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是故意殺人,不影響定罪,因為王老漢在主觀上存在殺人的故意,而客觀上實施了殺人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罪。
2.王老漢不是正當防衛,要負刑事責任,因為他的傷害行為是在已經脫身以後實施的,不構成正當防衛的條件。
3.王老漢的兒子毆打王老漢,王老漢出於氣憤而實施故意殺害行為,可以在量刑時予以考慮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不影響其定罪。
4.王老漢在兒子死後打其屍體,屬事實認識錯誤中的具體物件認識錯誤。
5.王老漢是故意殺人未遂。以能否實現其目的而言,是不能犯的未遂,而且是物件不可能犯。
2樓:玉米豆嫁給你了
王老漢應該承擔責任.現在問題爭議的焦點在於:他是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未遂或既遂),還是故意傷害.
參考一下下面的內容吧,一看他主觀上是不是想致人死亡,二看他的行為會給被害人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行為人及其所實施的行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故意殺人罪成立:
1、行為人為年滿14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行為人的行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權利,犯罪的物件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3、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死亡,並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結果發生;
4、行為人的行為表現為由於行為人非法作為或者非法不作為,直接剝奪他人生命的結果。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3樓:
物件認識錯誤
不影響定罪
故意殺人罪(未遂)
4樓:張國成律師
本案王老漢具有犯罪故意,其行為構成犯罪。只是構成故意殺人罪,還是構成故意傷害罪,關鍵是看王老漢用菜刀打王大時的心態、致傷部位,以及王老漢的行為與王大死亡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等情節。如果當時王老漢就是要殺死王大,那麼本案王老漢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當時王大已死,故王老漢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如果王老漢當時只是一時氣憤,想給王大一點教訓,而且用菜刀擊打王大的身體部位均非要害部位,那麼王老漢的行為就構成故意傷害。
5樓:王永靈律師
王老漢有殺人的故意,但殺的死屍,所以應該是故意殺人未遂或故意傷害。
案例分析,請教大家
(急!急!急!)一具體案例如何體現法律的作用?(謝謝 解答!)
6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原 被告在事故發生時,均系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在公路上騎自行車 乘坐自行車而發生事故,其監護人應承擔疏於監護未成年人的民事責任;被告3將原告2從自行車上拉下摔傷,應承擔主要責任;
應該選擇這個!
請教大家這案例分析題的答案
7樓:匿名使用者
玩忽職守,因為他特殊時期應該堅持在崗位上,而他去擅自離開。
8樓:匿名使用者
瀆職罪。
構成要件:1、國家工作人員。2、工作時間回家煮飯,擅自脫離崗位。3、在天氣惡劣情況下,能預見有危險情況發生,主觀上不重視,玩忽職守。4、該行為導致多人死亡,後果嚴重。
找5個關於道德或法律的案例小故事!急急急!
9樓:匿名使用者
找五個關於道德或法律的方案小事故。五個相關涉案的小事故,你可以上找當地的律師,他們都會有。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家婆婆和公公是離退休醫生,他們有三個兒子。婆婆2023年去世,大兒子2023年去世,公公2023年去世。公婆生前存有三十萬存款。
公公是離休幹部,婆婆是抗美援朝的。婆婆的喪葬費大約4.5萬,孃家親戚和親朋的禮錢約5萬。
公公去世後有喪葬費,醫藥費三十五萬,工資卡6萬。婆婆在世時,告訴姑姑,和我和愛人給老三買房添18萬,買車幾萬(沒說具體數字,暫且算2萬。婆婆去世前2011-2023年間兩次有兩年多住在老三家,他們從2023年一直請有保姆照顧。
在老三家也是這樣的。老人和大哥都葬在老家祖墳了。我和愛人主辦的花了3.
5萬。這筆錢老三給到我們了。
到如今他們已故去5年和三年了。因為大哥去世,我們在北京。公公的一切存款和遺產都在老三手裡,包括房產證。
老三從不提一字,老人遺產分配的事。去年六月份我和他們說急需點錢,把老人遺產給我們那部分救急。他分文不給,去年十一期間,到我家看望得肺癌剛手術出院的他二哥(我先生)。
隨後拿出一份公公婆婆在世,去世的一切費用匯總表,表中列了老兩口在他家的一切開支包括水電煤氣取暖費**包月費,還有他買車,裝修房子,老人去世後再次裝修費,裝置折舊,還有他汽車保養,停車費,車庫等等費的支出,總之,他們老兩口在他家實際只住兩年半,還帶著保姆。所謂的總費支出明細還欠他們7-8萬塊錢。說大哥二哥兩家各欠4萬。
侄子和二哥都氣的無話可說。大家一言不發,任由他一頓演說。我想請求法律講堂分析並給出建議。
老小啃老一輩子嗎?老人留下近百萬遺產都該他一人佔有,還理直氣壯。這些是主要內容,還有其它重要資訊以後再說。。。。。。
11樓:匿名使用者
(1)鄧某某照料馬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構成無因管理。因此,鄧某某為他人照料丟失的馬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作為無因管理人,其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2)鄧某某要求日後產下的馬駒歸自己所有的主張不能成立,因為馬駒在性質上屬於天然孳息,天然孳息在與原物分離之前是原物的一部分,與原物分離之後它的所有權也應當隨原物的所有權歸屬。所以鄧某某的主張不能成立,但何某某必須向鄧某某支付照料馬所支出的飼料費或其他管理費用。
(3)鄧某某有權要求何某某支付其為此支付的200元醫療費。因為在無因管理之債中,本人應當償付管理者在管理事務中所受的損失。
(4)鄧某某不用向何某某進行賠償。根據民法原理,在無因管理之債中,如果管理人給進行管理的標的物造成損害的,在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在本案中,動物死亡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管理人沒有過錯,故不承擔賠償責任
12樓:百度使用者
這作業怎麼和我們的一樣。。
揚州特大木馬案 分析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邊有樓主需要的
其實木馬並不不細分什麼型別 不管黑木馬白木馬 只要能盜取對方賬號的 就是好木馬!
我家有一個我自己用vb編寫的一個特洛伊木馬 還有編寫病毒和木馬的原理和具體思路
你需要的話 留下郵箱 我把** 用文字的形勢 發到你的郵箱裡面
(注:我編寫的都是現成的 把**稍微編輯一下 就可以變成一個 盜號的木馬了 我發給你之後 希望就是學習研究用 不好把它用在別的地方)
不過現在流行的都是那種網頁掛馬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密碼盒子".
只要產生木馬端讓別人點下去.
密碼就會自動提交到您設定好的網頁...
您只要去那收及密碼就行了.
如果會程式設計這個算是容易寫
15樓:匿名使用者
網遊木馬,就是個流氓軟體,通過記錄你登入遊戲時候所輸入的賬號,然後將賬號遠端傳送給安放這個木馬軟體的人來謀取利益
很簡單的程式。軟體很小的
16樓:
估計是網遊木馬.反正就是竊取別人帳號和密碼的木馬
法律基礎案例分析。。。請大家幫個忙急!! 5
請教大家一個法律案例分析問題 10
17樓:撒旦幽幽
分太少了,,這場的案例分析題,情節這麼多,不想回答。。。
18樓:匿名使用者
加油,馬上到六點半了!
請教大家問題,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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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問題,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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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英語問題,請教大家一個英語問題。
4是對的 告訴你一個很簡單的看法,其他3個be和belong這個動詞放在一起,那肯定是錯的了回,有了belong,怎麼還能有be?有了動答詞就不能加be動詞 應改為the bike belongs to me 4 是對的。belong to 只用在一般現在時中,不使用be 1 belong是動詞,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