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郭某某律師
分割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屬於你父親的共同財產和你父親的個人財產作為遺產,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配偶子女父母繼承,2023年2月1日後就沒有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就不是配偶,不能以配偶的名義繼承,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話,可以分適當的遺產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婚姻法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第六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
2樓:八三老人
對於遺產繼承的問題,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再沒有遺囑的時候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但是二婚為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合法的夫妻,沒有法定的繼承權。
3樓:貧血去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女兒和姑姑的父母都是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權利繼承。《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樓:孛筠枚化
繼父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是 父母、夫妻、子女,這裡包括繼父母和養子女,只要繼父是確實有民政登記過的法定父親就有繼承權,如果不是則由第二順位的義妹繼承,如果有遺囑則遵遺囑。
5樓:王元頁
房產你有繼承權,如果爺爺奶奶在世,他們也有繼承權
沒有結婚證屬於同居,不屬於法律上的配偶,同樣因為沒結婚證,女方子女也不屬於繼子女,都不是法定繼承人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問題
6樓:律師老孃舅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女兒和姑姑的父母都是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權利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單憑年的描述不影響法定的繼承權。
繼承權問題?
8樓:一棵頑強的梭梭樹
你好,房屋屬於小兒子的遺產,如果小兒子未留有遺囑,由小兒子的法定繼承人共有。
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該房屋歸小兒子所有,因此自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的那一刻,小兒子通過繼承已經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儘管因房屋未辦理繼承登記,房屋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但不影響小兒子取得房屋所有權。基於此,小兒子死亡後,房屋自然轉化為小兒子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其他子女無權主張。
9樓:謹思合同專業律師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無清償義務,當然自願清償的除外。
10樓:計簇箍
被繼承人與小兒子的死亡時間是個關鍵。如果小兒子的死亡在先,而且小兒子的妻子與子女未盡到贍養被繼承人的義務,那麼遺囑可變更不執行,房子可大夥平均分配。如果被繼承人先於小兒子先,只是小兒子沒有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現在他自己死了,但並不影響和妨礙遺囑的執行,房子的所有權歸小兒子的妻子及其子女所有。
繼承權問題?
11樓:南邕
叫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本位繼承的對稱。又稱「間接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
在代位繼承中,死亡的繼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繼承權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稱代位繼承權。
源於羅馬法。現世界各國繼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繼承的規定,但具體規定卻有所不同,大多數國家只限於死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繼承人時始發生代位繼承,旁系血親為繼承人時,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數國家則無此規定。
12樓:ww靈動
兩人只去世了一個女兒,還有其它的子女,如果他們都在世,應該長女繼承,按照大小輩繼承,外孫不在內。
13樓:淮安浙江人
一、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你父母的權利是平等的,即一人一半。
繼承開始前,要先將夫妻財產進行分割。即房子的一半歸你父親所有。另一半屬於你母親的,即二分之一的房產,才是可以繼承的遺產。
二、你母親過世後
1、依《繼承法》第10條規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你父親、你、以及你外公、外婆。都是你母親財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們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均分。
2、假設就由你、你父親、你外公外婆,四個人來繼承,每人得原一半房產的四分之一,即每人各得原房子的八分之一。
3、你父親擁有原房產的八分之五,你、你外公外婆,三個人得八分之三。
4、你外公、外婆可以先繼承,然後將所有遺產再贈與你,如此一來,你可得八分之三。(外公外婆不能直接將繼承權贈與你,繼承權是人身權,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直接贈與的)
三、你父親百年後
1、你父親的八分之五房產是婚前財產,與「她」無關。
2、你父親百年後,你與「她」,以及你爺爺、奶奶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們的權利是平等的。
3、假設只有你與她,二人來繼承你父親的房產。你可得八分之五的一半,即十六分之五,加上原先的八分之三(最多),實際可得十六分之十一;「她」可得十六分之五。
四、前述是法定繼承的情形,事實上,你父親可以立下遺囑。
1、父親的房產,在百年後,全部歸你所有。
2、父親的房產,在百年後,全部歸「她」所有。
繼承權問題
14樓:百卉飲料
第一,你父親先於其大哥過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加上你大伯沒有其它繼承人的情況,那麼你大伯的遺產應該由你當時在世的二伯繼承。
第二,你二伯去世後,沒有了一二序列的繼承人,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七條,遺產因無人繼承收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時,按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分給遺產的人提出取得遺產的要求,人民法院應視情況適當分給遺產。《繼承法》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你的母親因為扶養你二伯,所以她是可以要求繼承適當遺產的。
根據以上兩點回答你的三個問題,1,根據你的情況,遺產分配為(大伯——二伯——你母親適當繼承),至於你父親去世留下的財產,由第一繼承人繼承了!2 從我國繼承法看,你和你的哥哥們都沒有對你大伯二伯的代位繼承權。3 你大伯的遺產應該由你二伯繼承,那麼,你二伯留下的遺產中就已經包括了你大伯的遺留的房產,換句話說,你大伯遺留的房產實際上就是你二伯去世後的遺產部分!
不過,只要沒有其它問題的話,還是按你們那兒的風俗習慣協商著辦好了!如果你想分一杯羹的話,就是要先確定你母親應分得的你二伯的適當遺產,然後多年後,母親去世,再從她那兒繼承好了!
我國是沒有侄子女的代位繼承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沒你的份了哦!因為你和你的大伯二伯並不是直系親屬,而他們又沒有自己的子女,那麼也就是說誰贍養就誰的嘍!
關於獨生子女的繼承權問題
16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建議你還是以我國繼承法中的規定為準。
2、根據我國現行繼承法的規定,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和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遺產將發生法定繼承。
3、在法定繼承中,遺產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根據你的情況,你就屬於你父母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此時你的叔伯等親戚無權繼承你父母的遺產。
17樓:yi家
《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看看符不符合條件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遺囑有效啊,法律是公正的,不會管他兒子有沒有房子和存款!
19樓:律師嶽慶
1、你所說的情況應屬於遺贈;2、遺囑繼承應是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
繼承權的問題,關於繼承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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