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精神病期間離婚,女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2022-12-25 04:31:00 字數 5678 閱讀 2038

1樓:披頭仙翁

1)「當時離婚時處於發病(精神病)期」,要有證據,實際就是離婚時的她的醫院病歷記錄;

2)如果確如你所說,當離婚無效,理由就是你所說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對該事項的處理,屬無效;

3)如第2)條成立,則先要起訴撤銷以上「離婚協議」並撤銷民政局發放的「離婚證書」,然後才能再起訴「離婚」,不然,法院不會直接受理「離婚」訴訟。

4)這事有點麻煩,但只要如你所說,女子在發病期間離的婚,則可有一做。

2樓:卿川律師

1、在此期間協議離婚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該協議無效。

2、但是並不當然認為不能離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法院,爭取自己合法權益。

4樓:僧如雲

該女子離婚期間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所發生的法律行為即離婚協議無效。

女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離不了,後來發病的。要是結婚之前有病刻意隱瞞的,婚後發現有精神病影響夫妻感情和生活了,是能夠向法院申請解除婚姻關係的。婚後得病的,人家都給你生孩子9年了,得了病你就想跟人家離婚,這點法院也不會支援。

人家會說你狼心狗肺的,人家會說你簡直就是禽獸的,人家會說你根本就不算個男人的,人家會說你還不如個畜生的,人家會說你不配做人的,人家會說你不得好死的。

6樓:上海紀亮律師

您好,精神病屬於《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而您可以選擇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對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的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7樓:深圳黃武添律師

對於精神病人、植物人等離婚問題,我國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殊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於對患者的**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

如確係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對於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雖然也要保障健康一方的婚姻自由,但是,准予離婚的前提一定是對精神病人有妥善的安置,否則不準離婚。有些人想不盡對配偶的扶養義務,企圖簡單以離婚的方式免除自己的責任,肯定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

8樓:科大失眠研究所

我國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殊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於對患者的**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

如確係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丈夫有精神病,妻子可以提出離婚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的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凡屬這種情形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0樓:法律快車

配偶一方有精神病一般來說是可以離婚。根據相關規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期間進行訴訟審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到法院找個律師去諮詢以下就好了,很好解決的問題,這樣的情況他是沒有贍養能力的,放心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也可以要回孩子,因為一個精神病的人沒有權利佔有那個孩子

具體的你可以找懂法律的人問清楚,然後上訴離婚

13樓:

我的老公有經神經病有9年了一直治不好,我己經起訴離婚了,能離掉嗎,

14樓:上海笙銘律師

1、只要丈夫認為感情破裂了,就可以提出離婚,但在離婚之前,對妻子還要承擔扶養義務;

2、法律依據:

1)《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扶養義務】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5樓:今生如夢夢

這麼小的孩子長時間跟她患病的爸爸在一起是不行的,對孩子的心理性格等方面都會產生不利影響,建議儘早要回孩子

結婚後女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1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是可以離婚,向法院起訴離婚就可以了,目前不允許隨意離婚的情況只有軍婚和女方在孕期、哺乳期,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部分情況離婚是可以申請賠償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姻無效的特殊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17樓:飛飛豬角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一、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

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即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即可准予離婚符合以上條款的,法律可准予離婚

二、而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或在結婚以後患上精神病的,須要經過長期**,而未冶愈的才准予離婚。

符合以上條款的,法院才准予離婚

已你的情況,首先確定你老婆精神抑鬱婚前你是否知情?

不知情的話申請離婚會順利點,也就是第一條

你婚前知道老婆的病情的話按第二條判定

至於提出申請離婚,隨時都可以提出申請

另外對於本條裡 長期** 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男方病**的時候,女方卻起訴要求離婚。請問女方能勝訴嗎? 病是在婚後才有的目前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在婚前就有病 就可以離婚 其實不是不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有規定精神病不好離除非和對方同意

20樓:中藥世家煉丹師

如果是暴力型精神病的話是可以的

妻子患精神病該怎麼離婚呢?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22樓:無語

我前一段時間也有患精神病,被我老公一家氣的,我瘋了都想跟我老公離婚,可我好了不離,婆婆對我不好,就在他家等他老了就不管她,也可以陪在我兒子生邊,隨然沒有給我兒子掙多少錢,你們不知道患病的時候像復讀機在腦子裡說

23樓:棒棒糖

我有個病友她比我早出院,她走的時候可高興了因為他老公終於來接她了,可是沒過十天左右又進來嘴上說她被車踫了還說腿上有傷,我一看她的傷像是有人扭的(打的),我問她傷是從那裡來,她楞了一下又說她被車踫的,明明是一小塊一小塊的傷。

24樓:葉孤嵐翠

人一但得精神病,很難讓人接受,不愛你的家人,因此鑽空子,離婚雙方是種解脫,既然不愛了,何必糾纏在一起,對於無法生活自理的,對方應給予生活補貼,畢竟結了婚後才生病的。

患有精神病可不可以離婚,女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他媽媽有精神病,他也患了這種病,說明是遺傳性的,這種情況不好治了。他婚前隱瞞了他母親的病情現在他也患病,婚姻法規定是不能結婚的,但和他又沒法講清楚,做好的辦法就是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你遇上這事了也只能這樣辦了。可以 精神病是不完全行為能力 而且有隱瞞的成分 去法院告吧 女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估計離...

女方在婚後患有精神病,女方在婚後患有精神病

如果男方現在沒有同其他人結婚,你可以以婚姻登記機關違反了 婚姻登記條例 第12條的規定,即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辦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為由,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的,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現在對這種案件爭議比較大,從各地已經受理的要求撤銷離婚...

男方患有精神病,女方能上訴離婚嗎

您好,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夠辦理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男女雙方自願達成解除婚姻關係的約定。精神病患者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協議離婚的主體資格,因而不能選擇協議離婚。我國法律之所以這麼規定,完全是為了保護精神病患者的權益,避免其配偶利用精神病患者不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