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遞交書面的辭職通知書,並注意儲存遞交的相關證據,可以通過郵寄、錄影等方式。遞交30日後(試用期3日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依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你辭職都是可以拿到屬於你的工資的,你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時間提前通知單位,到時間了再走人,這樣你的應得工資都不能少你的。
3樓:永恆心
正常來講離職期1個月之內離職是要扣錢的,如果月中走的話要(月初到月中工作天數-月中到正常離職期未工作天數)x每天工資的,因為你簽了合同所以扣錢也無可厚非。。但是具體要看各個公司自己的制度了,一般來說如果你同意扣錢的話公司是沒法硬留住你的。
4樓:考拉
幹活懶一點~~讓公司主動辭退你
怎麼快速辭職又可以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
5樓:zcq詹朝全洲嬲
快離後我也賠了錢,公司說還按正常離職發工資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遞交書面的辭職通知書,並注意儲存遞交的相關證據,可以通過郵寄、錄影等方式。遞交30日後(試用期3日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依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7樓:ta及
lsss 是的 正常的話我按辭職書一個月後走人工資肯定會發給我,但是我要提前就不能保證能不能給我了。lz知道這樣也是不對的。哎……
ls 我倒希望老闆讓我立刻走人
怎樣辭職能最快走人,又能拿到工資 50
8樓:匿名使用者
想拿全款工資 只能按照公司流程走
想拿部分工資 就等發了工資就走(一般壓的多少天的工資就沒了)
有什麼辦法可以立即辭工了,又可以領到工資的方式!請高人指教! 100
9樓:戚廣利
應當動腦,想辦法找公司違法的地方,然後找公司老闆協商,如果老闆妥協就能夠實現你的目的。具體來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其他違法行為。
10樓:匿名使用者
1.寫辭職信,說明原因。老闆同意了的話會把工資結清的。
2.這幾天故意出錯,或者給老闆臉色隔應老闆,以達到讓老闆辭退你的目的3.就說自己有要緊事需要錢,支工資然後走人純手打望採納
11樓:馬克圖布
一般都是不可以的,辭職和領工資是有程式和時間範圍的,除非老闆對你大發慈悲。
12樓:山建瀟
工傷造成失去工作能力的可以解除合同
13樓:邋遢的書蟲
先找理由預支薪水各種理由很急很悲慘最好。拿到後再混幾天做個樣子然後走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寫辭職信 理由自己寫比較急的事 同意辭職工資自然會結給你
15樓:**驚天下
直接交辭職信!老闆會結算工資
16樓:手機使用者
做滿一個月領到工資就去跟老闆說辭工,老闆不肯也沒辦法了,因為這是你的權利
17樓:戀曉雷
故意惹老闆生氣,天天惹他,當他很煩很煩你的時候就辭掉你了,還會有工資,因為他辭的你,必須給你工資,不給工資就接著煩他
18樓:
那要看你工作的什麼地域什麼單位了
19樓:俺是小晨晨
犯錯,公司不允許什麼你就幹什麼,然後你就被辭退了,然後工資也會給你
20樓:張澤純
想辦法讓公司把你辭退!
21樓:斂詩翠
請假不同意就曠工,再不行就違反公司章程
22樓:貧窮而富貴
提前一個月辭職啊,現在領導沒那麼好騙,人家也是員工走過來的
23樓:o心o醉
工資一般不會馬上結的。看看你在的廠什麼規模。有急辭的
24樓:孤獨狼
讓老闆煩你,領導討厭你
25樓:豐穹
這容易,開個懷孕證明
26樓:吳大大帥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一幫都要提前請示
27樓:手機使用者
去醫院開一個住院證明
28樓:
我以前用的辦法就是回家結婚。
工作7-8天了 想辭職 怎麼拿到應得的工資?
29樓:名奧彈簧彭文禮
按你上面的敘述應該還在試用期內,如果工作7-8天就辭職你就拿不到工資。建議你做滿一個月至二個月,那時你再走不遲。試用期內需要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辭職,這樣就能拿到你的全部薪水了。
30樓:輝明伍
以不籤合同為由,提出辭工。
31樓:吉貓資料
有的公司明確規定沒滿3天,不準拿工資的,你最好是問下你夢公司的老員工,如果人情化不能解決,就用樓下的方式,試用期內提前3天離職,最好是按樓下的說了,做滿一個月,不過好像是1~兩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公司就是違規的。
如果你想現在走,找下家,就正正規規的提前3天寫個書面東西,看老闆態度,如果他不肯,你就做好打官司的準備吧,打官司一般你是划不來,要出大幾千,不過百分百你會贏。
32樓:匿名使用者
天下老闆一片黑,好的老闆可能你就能拿到你這幾天的錢了
33樓:闖王行天下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如果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我想辭職 怎麼跟老闆說 又能讓我辭職還能把工資給我 15
3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了肯定就得給你工資呀,不然違法的。
35樓:徐愛夢雲一輩子
工資是你應得的,你跟老闆說我要辭職,老闆一定會給你結清工資的
36樓:匿名使用者
借錢,說家裡有事。拿到錢辭職
辭職時工作沒交接好能拿到工資嗎,不發工資怎麼辦
3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有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不能任意剋扣。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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