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皆有可能
承包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 如果分地是本身就包括子女的土地 那麼老人去世後子女仍有承包權 如果分地時沒有子女的土地 那麼老人去世後應收回
2樓:衣忍
她如果沒簽字同意分配是無效的,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必須雙方同意才能支配出去。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屬於她自己的那一份。也就是說,老人只能分屬於他自己的那一份,不能將老伴的也分了,原來分得土地時如果只有他們二個人的份,那他只能分其中的一半,其它部分他無權作主。
4樓:小柚子rq強
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土地的所有權不是公民個人,而是承包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因此要看遺囑分配的土地是否在遺囑人承包期內:
1、如果土地不在承包期限內(以遺囑生效時判定),則不可以立遺囑,即使立了遺囑也是無效的;
2、如果土地在承包期限內(以遺囑生效時判定),則遺囑人可以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續承包,並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老人的土地(老伴和已故爺爺的)一直由其侄子耕種,並支付一定的費用供其兩人生活。他死後其繼子有權要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死者的繼子(辦理了正常手養手續的)可以要回老人的土地。老人過世後,土地就變成老人的遺產,其繼子有繼承權,但侄子是沒有繼承權的。所以,既然是老人的遺產那就應該歸其繼承人合法繼承。
6樓:aqs永恆的愛
土地的所有權始終歸所得者,侄子只有耕種使用的權利,雖然從耕種的收益裡支付了老人的生活費用,但終歸不是老人的直系親屬,所以老人死後,土地的所有權,繼子是可以繼承的
買老人的房子土地證是老頭的名字,老頭去世了,老伴賣,需要子女簽字嗎?
7樓:
假如老人去世前有遺囑,他去世後他的產權全歸老伴,那老伴有處置權,那就不需要仔女簽字。如沒有遺囑,那老人去世後,除了老伴應得一半以外,剩餘的一半在是由仔女及老伴平分,那麼老伴就沒有處置權,就需要子女的簽字後才能處置。
8樓:
應該要子女簽字同意才可以,最好去房產局問問,避免以後麻煩。
9樓:無刺仙人掌
是農村的房子?如果都是一個村的村民,是可以變更使用權的,但還得經過審批才能過戶,手續繁瑣。如果是老人自己的房子是不需要子女簽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規定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必須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變更證書。
」「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批准。」
10樓:tf田彥芬
怕以後有啥事就需要子女簽字
11樓:錢馬
'如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徵做子女的同意並簽字。如果不同意簽字,那就無法銷售。
另外,首先要先看了思這時候有一組。有一櫥子按醫囑執行,沒有一組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
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人繼承。
第二順其人。這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最後才能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
按照哦。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是均等。
對生活特殊困難。而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遺產時。應當與照顧。
就是賣房子也得經過子女簽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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