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車禍身亡,我們的女兒才四歲,公不讓我參與索賠怎麼辦?如果公公

2022-08-12 19:32:18 字數 3298 閱讀 3799

1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張偉傑律師

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未成年子女有被扶養人生活費,法院判決後由對方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或司機、車主賠償,你公公領款後不給你和孩子的,可以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你老公車禍身亡後,對於他的死亡賠償金,他的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的父母是第二順位繼承人。也就是說,你和你的女兒對你老公的賠償金是有繼承權的,你的公公不能排除你的法定權利,你可以先和你的公公協商,協商不成去法院起訴維權。

4樓:煩不了

你直接找肇事車輛,這件事上是你起主導作用,如果你不簽字,根本不可能有法律認可,賠償裡包含你和你女兒的那部分,你公公無權**你。你可以明白的告訴肇事主,如果你不簽字,那麼協議你不認可,只能打官司。別聽你公公的,他無非就是怕你拿錢將來改嫁,可能還自以為是的認為你會對他們的孫女不好,改嫁後會把錢貼給別人了,你明白的告訴他們,你和你女兒的賠償就是你的錢,由你做主,你可以給你女兒存個定期什麼的保證你女兒的利益,但是你也不會相信他們,因為首先他們不相信你做母親的,既然這樣你憑什麼相信他們呢。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您的情況,您作為配偶屬於第一順序繼承權(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參與索賠,您可以諮詢律師或者撥打公共法律服務**12348獲取幫助。望採納

6樓:

對,可以起訴你公公,用法律的手段

7樓:光樂詠

這個法律會給你保障的

老公身亡賠償金公公不給,孩子不讓帶,我去起訴,公公還是不讓帶孩子怎麼辦

8樓:天蟾如月

公公的做法很可能是想撫養孫輩為由扣住賠償金。可以請求法院在裁定賠償金分配的同時,強制執行。

但我勸你一句:單身母親帶孩子會拖累你一輩子,你還年輕要懂得放棄。心裡有孩子關心的方法很多,不一定要帶身邊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合法的夫妻,賠償金第一順位應該是你的,起訴有判決或者協議了嗎?如果孩子判給了你,你是監護人,你公公無權帶走孩子,讓法院和警察幫忙

10樓:海警

法院起訴,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你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兩個孩子應該是你撫養;

你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之後, 你丈夫的**撫卹金應該由你保管兩個孩子的份額。

11樓:賀律論法

起訴之後,法院撫養權判給你,再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賠償金你依法享有,協商不成,法院起訴維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返還,你是第一繼承者!你公公涉嫌侵犯你的權力。嚴重的一樣可以判刑的!

我老公車禍死亡像我有陪嘗嗎?我女兒和我公公有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和公公肯定是有的,當事人如果屬於主要依靠老公的提供的經濟生活的,也有相應的生活費補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

生活費: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後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援。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八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二,人身損害賠償範圍: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2,具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費、護理費、後續**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14樓:逆光

有的,,,這個有個均分值,建議諮詢一下律師

15樓:君大愛無疆

都有的,均分,或者按賠償條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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