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服刑期間又犯罪不能假釋,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服刑期間又犯罪的不能假釋,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
3樓:飲水思源
假釋需要服刑過刑期一半,並且原案不是重大暴力犯罪,服到期間表現好、有立功的,就可以辦理徦釋
刑事案件付帶民事案件,不賠償可以辦假釋嗎
4樓:王文龍律師
不叫假釋應該叫取保候審或者緩刑(也就是說人在外面)。一般不賠償的話,很難取得被害人諒解。在沒有被害人諒解的情況下,取保候審或者緩刑的機會不是很大。
5樓:戴海龍律師
賠償與否不是假釋的條件,兩者沒有必然聯絡。你說的估計是緩刑或取保候審吧?刑事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賠償一般很難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司法機關一般不會給予緩刑或者取保的。
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嗎?
6樓:低調額低調額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符合規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進行和解的,由司法機關主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擴充套件資料
和解時間及要求
1、公安、檢察院、法院三個階段都可以達成和解協議;
2、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主持製作的和解協議書,當事人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經審查,和解自願、合法的,予以確認,無需重新制作和解協議書;和解不具有自願性、合法性的,應當認定無效。和解協議被認定無效後,雙方當事人重新達成和解的,人民法院應當主持製作新的和解協議書。
3、審判期間,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及其法定**人等有關人員的意見。雙方當事人在庭外達成和解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並聽取其意見。經審查,和解自願、合法的,應當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5、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後,雙方願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時履行全部賠償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附帶民事調解書。
6、根據案件情況,人民法院可以邀請人民調解員、辯護人、訴訟**人、當事人親友等參與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
7樓:回騰撒和暖
一般刑事案件,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所以說,刑事案件不能調解。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爭議部分進行調解。
被害人得到滿意的賠償,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了,檢察院還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這時,法院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不能因為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無罪。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自訴案件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刑事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籤收前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自訴案件調解的目的是促使自訴人對被告人達成諒解,自訴人諒解了被告人的行為,法院則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自訴人可以撤訴結案,法院也可以出具調解書結案。
無論自訴人撤訴或者法院出具調解書,被告人即被認為無罪,自訴人也不可以再次起訴。自訴案件的調解必須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進行。沒有證據證明的事不能調解。
如自訴人訴被告人侵佔自己的房子,被告人稱房子是從自訴人父親手中買的,有房產證為證。這種情況只能駁回自訴人的起訴,而不能調解。自訴案件的調解必須在分清是非的基礎上。
不能容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如妻子自訴丈夫重婚,丈夫必須承認錯誤,保證與第三者斷絕不正當關係,才可以進行調解。自訴案件都是輕微的刑事案件,自訴人與被告人往往有親屬關係、鄰里關係、同學關係、同事關係。
促使雙方和解,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8樓:匿名使用者
重傷的案件,應當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原則上是不能調解的,但是民事賠償部分可以調解,而且加害人積極賠償受害人、悔罪表現好的話,在量刑上可以從輕處罰。
9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案件是不可以調解的。但是,一般的輕傷害案件由於犯罪情節輕微,有可能會當做治安案件處理,則可以調解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案件只有自訴的可以調解。比如:自訴的輕傷刑事案件。
11樓:匿名使用者
自訴可以調解,公訴不行。
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賞。民事賠賞自身無能力賠賞可以假釋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高院的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形式的若干政策提出,對於不積極主動履行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的,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
13樓:視界風向標
假釋是指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民事賠償的判決義務的履**況不是假釋的法定條件。因此,只要符合假釋條件,即使無力履行附帶民事賠償部分,也不影響假釋。
刑事訴訟法減刑假釋具體內容是怎樣的
14樓:abc老四爸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就有規定,你可以去查下,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規定
1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刑滿釋放後,迴歸社會了,但有證據證明曾經服刑期間使用手機,法院可
刑事案件什麼時候律師可以介入在刑事案件中,律師於何時開始介入
刑事案件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介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
刑事案件立案了還可以私了嗎,刑事案件立案後可以私了麼?
刑事案件中自訴案件 公訴案件針對當事人之間的和解,是否還會判刑有不同處理結果。針對自訴案件,自訴人是原告人,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撤回自訴,決定自訴人是否撤訴的因素之一為,自訴人同被告人達成和解。因此,自訴案件當事人私了,自訴人撤回自訴,不會被判刑。針對公訴案件,公訴人是原告,公訴人系履行國家職權...
報立刑事案件是立案了嗎,可以報立刑事案件嗎?
按實際情況,如果屬於刑事犯罪案件,應當按刑事案件進行立案處理。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 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 如罰金 有期徒刑 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等 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