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王元頁
有實際工作就應該按你實際工作天數結算工資,如果滿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第二月起一年內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
3樓:
只要能證明確實給他工作了。就應該給工資的。法律會支援你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現有法律,應該。只要不是你存在很大過錯。
我在公安局上班簽了4次合同他們還能辭退我嗎
沒正式待遇的 協警 輔警 甚至連你家樓下小區看大門的一個 保安伯伯 都不如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 什麼時候都可以辭退 可以辭退你 但是你沒有過錯的,需要給你補償。只要你不犯錯,他們不會辭退你的,如果勞動者的行為有違反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並且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辭退勞動...
我沒簽合同老闆辭退我十一三天假的工資他該不該扣
1全部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在十一期間三天的工資,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十一期間三天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
我在公司上班,沒有籤合同,現在公司讓我走人,我還有7天的
協商不成 到公司住所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張如下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