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現在你可以和張先生轉讓該店鋪,但合同期限也只能是到年底,籤合同時一定要由承包人(也就是劉先生)作為見證人在合同簽字認可!
如果明年劉先生不能承包到該店鋪,那你還可以與承包到該鋪的人繼續簽合同,但我的建議是你最好同商鋪的產權擁有者直接籤,租店時最忌諱有所謂的二房東介入,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就會很麻煩!
萬一房主明年沒有和村委簽到,你是沒有優先權和別的房主續簽合同的,但是你為什麼不直接找村委承包呢?像這種商鋪沒有固定房東的,合同最好是不要籤!如果在你做了一年之後,積累一定的客戶群,大部分房東都是會惡意抬價,所以籤商鋪合同最好是合同期限越長越好……
2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和張先生轉讓(前提是劉張二人在他們的合同中沒有提到:張是否可以自由轉讓店鋪。)
2,可以繼續簽,但是你並沒有優先權。因為你和劉張二人達成的協議,別的房主並沒有義務去履行。
也就是說,要籤,你也只能簽到年底,等房屋被村委收回去之後,你的境遇就和現在一個樣。別人都能和你共同競爭
3樓:屏海讀聯
1.不能!應與房東籤
2.不能,同上
3.只能與村委會籤!
4樓:樹訪彤
一般來說,下次籤合同時估計是要贊助,加租.這個只要可以,應該不是大問題.
請教個店鋪租賃的問題!謝謝指教!
你的情況分兩種。一,原有租戶與業主方有一定關係,所拿到的租賃 相對便宜,你要接手的話需要交付一定費用。二,原有租戶與業主方沒有關係,他臨走的時候想敲竹槓。問題是能否不通過現在租戶找到業主方,國企負責房屋出租的人 如果原租戶與業主沒有很硬的關係的話,相信你要是能找到負責人,適當做些人情,你就能順利拿到...
請教實體服裝店鋪盤庫方法,我使用進銷軟體的,換季的服裝壓到庫
如果用的是軟體管理,那麼所有的盤點烽肯定要錄進系統,要麼就只點一下實數,不用系統來盤點,到發現問題後,再做一個盤盈或盤虧.除此之外我認為沒有更好的方法 我使用的百盛3000服裝進銷存軟體做庫存檔點時怎麼總是和實數對不上啊!那位高手指點下!建議採用金bai 蝶軟體,在du做進銷存管理zhi時,很多軟體...
店鋪的房屋租賃合同不是法人代表與房東簽訂的,那麼法人有權利將店鋪轉讓嗎?請了解的人幫幫忙
根據bai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du的規定,zhi 承租人經出租人dao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內第三容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雖然法人有權將店鋪轉讓轉租,但必須徵得房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