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孩騎ofo被撞身亡索賠878萬合理嗎

2022-09-06 04:01:33 字數 4835 閱讀 1889

1樓:花同學花師奶

至於外界多認為的「索賠金額過高」,張黔林:首先要承認生命無價,之所以司法實踐中必須給生命確定一個**,不是因為生命有價,而是因為生命不可重來,這樣就需要給生者造成的精神痛苦予以賠償,所以只能以給付金錢的形式。

其次,精神損害賠償一方面具有撫慰的功能,另一方面還具有懲罰的功能。但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中比較強調撫慰而淡化了懲罰,客觀上給生命標明瞭一個基本固定的**,我認為賠償金的多少應當與給親人造成的痛苦、侵權人的賠償能力、過錯程度等因素相關,否則數額太低,對一些超級企業可以說微不足道,而達不到懲罰的目的。

第三,侵權責任法確定了懲罰性賠償,規定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基於以上考慮,我們確定了向ofo索賠精神損害賠償700萬元的訴求,該訴求是否能被支援或支援多少,最終都由法院來依法決定,但作為受害人一方,主張多少賠償金額是原告的權利。

「在上海司法實踐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不超過5萬元,其依據是2023年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印發幾類民事案件的處理意見的通知》,但如該通知所說,精神損害賠償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雙重特徵,補償性是對受害方的精神安慰和物質補償,懲罰性是對侵害人的制裁,從錯誤中吸取教訓、遵紀守法,尊重他人的權利。」張黔林指出,如果精神損害標準太低,受害人難以得到安慰和補償,侵害人更難以受到處罰,因此應當相應提高。

2樓:醍醐灌頂

合理不合理就看法律如何判斷了,小黃車有漏洞,但是家長監管也是有問題的,未成年人為什麼不防止他自己利用手機,所以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11歲男孩騎共享單車被撞身亡家長索賠878萬?

3樓:蘇嘉琪寶貝

據報道,2023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歲男孩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捲入車底身亡。這是發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案例。

上週三(7月19日),死者父母將ofo連同肇事方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索賠878萬元,並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

死亡男孩負事故主要責任

據瞭解,2023年3月26日中午,該男孩與同行三位夥伴(均未成年)騎ofo單車時,於當日13:37分許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客車相撞,致使該男孩倒地並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受擠壓、碾壓,後經上海長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

上海弘茂汽車租賃****駕駛員王某駕駛機動車在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次要責任。該男孩未滿12週歲,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

男孩父母索賠878萬

2023年7月初,該男孩父母將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汽車租賃公司以及相關保險公司告上法庭,靜安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定於8月24日**審理。7月19日,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為被告,並調整了訴訟請求。

原告除了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878萬元以外,還要求靜安區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黃車: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使用者用完後必須鎖住且兒童無法輕易開啟的鎖具。

年紀那麼小的孩子就失去了生命,讓人痛惜不已。希望孩子一路走好,天堂裡沒有痛苦了。

4樓:aletta靜

今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歲男孩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捲入車底身亡。最近,死者父母將共享單車提供方連同肇事方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索賠878萬元,並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

當時事發現場

交警意見:死亡男孩負事故主要責任

這是發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案例。

原告**律師介紹,2023年3月26日中午,該男孩與同行三位夥伴(均未成年)騎ofo單車時,於當日下午1點37分許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客車相撞,致使該男孩倒地並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受擠壓、碾壓,後經上海長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駕駛員王某駕駛機動車在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次要責任。與此同時,靜安區交警認為,該男孩未滿12週歲,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

提起訴訟:男孩父母索賠878萬元

7月初,男孩父母將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汽車租賃公司以及相關保險公司告上法庭。隨後,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為被告,並調整了訴訟請求。

原告除了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878萬元以外,還要求靜安區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黃車: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使用者用完後必須鎖住且兒童無法輕易開啟的鎖具。

張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週歲,而ofo小黃車對投放於公共開放場所的車輛疏於看管,該自行車車輛之上也無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騎行的提示;且該車輛上安裝的機械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男孩父親稱,平時並不允許孩子獨自騎行。對於共享單車,孩子沒有手機根本無法註冊賬號,而父母也沒有註冊過共享單車的賬號。當天,該男孩在路邊尋找到一輛密碼鎖可直接按開的小黃車,和3個小夥伴一起上路騎行。

11歲男孩騎共享單車被撞身亡家屬索賠878萬

5樓:**

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歲男孩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捲入車底身亡。這是發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將ofo連同肇事方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索賠878萬元,並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

據原告**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張黔林介紹,3月26日中午,該男孩與同行三位夥伴(均未成年)騎ofo單車時,於當日13時37分許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客車相撞,致使該男孩倒地並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受擠壓、碾壓,後經上海長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靜安區交警認為,該男孩未滿12週歲,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

2023年7月初,該男孩父母將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汽車租賃公司以及相關保險公司告上法庭,靜安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定於8月24日**審理。7月19日,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為被告,並調整了訴訟請求。

原告律師張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週歲,而ofo小黃車對投放於公共開放場所的車輛疏於看管,該自行車車輛之上也無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騎行的提示;且該車輛上安裝的機械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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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11歲男孩騎共享單車被撞家屬索賠878萬?

6樓:周洋

2023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歲男孩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捲入車底身亡。這是發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滿12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將ofo連同肇事方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索賠878萬元,並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

據原告**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張黔林介紹,2023年3月26日中午,該男孩與同行三位夥伴(均未成年)騎ofo單車時,於當日13:37分許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客車相撞,致使該男孩倒地並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受擠壓、碾壓,後經上海長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上海弘茂汽車租賃****駕駛員王某駕駛機動車在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次要責任。

靜安區交警認為,該男孩未滿12週歲,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

2023年7月初,該男孩父母將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汽車租賃公司以及相關保險公司告上法庭,靜安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定於8月24日**審理。7月19日,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為被告,並調整了訴訟請求。

原告律師張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週歲,而ofo小黃車對投放於公共開放場所的車輛疏於看管,該自行車車輛之上也無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騎行的提示;且該車輛上安裝的機械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據該男孩父親回憶,當天和孩子一同騎車的另外3個孩子中,有2個上六年級、1個上五年級,自己的孩子最小,在上四年級。孩子8-9歲時便學會了自行車,家裡雖有一輛自行車,但平時並不允許孩子獨自騎行。對於共享單車,孩子沒有手機根本無法註冊賬號,而父母也沒有註冊過共享單車的賬號。

當天,該男孩在路邊尋找到一輛密碼鎖可直接按開的小黃車,和3個小夥伴一起上路騎行。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就在男孩出事前3天,上海市質監局官網正式釋出《共享自行車》和《共享自行車服務》兩個團體標準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規定,使用者年齡必須在12歲以上。5月22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也明確要求實行使用者實名制註冊、使用,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使用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

事實上,事發後的3月28日凌晨,ofo就曾釋出官方宣告,表示將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範機制,從源頭上杜絕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單車,從而避免悲劇再次發生。ofo上海相關負責人事後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今後新使用者認證時,平臺會遮蔽掉12歲以下使用者。對於車鎖易開啟的問題,ofo表示已推出帶有動態密碼的全新智慧鎖,杜絕非法使用。

不過,今年6月18日,河南鄭州又發生一起未成年人騎小黃車摔倒身亡的事故。據報道,該男孩年齡為十二三歲,破解了小黃車機械鎖的密碼,在下坡路騎行時由於車速過快摔倒身亡,小黃車機械鎖漏洞再次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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