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的家之歌
您好,精神病屬於《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而您可以選擇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對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的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必須做一個詢問筆錄,其中一條為:「你是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你必須回答:「是」 則可以辦理登記 。。
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離婚主體是不能協議離婚的,必須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這樣才能保證婚姻關係解除的效力和不完全行為能力人的權益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喜不喜歡ta咯 不過喜不喜歡都說不想 喜歡想再加幾個可愛的表情 不喜歡加幾個翻白眼之類的表情啊
請問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4樓:法邦網專家
精神病史者的對方可以提出離婚.在離婚訴訟中,是否准予離婚法定理由是我國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但具體到本案,則應分析被告的精神病對婚姻的影響。最高人民法院對此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准予離婚。這一司法解釋的意見在新修訂的婚姻法中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這種精神在司法實踐中還是普遍應用的。
5樓:從一而終
回答看具體情況。發現配偶是精神病患者通常可以提出離婚。但是,由於精神病患者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監護人,所以一方在提出離婚訴訟前,必須先要求人民法院變更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在確定了新的監護人後,才能由新監護人**精神病患者參加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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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夫妻一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離婚嗎?
6樓:開且落兒
如果夫妻有一方有精神疾病的話,是可以離婚的,只是這樣做會沒有道德的
婚姻法有沒有規定夫妻一方有精神疾病不可以離婚
7樓:神關
沒有這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8樓:巧希榮委媼
沒有這樣的規定
可以提出離
如果仍然處於**期間,那麼一般不允許離,除非疾病不能獨立生活方主動提出離。
如果**完畢,那麼可以離,但是財產分割方面要適當照顧殘疾方日後的費用。
9樓:
只要對方同意就可以離婚,但是精神病期間屬於無民事能力人 所做決定都不算數,但是正常後就可以離婚了,不行就可以到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
10樓:三十二系
我是律師,婚姻法上沒有這個限制。但是精神病人為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離婚是無效的,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夫妻離婚,你無過錯的話,是不存在賠償問題的,但是離婚涉及到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的分割,這方面法院可能會偏向於照顧精神病人,畢竟是欠缺勞動能力的人,多給點照顧也合情合理的。
另外,夫妻走到一起不容易,多點寬容、多點愛,能不離就不要離了。
11樓:上海l律師
沒有2、隱瞞的可以訴訟婚姻無效
12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以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婚姻法沒有這樣的規定
忠告:婚姻是大事,結離須謹慎!
13樓:匿名使用者
1 婚姻法沒有規定夫妻一方有精神疾病不可以離婚。
2 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
1)「婚前知道她不是很正常,但是她們隱瞞了病情」的事實;
2)必須經過司法鑑定,對方精神疾病十分嚴重,達到醫學認為不適於結婚的程度;
3)如果只是間歇性、一般性精神疾病,可能不會被認定為不適於結婚的程度;
3 情況屬實,醫學認為達到不適於結婚的程度,法院一般可以判決離婚。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婚姻法上沒有這樣的規定。
我老婆 婚後有精神病 可以離婚嗎
15樓:愛穿拖鞋
如果一方身體上存在很難**的缺陷或者疾病,導致雙方生活矛盾激化,夫妻感情破裂,那麼法院會考慮雙方無法繼續生活下去,判離婚的概率會很高。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
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16樓:君同法律**諮詢
對於精神病人、植物人等離婚問題,我國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殊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於對患者的**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
如確係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對於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雖然也要保障健康一方的婚姻自由,但是,准予離婚的前提一定是對精神病人有妥善的安置,否則不準離婚。有些人想不盡對配偶的扶養義務,企圖簡單以離婚的方式免除自己的責任,肯定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
精神病是否可以離婚
17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
18樓:leroy寳
如果要求的話是可以的 有醫院的證明
但是你真的要捨棄他們離婚的話 精神病人可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出來的哦 慎重 慎重
19樓:
婚姻是你們自已的事,你們想離婚就離婚吧
老婆有精神病我們可以離婚嗎
20樓:love柯南
由於您提供的情況過於簡單,律師無法做出全面確切的判斷!
謹簡單回答如下:
由於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因此在婚姻關係中更難於培養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現裂痕,進而更易導致婚姻出現狀況。然而,他們自身處理問題和調解糾紛的能力卻十分低下,無力承擔家庭生活和撫養子女的責任,因此,婚前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屬於法律規定的婚姻無效的理由。
無效婚姻情形屬於「疾病婚」。即因一方或雙方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什麼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沒有規定。
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鑑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
由此可見,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出於發病期的指定傳染病和有關精神疾病。
婚姻關係中的「補償」有特定含義,指的是家務補償等,根據您的情況,如果屬於無效婚姻,那麼根據法律規定在無效婚姻被依法宣告無效時,這種婚姻關係不論結婚的事實是否發生,結婚時間是否長久,婚姻關係被法律確認自始不存在,自始不受法律保護,不被法律所承認。婚姻被確認無效的法律後果是指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義務。您所說的補償更多是道義上的。
最後,為慎重起見,建議您持相關材料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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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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