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吧,然後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賠範圍包括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如果單位不依法賠償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關於傷殘鑑定及賠償,傷殘鑑定賠償標準
你說的傷情太籠統,單純的嗅覺喪失,依據gb18667 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是不能評定為傷殘的。其他損傷你沒說清楚,臉部變形,是什麼導致的變形,不知道是顱腦損傷後遺症,或是面部損傷造成的,變形到什麼程度不清楚,所以也沒法給你定傷殘的。如果你想弄清楚,你可以把你父親住院的病歷影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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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髖臼粉碎性骨折,右寬關節有沒有脫位?或者是半脫位?另外,還要看是不是對以後的生活造成影響。以前有過這方面的事例,傷者做了髖關節置換術後,以人工關節代替,可視為原髖關節功能已喪失,根據傷殘等級鑑定具體標準之規定,若該員工髖關節功能喪失佔下肢功能的75 構成八級傷殘。樓上把標準全貼出來,要人家自己找啊...
傷殘鑑定,工傷等級,賠償,傷殘鑑定等級以及賠償標準是國家是規定的
您好,建議您先到傷殘鑑定部門申請傷殘等級鑑定,因為只有這個鑑定結論具有法律效力的,並根據鑑定結論要求其賠償醫藥費,誤工費以及護理費等費用的!大概可以評5級,具體以鑑定意見書為準。首先,如果你的經濟不富裕 生活比較困難的話,本律師可以幫助你申請法律援助 第二,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購買社保,若用人單位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