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易屬兩儀
看來你對工傷索賠的法律流程根本不懂!首先你是否收到了社保局下達的工傷認定決定?只有收到社保局下達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才屬於國家承認的工傷,才具備法律保障!
請看《工傷認定程式》http://baike.baidu.
如果社保局下達了工傷認定決定書在你傷情穩定的情況下是會安排你做勞動能力鑑定的!鑑定嚴格按《工傷鑑定標準》執行http://baike.
現在建議你向所在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受理審批後他們會指派專業律師為你打維權官司!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所以目前單位無權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2樓:lu水無淚
無論是否是臨時工,在工傷**期間,企業無權解聘工人。
工人身體**後,可以繼續回企業上班。
工人在身體**後,回企業上班期間,若工人單方出現重大失誤,企業有權解除合同。
3樓:熱心網友
根據情況,按照勞動法規定的執行,如果員工還能從事工作,不可以解聘
做臨時工不去辭職可以直接離開嗎,臨時工可以隨時辭職,並在離職當天結算工資嗎?
現在已經沒有臨時工這個概念了,想辭職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企業,其他的情況是提前一個月。如果自己直接離開,企業是可以按照規定扣除一定的工資的。目前沒有臨時工的說法,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那麼員工就是屬於單位的員工,員工辭職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通知...
臨時工工傷應怎樣賠付
最高人民法院於2006年12月28日作出 2006 行他字第12號文,即 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 中規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從第三人處獲得民事賠償後,可以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
打臨時工可以找什麼工作,打臨時工,做什麼好啊?
臨時工,一般情況下是短期工,在現在的時段裡,可以到茶樓 飯店 燒烤夜攤上多看看。日間的,則有發廣告 派傳單 送報紙 員這類可以選擇。那要看你想做什麼了,現在的餐飲行業都在招臨時的,還有送快遞也有 臨時工找工作,首先要給自己定位,定位準確,就好找工作。子曰 不患人不知己,患不己知也。部門 如管理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