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江江學姐
目前來說我覺得遇到過的難題就是高中的時候很多人排擠,那段時間對我來說就挺難熬的,當時發生的事情也還記得很清楚。
當時也是因為一點小事情,先是有兩個女生對我有意見,之後就開始有人傳謠言,開始說我的各種不好,感覺走在校園裡都會有人在討論我,再加上我自己又是一個很敏感的人,也很在意別人的看法,所以我當時感覺好多人都討厭我,沒有人願意跟我做朋友,當時我都懷疑自己是不是有點抑鬱,每天晚上睡覺都會被噩夢包圍,早上一起來覺得心口堵的慌,每天都過得不快樂。
以前遇到不開心的事情會覺得睡一覺就好了,但是很多事情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再加上當時高三,壓力很大,我就開始暴瘦生病,很怕自己高考考不上,但是還好考上了,高考完的那一刻我也解脫了,現在回想起來好像其實沒有那麼難,是我太在意別人的說法了,明明自己可以過得很開心,也許更多時候只是我心態的問題,但是當時對我來說已經是最難克服的問題,經歷過這件事之後我也成長了很多,也明白了開心才是最重要的。
人這一生肯定會遇到很多大大小小的難題,重要的是我們怎麼去克服,更多時候看的是我們的心態,看我們有沒有克服困難的決心,畢竟沒有人是一帆風順的,特別是在社會上,出了社會我們就要做好迎難而上的準備,很多成功的人都不是一步登天,他們也是克服了很多難題,才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所以遇到困難時不要害怕,你越害怕困難就越難克服。遇到困難不可怕,要相信自己,如果你自己都否定了自己,那就很容易被困難打敗。
2樓:孫曉晶
結婚後戶口還在原籍地,但是村裡的福利卻不能享受了。
3樓:科學裡行走
銀行卡需要本人親自辦理,而且老人年紀很大,也很難親自到櫃檯進行辦理。
4樓:花花就是我
生活當中遇到的困難,應該就是畢業之後找不到工作,非常的痛苦,因為沒有錢養活自己
盲人練1年字才辦成離婚,你覺得是在難為人嗎?
5樓:社會嘚啵嘚
這個只能說辦事人員屬實沒有為人民服務的意識,這種情況完全可以特事特辦,盲人不能簽名完全可以用按手印來代替,如果擔心有問題,完全可以保留影像資料,這樣不分情況,過於嚴苛的執行規定確實有點為難人了。
事件被**後,涉事民政局完全沒有認識到工作中的錯誤,還認為已經將工作儘量簡化,服務意識有待提高。出現這樣的事情本就很不應該,涉事民政局還理直氣壯認為已經工作很到位,儘量簡化了工作流程,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如果民政局的工作沒有問題,那是不是盲人或者一些特殊人士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離婚了呢。
如果這樣的問題都不能解決的話,又如何為人民服務呢。涉事民政局完全沒有真心去為人民服務的意識,這方面是真的有待於提高。
民政局這樣的**部門是為所有人服務的,那不能簽名絕對不是個例,為什麼其他的都能很好的解決,偏偏此次事件的當事人不能簽字就不能離婚,辦事人員肯定是存在只認規定為難人的行為。
6樓:花花就是我
我覺得確實是在為難人,因為本來他就是殘疾人,但是並沒有什麼簡便的辦法幫助他離婚
7樓:秋風體育
是的,我覺得就是在難為人,辦離婚就要越快越好。
8樓:社保專家小璇璇
我覺得是在為難人,這個過程是煎熬的,如果盲人寫不了字,可以在別人的幫助下按手印就可以了,這樣豈不是更方便快捷。
9樓:零仙
我覺得其實是在為難人的吧,因為這樣的要求對於一個盲人來說還是很困難的,所以我覺得以後遇到這樣的情況還是可以適當變通一下的。
盲人練1年字才辦成離婚,離個婚為何那麼難?
10樓:職場達人甘某人
離婚其實並不是都像那個盲人那麼的困難,只要雙方都同意離婚,然後拿著相關的證件直接跑去民政局簽字離婚就可以了。這個盲人用了一年的時間才成功離婚,其實主要還是因為她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訓練如何寫自己的名字,如果說她能夠很快的寫出自己的名字,其實離婚也是很簡單的。所以這個盲人只是一個特例,我們不能因為她而覺得離婚非常的麻煩,其實離婚手續挺簡單的。
11樓:小u自**
這都是離婚程式中的細節設定的過於死板,簽名確認方式不能跟上時代的發展,需要改革。
12樓:秋風體育
因為這個盲人不太會寫字,現在要離婚的話,字一定要寫得合格。
13樓:花花就是我
那是因為離婚要自己親自寫字,簽訂離婚協議書,而他又是個殘疾人,所以才會這麼難
盲人練一年字才辦成離婚?這不是為難人嗎?
14樓:高中晴晴老師
並不算為難當事人,因為民政局說白了都是有相關規章制度的,他們這麼做也就是按照規定來處理而已,而且如果沒有上一級的指示,他們斷然也不敢隨便開特例的。
01、盲人離婚練習簽字花費一年時間現在是婚姻自由的時代,離婚的時候只需要雙方簽字就可以了。但是銀川的褚女士和董先生的離婚卻長達兩年之久。
褚女士和董先生協議離婚,但是沒想到的是褚女士竟然失明瞭,但是按照之前的離婚規定,褚女士必須得本人簽字,離婚協議才能生效。
當因為是盲人,所以簽字自然會有問題,褚女士也是簽了多次都不符合要求,最後竟然回家練習了一年之久,才成功離婚。
02、民政局按照規定辦事並無錯有網友覺得民政局是不是在為難褚女士,畢竟她都已經失明瞭,還要讓對方反覆簽字是不是有點嚴苛了點?而且就不能用其他方式代替嗎?比如說錄影之類的?
實際上民政局都是有規定的,而且離婚事宜也是個大事,肯定是需要本人簽字生效的。雖然這個過程中褚女士失明瞭,但是民政局的規定卻還在那放著呢,所以他們就算是再同情褚女士,還是要按照規章制度。
而且就算是他們有其他的方法,也是需要上頭領導發話的,小小一個離婚登記人員,就算是再多的同情心也不敢太氾濫,只能層層往上報,等領導同意後,再去給予褚女士特殊的離婚方式。
所以這個事情上也並不是民政局在刻意為難褚女士,實在是因為民政局也有相關的規定,而且相關領導也沒能及時針對這個事情做處理導致的。不過現在褚女士已經成功跟董先生離了婚,也算是圓滿解決了這個問題。
15樓:科普小星球
我覺得是挺為難人的。相關法律法規應該有所改變,特殊的事情要特殊化對待。
16樓:懂金融的萬老師
這也是為了保護盲人的權益,在這一年裡面可以鍛鍊自己的生活能力,也可以想想這個決定是否正確
17樓:天空說情感
我覺得這不是在為難吧,因為簽字這方面的事情,無論是在辦什麼事情都是需要本人來籤的,這也是為了以防後面如果反悔的話,反過來會誣陷他人。
盲人練一年字才辦成離婚,這算不算「為難」當事人?
18樓:高中晴晴老師
並不算為難當事人,因為民政局說白了都是有相關規章制度的,他們這麼做也就是按照規定來處理而已,而且如果沒有上一級的指示,他們斷然也不敢隨便開特例的。
01、盲人離婚練習簽字花費一年時間現在是婚姻自由的時代,離婚的時候只需要雙方簽字就可以了。但是銀川的褚女士和董先生的離婚卻長達兩年之久。
褚女士和董先生協議離婚,但是沒想到的是褚女士竟然失明瞭,但是按照之前的離婚規定,褚女士必須得本人簽字,離婚協議才能生效。
當因為是盲人,所以簽字自然會有問題,褚女士也是簽了多次都不符合要求,最後竟然回家練習了一年之久,才成功離婚。
02、民政局按照規定辦事並無錯有網友覺得民政局是不是在為難褚女士,畢竟她都已經失明瞭,還要讓對方反覆簽字是不是有點嚴苛了點?而且就不能用其他方式代替嗎?比如說錄影之類的?
實際上民政局都是有規定的,而且離婚事宜也是個大事,肯定是需要本人簽字生效的。雖然這個過程中褚女士失明瞭,但是民政局的規定卻還在那放著呢,所以他們就算是再同情褚女士,還是要按照規章制度。
而且就算是他們有其他的方法,也是需要上頭領導發話的,小小一個離婚登記人員,就算是再多的同情心也不敢太氾濫,只能層層往上報,等領導同意後,再去給予褚女士特殊的離婚方式。
所以這個事情上也並不是民政局在刻意為難褚女士,實在是因為民政局也有相關的規定,而且相關領導也沒能及時針對這個事情做處理導致的。不過現在褚女士已經成功跟董先生離了婚,也算是圓滿解決了這個問題。
19樓:白塵影視剪輯
算。瞎人不會寫字情有可原,強迫人家練習一年才辦理,這實在太不合理。
20樓:花花就是我
其實我覺得應該算為難當事人,因為他本來身體上就有殘疾,但是卻有這種硬性要求
21樓:我是一個小蘑菇
是的,這肯定算是為難當事人。我覺得就連離婚證應該也要做一個盲文離婚證,不然對盲人的生活也會不方便的。
盲人練一年字才辦成離婚 :除了簽字,就沒其他手段?
22樓:職場向陽花
前段時間新聞上報道一位盲人因為不能夠準確的書寫自己的名字苦苦練習自己的名字一年之久才拿到了離婚證,這時候我不禁想問,當初結婚的時候也是這麼的費時費力的嗎?也需要練習寫名字,名字寫好之後才能結婚的嗎?很顯然,不是這樣的。
盲人練習自己的名字練習了整整一年才會書寫自己的名字,離婚的事情因為不能夠書寫自己的名字整整拖了一整年,這件事情的背後反映出的是相關**部門工作的不會變通,不能靈活處理這一類特殊的事件。難道只有簽上自己的名字才代表著是本人的行為嗎?很顯然不是。
在當今社會能證實我們身份的有身份證,有指紋識別,有人臉識別等等方式,但是**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並沒有運用這些現代的科技手段去證明盲人的身份,顯然是不懂變通。
當然,這件事情,**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因為在工作條例上沒有這類特殊的人關於離婚的方式方法的特殊人群特殊辦法的規定,而採取與普通人一致的離婚手續的辦理,這件事事情看似也說的通。但是作為一名為人民服務,儘可能讓群眾少跑腿,辦事效率高的**公職人員可以去向上級詢問,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特事特辦,新聞中的盲人顯然沒有受到特事特辦的待遇。
盲人苦練習名字一年才辦成離婚,這件事情說明在我國的嚴謹的離婚法和離婚手續辦理條例上要想離婚除了不停的給檔案簽字證明同意離婚,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好的辦法能夠讓離婚的程式變得更加簡便,所以,新聞中的盲人才只能苦苦練習簽寫自己的名字為了辦理離婚手續。
這件新聞可以給有關部門一個提醒,加強完善部門規章細則。
盲人練一年字才辦成離婚,是單位嚴守職責還是過於死板?
23樓:零碎拾光
太過於死板了。也有可能是工作人員擔心不按流程辦事會「擔責」,但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們社會對於殘疾群體,還有太多關懷不到位的地方。
盲人練一年字才辦理離婚的事情發生在銀川。當事人是一對老夫婦,他們的女兒表示自己的母親是一位盲人,同時手也患有風溼,難以寫字。但在工作人員的要求下不得已練習自己的簽名,前後跑了兩年才成功離婚。
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讓老人家練習寫字,是因為離婚手續中有多處需要親筆簽名的地方,這些簽名是無法代簽的。同時也有說,若實在籤不了字,需要協調準備音訊裝置全程錄影,或者去法院起訴離婚。
這個過程一看就過於死板了。雖然工作人員表示已經為老夫婦省去了很多流程,只有簽名、口述等步驟實在無法跳躍。但簽名這一件事情已經超出當事人能力,在清楚認識到這一情況下仍然堅持當事人簽名,程式不夠靈活。
不過在這件事被報道後,西夏區民政局也很快進行了迴應。其稱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同時向兩位老人當面致歉,並表示以後會「從實際出發,補齊婚姻工作中的短板」。
能意識到問題並想方法解決也是一件好事,不過這件事也提醒我們要多關心殘疾群體的需求。現在很多路上的盲人道不是被佔用就是連線不通順,幾乎形同虛設。而一些建築也並沒有設計斜坡等設施,可見平時這方面注意的還不夠。
另外,**辦事過程中也需要隨機應變,碰到特殊情況不能死磕書面規定。根據群眾的需求出發,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做到切實的「為民服務」。這樣的「鬧劇」越少越好,讓群眾辦事順利、便捷。
小學1年級6年級應該認識哪些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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