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種情況,只要是婚後共同財產你都可以分一半的,包括房子,車子和所有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前你老公自己的財產就另當別論了。如果你想知道具體情況,還是去諮詢一下律師比較好。
2樓:鼎鼎大名
這十一年你雖然沒有工作,但是只要是結婚後,他所賺的所有錢擁有的所有資產都有你的一半,你先調查好他門下有多少財產,如果他是過錯者,你還可以要求分割更多的財產。
3樓:傳說中的紫薇星人
你倆結婚十一年來所擁有的財產(存款,**,家電及傢俱家用),在法律上視為你們共有財產。如果離婚,你們可以對財產協商解決,如協商不了,可以由法院判決!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實在無法避免,就尋求法律的支援……
女性的付出實在是太多(不僅是身體的,還是心理甚至是精神方面),不能也不應該受到無理的待遇,理應得到法律的支援!
5樓:王士毅
女性放棄工作做家庭主婦,離婚時可以分割婚姻內共同財產,也就是丈夫的一半收入,和其他共同財產,比如住房,汽車。
6樓:析騫堯
只要是婚內共同的財產,都是可以合理的要求分配的。婚後的財產屬於共同的財產,不管是不是你找來的。可以平均的分配。
7樓:歐依雲
婚姻存續期內獲得的收入,均視為家庭共有財產,分手應當平分家庭財產。
8樓:陳而康
清水!分手!能養活!孩子!孩子!能分給你!家中!你的東西!可全帶走!還可給你!一筆分手費!
9樓: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你們所有的財產都要平分的,如果房子是他自己全款買的或者是他自己還房貸的另說
10樓:
首先你想分手,那就分手,不要想麼那麼多啊,但是我想說的是離婚很嚴重的,一定要慎重一,你要對孩子負責,自己負責,還有對她負責,第二,決定了的事就不要去問別人,不要做自己會後悔的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離婚時可以分割。
如果有財產但不屬於共同所有,
這部分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十幾年你都在帶孩子,
這期間你沒有工作
家庭開支都是由你丈夫的收入來維持。
複合夫妻雙方共同撫養孩子的條件,
在裡面不存在你單方多餘的付出。
所以離婚時仍然只有共同財產可供分割。
2023年最新傷感!悲傷!歌曲 給多點!
12樓:nina□艾妮
許嵩的《半城煙沙》
犬夜叉的插曲《穿越時空的思念》賊好聽
雅尼的《夜鶯》
13樓:航遊兒
何炅的《思念的距離》很好聽。。。
14樓:手機使用者
推薦超好聽的:王羽澤-女人帶走我的心
王藝函-守候和你的回憶
15樓:給力
《這支菸滅了以後》 很冷門的一首歌 知道的人不多. 但是有故事的人都能體會.
仔細聽 不多說.、
我沒給男朋友面子,他要跟我分手。
16樓:暴怒沸騰
看你說的,其實就1個就是你男朋友太聽別人的話了,而且他朋友挺聰明的會找時機,可能你以前得罪他了,其實我覺得現在你們十一年的感情就為了1個面子他就要分手,其實我覺得已經沒必要了,如果以後你們結婚了你不給他面子難道他還要鬧離婚,其實我覺得你不跟他父母住是最大的原因因為在男方的心裡父母和老婆是1個地位的,你想獨霸那個地位十一他心裡就有了芥蒂,而且他下手那麼狠不是腦殘了, 就是酒喝多了,回家住幾個月吧,他如果沒回來找你就是他死心了,你也放棄吧,因為對著不愛自己的人有幸福可談嗎。。
17樓:ok0孤葉飄零
其實在他的心裡已經堆積了很久對你的不滿也可能是之前也捨不得你們那麼多年的感情,但是你越來越過分再加上朋友的勸告,他就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我覺得你還是放手吧,感覺他不會回心轉意了
18樓:
你老是不給他面子,別人在一起時那點面子你都不給他,你有沒有想過你很小氣。你還對他那凶,你也太愛管他了,讓他覺得煩。他感覺很束縛
19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的媽也是媽 適當的給男人面子是女人應該做的事 你不給男人面子 男人這邊的人會說不把我們這邊的人當人看 你懂嗎
20樓:哇塞123456天枰
那你就跟他媽一起住不就好了..都那麼放不下了...還不接受他的要求.....
我跟前男友,是不是很有夫妻相?可是,為什麼?還是分手了?我們認識11年了……
21樓:倪平
很有夫妻相 但你們在一起十一年然後又分手了,一定是你們對方之間其中一個有了不能說的祕密所以不想傷害你們彼此之間一個
22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夫妻相、認識了幾年……都還活在過去,既然一切已結束,何不跳出這個坑,面對現實,迎接美好的明天,幸福在向你招手……
23樓:匿名使用者
的確是有夫妻相,可能這麼久時間審美疲勞,厭煩你了,移情別戀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有夫妻相,但緣分真的說不清,也許只是有緣無份吧!
25樓:go多多先森
都已經分手了!還夫妻相?你不要給自己下套!
26樓:が感覺噠 默契
有點像夫妻。可能他不夠愛你吧,還有你也有問題。也許你們最後沒有共同的語言,只是吵架,問題可多了………不好講!要看你說他和你分手的理由……
27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他心中就像一顆草
28樓:匿名使用者
人會變,更別說心了。
29樓:我們的歌謠
11年了,真怪可惜的,不是你的就滾吧
30樓:心靈聆聽者
夫妻相和相愛是兩回事
31樓:搞娜
感情這回事很難說的,沒了就沒了
32樓:ing2536宮崎駿
建議你去做一個面部脂肪填充!!!這樣太嚇人了
33樓:白羊龍少
因為他厭了,又有了新歡
34樓:匿名使用者
時間久了,自然也就慶捲了
35樓:11垂死掙扎
拿證了一般不會分,除非男的是花心的
36樓:當那份執著已經
11年說分就分這是要鬧哪樣……
37樓:精工成品
分析原因,有因才有果!
38樓:
人與人之間難免有矛盾
39樓:百度使用者
怎麼捨得啊?有挽回可能嗎?
求 最** 《往事十一年》喵喵 全文!
40樓:不二的觀月
找不到吧 我在網上都找不到啊~~沒人發啊
41樓:李_m肆優美
這是** 你想累死誰啊
42樓:抄向謬柔
這裡有全文
認識十一年,戀愛過四年多,因為他接受不了我的過去,分手後差不多四年左右不聯絡,開始分手後的他偶爾問
43樓:塵封ヾ破碎暗淡的流年
初戀。一般都是最難捨那份的,,更何況是一段刻骨銘心的,
失去後才懂得珍惜,疼,
珍惜後的失去更疼
44樓:j越玩越野
放下不聯絡,這對你的家庭,他的家庭,都有好處,你醒醒吧!戀愛4年,他不娶你,就是玩,現在他要搞婚外情還是玩,離婚對孩子是多大的傷害呀!這種男人你還跟他來往,證明你很傻,我不要你的分,只要你對的起你老公!
45樓:匿名使用者
勸你還是放下吧,現在做什麼都為時已晚,別再打擾人家正常的幸福生活了。
46樓:生
好好的生活,不要走錯路 ,當初他心裡有疙瘩,現在就好了嗎?。。三思
47樓:匿名使用者
別再聯絡了,好好珍惜自己現在的家
4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他以前受不了你的過去,現在也一樣,還是解下吧,都有寶寶了,珍惜現在
49樓:傑st白倩影ar娜
應該見面談一談,說清楚對誰都好!
50樓:膜女會會
既然當初都接受不了你,現在又來找你,典型的朝三慕四!
51樓:s丫頭
就讓往事都隨風吧,現在過得生活既然已經很好了,還想著過去又有什麼意義,把握好現在才是最重要的!
52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的美好已經過去了,珍惜現在,不要去想了,現在的你只是懷念!
53樓:王焱勤
還是把他忘了吧,這樣對誰都好
我和前女友戀愛十一年分手了,到如今十三年了沒有她任務訊息,我想知道她的近況?
請問在我單位做了十一年,現在單位解除合同,我領到失業金後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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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建議請律師為你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 第十四條 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