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樣才可以把孩子判給男方

2022-12-13 00:26:13 字數 5824 閱讀 1180

1樓: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3.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另外找個律師把握大的多。

2樓:匿名使用者

人不同意離,她想離的話叫這當成她要離婚的法碼

3樓:匿名使用者

申訴你有撫養孩子的能力,與你妻子不能撫養的理由

4樓:深圳張勇律師

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 若有兩個小孩,原則上是一人撫養一個小孩的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撫養費的具體數額還要根據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實際生活需要確定。

離婚有一歲的孩子,怎麼樣才能判給男方

5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6樓:冒鴻文

那你就要舉證證明女方有過錯,有吸毒,賭博等惡習難以改正,撫養孩子成長不利,沒有任何經濟能力撫養孩子,總而言之,就是要證明女方不適合撫養孩子。如果女方沒有上述的幾種情況,且堅決要求撫養孩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極大!

7樓:毅守長攻

你是男方還是女方?你如果是女方,很簡單,你明確表示不想要小孩,法官就會判給男方。如果你是男方。

那就比較困難了。因為法律規定2週歲以下的小孩一般是判給女方的。除非是女方有吸毒、賭博等非常嚴重的惡習。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女方同意放棄小孩撫養權。或者你等一年,小孩滿兩週歲了再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先得知道為什麼離婚,就好辦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有經濟條件,女的沒能力

離婚時孩子判給了男方,現在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辦呢?

10樓:濟南_韓律師

可以協商變更撫養權,如果協商不成,有以下情形時可以起訴要求變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直接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直接撫養能力的;

11樓:李家思

法院判定小孩由誰撫養的一般參考標準:

1、小孩的年齡 2週歲以內一般由女方撫養,10週歲以上的尊重小孩意願;

2、雙方的撫養能力, 即經濟條件及照看條件;

3、雙方離婚後的生育能力;

建議:1、儘可能與對方協商,同意小孩由您撫養;

2、您可以到法院起訴,以其未盡撫養義務等為由,將撫養權變更到您名下,同時要求其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12樓:金星百合

這種情況下小孩的監護權不能夠任意變更,否則出了事情雙方都要負連帶責任的。你應該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權。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有證據 證明 孩子 受到男方的虐待

14樓:仇曦韓華茂

我一位朋友情況和你這是一樣的,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在回龍觀範聞道大師那裡請了道符,沒過多久他們重新打官司孩子真的判給了她,太不可思議了。

離婚後孩子會判給男方嗎?

15樓:90後不差錢總裁

首先,你要清楚一件事,孩子在兩週歲之前,離婚判決,只要女方願意,絕對是跟隨女方生活.如果你想在以後奪回撫養權,就要等孩子有自主意識的時候.再者,就是有如下情況,你可以奪回孩子的撫養權.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其次,再說一下你的探視權.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所以,隨時看孩子有些不太可能.你可以與對方協商.每週定下探視孩子的時間.

在此,我要特別提醒你,探視方式不是隻有你到她家探視這一種.

你可以與對方定下接送時間,比方說每週六下午接孩子,週日早上把孩子送回去.我這只是舉了一個例子,具體還要看你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通過法院出面解決.

探視權是你的權力,任何人剝奪都屬於違法的.

雙方已離婚孩子已判給男方、女方後來想要孩子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1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離婚後女方如果想要孩子,可以提起訴訟申請變更撫養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妻子要回撫養權的案例:

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往往都是跟從一方生活,但是離婚後,因為各種原因,也常常出現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糾紛。近日,山東臨沭法院對一起變更撫養關係糾紛案依法作出判決,支援了莊女士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同時要求凌先生支付子女撫養費的主張。

莊女士與凌先生於2023年2月登記結婚,婚後生育女兒小凌。2023年11月,莊女士與凌先生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由達成離婚協議,同時約定婚生女兒小凌由父親凌先生撫養,母親莊女士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小凌18週歲時止。

但離婚沒多久,凌先生因工作原因,長期在外地,於是母親莊女士先照顧女兒小凌,卻沒想到凌先生再也沒有出現,因此孩子一直隨莊女士生活。今年7月份,為使孩子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莊女士以凌先生不盡撫養義務為由,訴至臨沭法院,請求將小凌撫養權變更為自己,並由凌先生支付撫養費,以維護合法權益。

庭審中,莊女士認為離婚後,凌先生長期在外地聯絡不上,沒有盡到照顧女兒小凌的職責和義務,這對女兒小凌的成長非常不利;而自己身體健康,經濟收入穩定,條件較好,是女兒小凌一直跟隨自己生活,更適合撫養照顧女兒。

由於小凌現已滿8週歲,法院也詢問小凌的意見,小凌稱已幾年沒見到其父親,表示願意隨母親生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由於凌先生長期在外工作,小凌自父母離婚後就一直跟隨母親莊女士共同生活,事實上凌先生一直未對女兒盡到撫養、教育義務。

現莊女士提出願意撫養女兒,小凌也願意跟隨母親生活。故莊女士要求變更撫養關係,撫養女兒小凌,並要求凌先生支付子女撫養費的主張,法院予以支援。

17樓:中原小象

如果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即可。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不過如果沒有充足的理由支援,比如現在的撫養人虐待孩子、經濟條件不允許、身體不允許等,法院不是支援這種申請的。

離婚後孩子能判給男方還是女方?

18樓:

一般法院都會把小孩給有經濟能力的那一方撫養,除非那方不撫養

19樓:嘉嘉大美

回答我先給你一個法條作參考,後面再給結論給你。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結論:一、起訴時應該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基層)起訴,但是有例外情況,例外情況見上面「尋常管絃」的答案,那是正確的。

二、小孩的撫養問題見我上面所列的法條,象你家的小孩有兩個的話一般是一人一個,除非一方有嚴重的不能撫養孩子的情形。

三、婆媳問題可是說是天下最常見也最難解決的問題,這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人再好,和別人也有難溝通的時候,別人因為不是家裡人,沒有利害關係,對別人好一點完全可以樹立一個好的口碑。但是媳婦是家裡人,家裡人天天在一起,你媽媽又不是她親生的媽,不可能象你一樣對自己的母親許多意見都可以接受。就象你小時候和家長有代溝的,你說這是誰的錯?

我認為誰的錯都不是,是年齡的錯,處於每個時代的人都會有不一樣的看法,所以當觀點達不成一致的時候產生衝突也很正常。但是該怎麼處理又是另一種學問了。我認為你媳婦不對的是不應該對老人惡語相加(如果你的描述是真實可靠的話)。

更多17條

離婚後孩子判給男方女方不給孩子怎麼辦

你好,朋友 這個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過,法院也會考慮孩子的意願,如果孩子願意跟隨母親生活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變更子女的撫養權也有可能。根據生效判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既然孩子判給男方,女方不給男方孩子可以告他 離婚後孩子判給男方,女方不給,該怎麼辦 大人搶來搶去,孩子傷心地傻看著,怎樣減少孩子的...

離婚後孩子判給父親,現在雙方同意把監護權交給母親,怎樣辦理手續

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就可以。詳細情況可 直接諮詢 北京婚姻家庭律師 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法院會出一個調解書,憑調解書就可以了.公證處如果願意公證,就可以了。不行,你們讓你女方向法院起訴變更,讓法院出具判決書或調解書 應當先到民政局變更撫養權,之後才能子隨母親變動戶口。這個應該到民政局辦哦 雙方父母...

怎麼樣才可以離婚,怎麼樣才能順利離婚?

兩種辦法就是協商解決進行離婚,婦男可以多給婦女錢或者是婦女可以多給婦男錢來達到離婚的目的。第二種就是冷淡對方,同時不給對方經濟提供,可以進行法院進行起訴離婚。你當初幹嘛去了?我個人覺得你要為自己負責,更要對對方負責,這不是彩禮的原因。你當時就算訂婚是錯。幹嘛還要辦結婚證?不要讓自己二婚的同時,還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