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了,有結婚證,請問男方起訴離婚,需要退錢嗎

2022-04-04 11:49:21 字數 6031 閱讀 3190

1樓:愛喝粥

雙方已經合法登記結婚,不用退錢,而且還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3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2樓:二佰六

你好,這位女士。婚姻不是買賣,沒有退錢一說。

如果是正常的起訴離婚的話,雙方都不同意調節,法院會根據情況依法對雙方共同的婚後財產進行分割。也就是說結婚後你們倆的共同財產會一人一部分。

如果雙方沒有孩子,大多數情況下是一人一半。有孩子的話,孩子跟誰,可能會相應多得一些。而且另一方也要按月付撫養費,一直到孩子成年為止。

3樓:厹同光

結婚一年了,有結婚證,男方起訴離婚,不用還錢。而且還要瓜分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一年半,有結婚證,沒小孩,因感情不和,男方起訴離婚要求退回彩禮,女方需要退還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倆離婚時來,可以協議分割分源配屬bai於兩位的共有財產,以及協議du彩··禮zhi的退賠。

如果達不成協dao議,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解釋(二)

第十條的規定:三種情況下應該返還彩··禮:

(1)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沒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上述第(2)、(3)兩項必須以離婚為條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禮的規定但是沒有專門的程式,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實現權利。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來高人民法院關

源於適用《中bai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du》若干問題的解釋zhi(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dao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除非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6樓:匿名使用者

僅從離婚這一事件上講,女方可不予退還。不僅如此,女方還可反訴男方就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要求得到一半的婚後共同財產。至於男方原先支付給女方父母的彩禮,可以另案起訴女方父母,要求返還。

7樓:玻璃心拽拽

這個因家庭環境而定!所以你這樣說!我們無法給與你正確的答覆!如果你要權威的答案!你可以去法院諮詢!

8樓:加強法制宣傳

男方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理由推啊,都結婚一年多大姑娘被你變成了女人人家還沒找你要損失費就不錯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他賠償青春費,給他白上一年多嗎?

結婚一年多有結婚證,同居八天現在男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女方需要退彩禮嗎?

11樓:淮安浙江人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1)收禮方悔婚的,全額退還;

(2)支付方悔婚的,接受彩禮方可以拒絕返還或扣除本方損失後再酌情退回部分。

2、已辦理結婚登記但沒有共同生活的:

「未共同生活」的含義就是沒有按照民間習俗辦理婚宴、沒有舉行宗教儀式或沒有入洞房。在現實生活中,有的男女雙方在辦理了結婚登記後,在舉辦婚禮前,由於購置結婚用品、裝修結婚新居等問題發生爭執,還沒有舉辦婚禮就走向了決裂,這就涉及到本條法律規定的結婚彩禮返還,根據法律規定,支付彩禮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但必須以離婚(解除婚姻關係)為前提。當然,如果是支付彩禮的一方悔婚、拒絕結婚,接受彩禮可以拒絕返還彩禮或者扣除對方損失後再酌情退回部分彩禮。

3、已辦理結婚登記且已經共同生活的:

(1)在一些地方,男方因送彩禮債臺高築,給生活不富裕的家庭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經濟負擔。即絕對的困難,而不是相對以前的生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法規定,如果男方婚前給付的結婚彩禮導致本方生活困難的(如彩禮系借款、貸款**),此時離婚,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全部或部分。

具體: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

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下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2)如果當初支付彩禮已經作為嫁妝,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應該再要求退回彩禮。

1、結婚彩禮包括現金和財物。財物一般指價值較大的東西,至於男方給女方買的衣服或其它小禮品,只應算作男方自願贈與女方以表示誠意的的禮物,不應算在彩禮之內。

2、因為特殊原因,給付彩禮的一方不宜要求對方出具收條,造成彩禮給付的證據難以固定。建議給付彩禮時儘量由媒人蔘與並選擇多人在場,同時對彩禮的具體組成進行明確,爭取有證人可以作證,以防發生糾紛,以備不時之需。

12樓:正商觀察者

由於雙方屬於同居關係,婚姻法不支援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範圍內。這是雙方對自己生活狀況的選擇。也就是說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為此作出了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因同居關係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13樓:陳金華

誰能證明只同居8天呢?

14樓:張偉傑律師

男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符合法律規定的,應該返還。

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5樓:朋友們班阿

現在法律上對這個彩禮退還不退,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就看當地的風俗人情一類的還有就是過錯方是誰?

16樓:你共鳴look哦

至於彩禮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7樓:百小度

不用退,已經結婚,而且事實上也共同生活了

結婚一年半,有結婚證,沒小孩,因感情不和,男方起訴離婚要求退回彩禮,女方需要

18樓:空谷盤

關於離婚退彩禮問題,《婚姻法解釋二》規定了兩種一般應該退彩禮的情形。與之相反的情形內不退容彩禮。

一【退還彩禮的兩種情形】

(1)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雖然在民俗上講,形式上已經「 結婚 」、共同生活居住,但是,沒有在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這種情形退還彩禮。

(2)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沒有共同生活的:

已經領取結婚證,成為了法律認可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沒有進入共同生活狀態、沒有一起居住。這種情形退還彩禮。

二【《婚姻法解釋二》規定應該退還彩禮的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19樓:柳葉

彩禮數額較大的話,應該可以退一部分,數額較小的話,法律應該不支援退還,如果是男方自願給的,更不可能退還了。

20樓:ok貼快樂

男方是自願出彩禮錢的、得到了你跟你結了婚,現在確因為種種問題要女方退彩禮錢那是不可能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21樓:漫漫人生路

離婚就離婚還退回彩禮錢。拒絕

22樓:希望

那是不可能的,法院也不會亂來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bai法院關於適du

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zhi法》若dao幹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規回定:

第答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除非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才應當予以支援。

結婚證丟了,起訴離婚必須提供結婚證嗎

24樓:土流集團

一、起訴一定要原件

,因為**時,法官會要求出示原件;

二、結婚內證遺失的,

請至婚姻登容記所在地檔案局開具婚姻登記證明

三、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2)《結婚證》(或婚姻登記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影印件交給法院;

(4)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5)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6)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從男方領結婚證和在女方那邊領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婚姻登記條例 1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民 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2 第五條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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