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如果在刑事訴訟中,部分被告上訴的,會影響到別的被告。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準確的說應該是被告人
我國二審採取的審查原則是全面審查原則
即使別的被告人不上訴,那麼仍然會對所有的被告人進行審查。如果別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或法律程式出現錯誤,那麼也會撤銷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改判。
但注意的是,改判中依據一個原則,即「二審不加罪」原則。
3樓:網球寶貝
《刑事訴訟法》第190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7條規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犯人在看守所裡不服一審判決,能自己提起上訴嗎
4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只要沒過上訴期就可以上訴,宣判的時候犯人不是在現場嗎?可以當場提出上訴,如果已經錯過這個機會,可以讓律師和家人提出,如果已經錯過上訴期那就沒辦法了。
5樓:呂艾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
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犯人在看守所裡不服一審判決,能自己提起上訴,近親屬或者聘請的律師也可以作為代
理人提起上訴。上訴時,注意訴訟時效,不要過期。
同夥案子有一個人上訴影不影響其他的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同夥案子有一個人上訴的,也有可能影響其他的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刑事案件的二審,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和上訴不加刑是二個基本的原則,在正常情況下,因一個同案上訴的,二審法院不會加重該上訴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刑罰。
但是,有二種情況會對未上訴的其他同案犯產生的影響:
1、如果經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對其他同案犯的判決量刑過重的,可以依法對其他同案犯判處較輕的刑罰。
2、如果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必須依法改判的,可以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後,啟動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在這種情況下就可能對同案的其他罪犯產生影響。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一十一條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自訴人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第三百二十五條 審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並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一)同案審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既不得加重上訴人的刑罰,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二)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可以改變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罰;
(三)原判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併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得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
(四)原判對被告人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五)原判沒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內容、延長期限;
(六)原判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沒有限制減刑的,不得限制減刑;
(七)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罰、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後,依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
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上訴的案件,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涉及到刑事訴訟中的上訴不加刑原則及全面審查原則。刑事訴訟中,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個被告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就要對全部案件進行審查,其他被告人一般不會受到影響。因為刑事上訴案件審理有一個大原則:
上訴不加刑原則。無論是誰提起上訴,只要不是檢察院提出抗訴,都不得加重上訴一方被告人及其他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一般來講,因上訴不加刑原則的規定,被告人提出上訴,只要不是被檢察院抗訴,對提起上訴被告人或其他被告人只會有利,不會有害,頂多維持原審判決而已。同時因二審是全面審查,如果提起上訴的被告人是主犯,二審對其減輕處罰,那麼從犯就可能要比照主犯減輕處罰,即便其他被告人沒有上訴。
附參考: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第一百九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五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並應當執行下列具體規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二)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罰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罪名;
(三)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併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
(四)對被告人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原判決宣告的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五)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或者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案件,不得撤銷第一審判決,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或者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必須依法改判的,應當在第二審判決、裁定生效後,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後,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八條 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對其他第一審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罰。
刑事犯罪法院判決結果,而刑期已於庭審前羈押結束,如果不服判決要上訴,是否對嫌疑人繼續羈押? 50
8樓:帝國づ月長石
如果繼續上訴,肯定會被繼續關押
但是,如果他停止上述,承認判決,則因為羈押期已經超過刑期,按照羈押期算在刑期內原則,刑期已滿,將予以釋放。
但是因為已經判決,則會留下服刑的記錄。
上訴的話,如果撤銷原判,最終審定無罪,則四個月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另外也消除判決結果,原判決不計入檔案。
如果檢察院或者對方自訴人提出抗訴,最終被判定加刑,則根據終審原則,刑期是要追加的。
所以如果上訴是要繼續羈押,因為沒有判決結果。
如果宣判無罪,超期羈押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9樓:博愛傑傑
被告人上訴期間一審判決刑期滿的話,不會對被羈押的被告人釋放,但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即對被告人取保候審。
1、在上訴期間,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所以不能根據一審判決對被告人予以釋放。
2、我國刑法中上訴不加刑原則規定,即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的,上級法院不能加重原判的刑罰,所以一審判決刑期已滿就必須將被告取保候審,否則就會出現被告人被超期羈押的情況。
10樓:秋子默
呵呵,樓上兩位,平常心嘛,大家都想幫人而已.
可以這麼說,明顯已經羈押期明顯已經超過刑期了,應該改變強制措施,立即放人,不管二審是否有罪.
幫上你的話,謝謝給分哈.呵呵.偶是新人.
11樓:
樓上的懂不懂?上訴就要繼續羈押?
回家把書看好再來回答吧。
羈押期可以抵消刑期,你羈押期超過刑期,因此應予以釋放。
一審不服上訴,我可以對一審法官上訴到二審嗎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對一審法官沒有影響。
不管是一審法官還是二審法官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來審理案件的。
上訴的案件也未必都改判,大部分上訴案件的結論都是:原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維持原判。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對一審法官沒有影響。
不管是一審法官還是二審法官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來審理案件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可以針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上訴,而不是對一審的承辦法官上訴。
承辦法官在辦案時,是依法行使其審判職權,所作的判決也是以法院名義而不是以法官個人名義,並且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一審的判決不服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另外,如果當事人認為承辦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以另行向法院紀檢部門投訴、舉報。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如一審二審不服,可以上訴至省高院嗎
二審不服能申訴到最高院。我國實行的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就是最終判決。對於二審不服的話,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也就是說,不能直接向最高法申訴,應當按級申請再審。法律分析 我國現行的法律程式是二審制,即二審就是終審,對二...
保險公司一審敗訴會上訴嗎,請問一審,二審敗訴還可以上訴嗎?
要看具體的情形來決定判決的輸贏。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 原判決 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 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裁定 二 原判決 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 裁定方式依法改判...
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一審上訴到二審要多長時間?
如果對一審判決 裁定不服,上訴和抗訴的期限分別為十日和十五日,從接到判決書 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 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 裁定,有權用上訴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