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靜的窒息
雙方已經辦理離婚手續,無論是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那麼對於財產的處理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復婚的話對於財產的所有權歸屬,應該按照雙方之間的離婚協議書,或者判決書、調解書中的約定為準。
2樓:匿名使用者
該房子是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無論結婚多久,產權人都不會發生改變,除非雙方協議變更。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共同財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因為法院已經判決了導致男方獨自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只是還未過戶而已。婚後多久都不算共同財產,還是屬於男方個人所有。
4樓:想長在海里的草
我覺得真正的復婚以後,大家生活在一起,房子還是共同財產的。既然想復婚了,就不要過多的考慮房產問題了,一起生活了,什麼都是共同的。
5樓:劉大來律師
應該按照之前協議確定的辦。
詳細情況可**或qq聯絡
北京婚姻家庭 劉大來律師
6樓:在草原上行走
不存在多少年後個人財產變夫妻共同財產的等問題,房子是誰的就是誰的,只要拿判決書去過戶就行了,婚姻法解釋三落實了好多以前模糊的判斷
7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協議離婚後的財產都為個人財產。復婚後,這些財產仍為夫妻共有財產。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8樓:汝城羅律師
1、離婚解決三個問題:夫妻身份關係、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
2、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3、協議離婚到民政局,訴訟離婚到法院;
4、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協商,協商好第1項,簽字後,領離婚證,離婚;
5、訴訟離婚即打離婚官司,依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判決離婚結案;
6、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
7、子女的撫養,原則上共同分擔;
8、協議離婚對財產的分割不服,離婚一年內可申請重新分割,法院應當受理;
9、離婚訴訟屬於專業訴訟,委託專業律師**。
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有效嗎?
9樓:華律網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其次,在協議中只能就雙方完全所有的財產作出約定,而不能約定他人的財產,若約定的內容侵犯了國家、集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這樣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再次,協議最好是採取書面形式。
最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那麼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就是生效的,也就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但要注意,對於這樣的協議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之後一方不按照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此時另一方不能直接拿著該協議,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0樓:樂觀的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內財產協議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該協議在離婚的時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充套件資料:
簽訂「婚內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的問題:
(1)「婚內財產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銷。
該協議一經簽定,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除非能證明簽訂該協議時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雙方一旦發生離婚糾紛,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的內容來履行。
但是,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時,在沒有完成房屋變更登記前,是可以反悔並撤銷贈與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6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
(2)「婚內財產協議」中對夫妻債務的約定。
由於夫妻雙方的「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後,不一定會進行公示,不能推定債權人必然知曉該協議內容。所以當債權人不知道協議約定內容時,該協議對外不具有約束力,此時債權人可要求夫妻雙方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債權人知曉該協議約定的內容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1樓:熱浪人間
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有效。具體規定如下:
一、【婚姻法對婚內財產約定的規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最高院司法檔案對離婚時約定財產的處理原則】最高院關於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意見》也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三、【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所謂「規避法律的約定」一般是指侵害第三方利益的約定行為。例如:為了規避債務而約定的協議。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回覆關於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是否有效:
1、婚姻法19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及婚前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由此可見,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
2、婚姻家庭領域的協議,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這一點在合同法總則第二條最後一款有明確體現。
但婚姻家庭領域的協議,仍屬於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關於婚內的財產協議,只要訂立協議的時候,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違反法律 法規強制性規定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該協議就屬於合法有效
對訂立協議的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58條、59條、60條、61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條
13樓:班門弄斧
雙方自願,不違反法律規定(如果有的為了逃債把財產全部歸一方所有等),協議離婚應該是有效的。
14樓:加強法制宣傳
只要是雙方自願,並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是有效的。
協議離婚不到一年後復婚,若再想離婚,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協議分割財產後,復婚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屬於婚前財產。現在的夫妻共同財產僅是復婚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屬於個人財產。
離婚後又復婚了,那麼之前的離婚協議對財產的分割等還有效嗎? 20
17樓:將嘎哈漥姛
離婚後等於雙方已經是自由之身了,對於離婚協議對孩子和財產的安排是有效力的,再復婚的話是和衝重新結婚一樣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領好離婚證,離婚協議就生效了,有法律效力。
復婚以後,並不是說離婚協議就自動作廢了,需要你們對財產再做約定。
不然,比方離婚協議房子全部給某方的,就已經算某方婚前財產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復婚後財產共享,所以沒有效果
離婚復婚後之前的財產是共同財產嗎
20樓:未來法律
不算的,只有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
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21樓:皆有可能
不屬於了,相當於重新結婚,屬於婚前財產了。
22樓:陽光的南陽王
婚前離婚後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再復婚復婚前的財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3樓:華律網
現如今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一部分人離婚後不久就又復婚了,因離婚時已經對原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處理,所以在復婚後原有離婚協議已經處理完畢的夫妻共同財產該怎麼算給很多人造成了困擾,故而很多當事人來諮詢我這個問題,經過多年經驗總結,我個人認為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離婚時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的,在雙方離婚後已經處理完畢的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照處理結果來認定財產的歸屬。復婚後,已經在上次離婚時處理完畢的財產應屬於雙方的婚前財產,是歸一方所有或者雙方共有要看上次離婚時對該財產的處理結果來定。根據《婚姻法》: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離婚又復婚的財產要根據離婚時的對財產的處理結果來定,原則上按照一方的婚前財產來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復婚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還生效嗎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
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關於離婚後復婚的財產分割問題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產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進行分割。關於孩子的撫養,法院一般會按照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這需要雙...
離婚後可以查對方的財產嗎,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怎麼查到對方收入
離婚分為兩種形式離婚。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 離婚協議 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個時候,是雙方的意思自治,都是雙方意見的表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因為 離婚協議 是兩個平等主體間簽訂的,所以雙方當事人都沒有權利去查對方的名下的財產狀況。哪怕轉移了,也可能無從得知。另一種形式是當兩人無法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