊拿走的財物,就是侵佔行為,是不是構成侵佔罪還要看侵佔財物的數額 如果公司負責人是從你母親在公司的辦公桌等地方拿走財物的,就是盜竊行為,應當構成盜竊罪。至於惡意銷燬證物,是談不上的。一 首先明確的一點這肯定不構成非法侵佔罪。我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規定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務...
職務侵佔6萬2公司已經寫了諒解書而且檢察院沒有逮捕現在辦了取保候審,以後還會判刑嗎
1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 公司 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2 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 人民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