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通知: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工資就提前辭工,想拿一點的就急辭工,賠償工廠一個月底薪!要不就自離。工廠違反了你和廠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你隨時可以要求他解除用工合同
3樓:有法必答
隨時解除的情形有:
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購買社保;違反公司章程或損害勞動者利益;
未提供勞動法規定保護條件;脅迫欺詐;免除自己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其他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或者合同法
5樓:萬哖潛氺妖
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都可以合法離職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提前30天就可以。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相干就走 走的遠遠的 讓他找不到你 。。。
勞動者有什麼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 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三十九條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
員工有哪些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
有可以隨時聊天,說心裡話的人是一種什麼感受
世界上最令人愉快的事情是,一些人說出他們的憂慮,另一些人理解他們的感受。很長一段時間,為了生活,我只能選擇默默忍受,但這一次,我想說實話。我不想變得如此堅強,但我自己已經習慣了一切。隨著時間的推移,其他人認為你能做到。我不想這麼理智。我也想在不公正的情況下為自己辯護,但有時我辯護得越多,我就越感到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