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合同專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是指合同當事人經過協商,在達成的書面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公司的合同專用印章的行為。
二、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是:
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三、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四、公章的特點:
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印章保管人員審閱、瞭解用印內容。
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顧名思義看出來,大的正規公司一般是這樣,小公司可以沒有專用章。
手改後需要雙方共同籤認,並加蓋原來用的章,即原來用的是專用章就加蓋專用章。
3樓:寒暖嘔心
這麼說吧,公章代表的是公司法人,合同專用章代表的是法人授權人
區別在於,法人授權人超出職權範圍使用合同專用章,法人可以不予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行為責任:蓋了公章則視為直接對法人生效,由法人直接承擔民事行為責任,沒有任何抗辯理由。
再通俗點,就是代表人和本人的區別
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是什麼
4樓:安律說法
您好,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是用途範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於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於合同簽訂,用於其他檔案上無效;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於公司一切事務,如檔案、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公章的具體使用範圍有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等,使用範圍廣泛。
5樓:
公章一般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檔案、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檔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門用於合同簽訂的印鑑,在簽訂合同方面兩者效力一樣,只要是真實的。
公司專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還另行刻制合同專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為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存在區別。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第二、用途範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於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於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於公司一切事務,如檔案、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性、專業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經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6樓:創作者
1、權力和確認力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2、用途
公章使用:由單位名義簽發的檔案、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局對外工作聯絡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等。
合同章是公司與其他公司在業務上達成協議時,在雙方訂立的合同上蓋印的章。
3、適用範圍
公章的使用範圍更廣泛,銀行收付等與錢有關的業務應蓋印財務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只是法人簽訂合同時的確認名章,屬於特定專用章,只用於簽訂合時確認行為,其它效力受限。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蓋合同,專用章當然可以蓋公章也是可以的。
4、保管方面
公章要求最嚴。印章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印件涉密事項。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空白紙上加蓋機關印章。
印章丟失或被竊時,管理人員應立即向分管機關領導報告,並按規定程式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1. 公章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於公司一切事務,如檔案、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蓋了公章的檔案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章是專門用於合同簽訂的印鑑,在簽訂合同方面與公章效力一樣。
2.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只是使用合同專用章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合同專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是指合同當事人經過協商,在達成的書面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公司的合同專用印章的行為。
二、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是:
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
三、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四、公章的特點:
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印章保管人員審閱、瞭解用印內容。
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9樓:淡定你好
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實際上還是很大的,從某種意義來講是需要一定劃分。、合同章和公章的區別
公章一般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檔案、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檔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門用於合同簽訂的印鑑,在簽訂合同方面兩者效力一樣,只要是真實的。
華律網公司專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還另行刻制合同專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為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存在區別。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第二、用途範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於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於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於公司一切事務,如檔案、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性、專業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經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二、刻制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有什麼程式,要帶哪些證件呢
1、拿著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公章
2、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後,到指定的地點刻章!——以上需原件及影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檔案。
在法律實踐中,持有上述法律檔案的行為人一般會被視為公司的**人(即授權代表)。**人在**許可權範圍內以公司的名義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概由公司承擔
10樓: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一般印章名稱後面帶有專用字樣的印章,都為專用章。合同章是專用的,只能蓋在合同上,蓋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無效。公章用於單位的公文,公章使用範圍有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等,使用範圍廣泛。
這就是公章與合同章的大概區別。
一、公司合同章和公章有什麼區別?
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樣,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於銀行等與錢的業務,法人章與財務專用章統稱為印鑑章,法人章俗稱私章,合同章用於簽訂商業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籤商業合同,人力資源章屬於內部章,一般情況下不對外使用,用於本公司人力資源部內部人事事務,但簽訂勞動/勞務合同時常規生效的是企業公章,當然如果能夠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部門章依然受法律約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企業法人開業登記的單位,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企業即告成立。企業法人憑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簽訂合同,進行經營活動。
」在這裡,出現了「公章」的字樣。國內的實際情況是,一個企業法人領取了營業執照以後,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並在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
一般來說,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業法人行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鑑。根據企業的業務範圍不同,有的企業可能還需要刻制報關專用章,這枚章需要在海關備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刻制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有什麼程式,要帶哪些證件呢?
1、拿著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公章
2、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後,到指定的地點刻章! ——以上需原件及影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檔案。
在法律實踐中,持有上述法律檔案的行為人一般會被視為公司的**人(即授權代表)。**人在**許可權範圍內以公司的名義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概由公司承擔。
法人章在規定的有限用途內使用,如稅務申報.開支票等。在法律上,蓋章是法人的行為,而不是一個自然人的行為;在代表人簽署個人名字的檔案上,再蓋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確定該簽字行為是屬於職務行為,而不是簽字人的個人行為。
如印章所有人基於自己的意思將印章交與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權的法律效果,印章 所有者必須為該意思內容承擔責任。
財務專用章的用途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等。
發票專用章,單位用於開具發票時使用。
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公章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公章和法人章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時候用什麼公章什麼時候用法人章
公司公章應該是在以公司名義作出決定和以公司名義向上級請示的情況下使用。當然還包括以公司名義進行經濟往來 業務往來,證明公司材料的有效性的情況下使用。需要用的時候都可以用,但用章人要填制了 印章使用申請管理登記表 領導給領導審批 1.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
請問請問一下公司的財務章和法人私章,公章,合同章可以同人保管嗎
不可以。對於章來說,有財務支付職能的章應該分別保管而不能由一人保管,法人章可以由法人自己保管,也可以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在買賣合同上面,需要法人簽字的,如果不便籤字可以通過加蓋法人章的方式確定效力。財務章一般由不是保管法人章的人保管,公章一般由辦公室來保管。法律分析 財務章,即財務專用章,是各單...
法人章和公章壓章有效嗎?法人章蓋的不清楚或者少蓋了字有效
法人章和公章壓章有效嗎?從法律角度說,是無效的。法人章蓋的不清楚或者少蓋了一個字有效嗎?這是無效的。是購房合同相關 上面蓋的,空間太小了,壓章了,去房管局或者銀行辦理相關事項有效嗎?應該不行。不過也可以試試看。什麼樣的章蓋出來才有效呢 完整 清晰 該在制定的位置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需要根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