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辭職流程及相關法規

2023-02-02 12:35:24 字數 4711 閱讀 3835

1樓:註冊站仕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

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儘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報告,我不知道你在辭職報告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

2樓:襪mf燪焅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5、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6、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后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7、「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推薦一個**, http://www.datihu.

com/ 希望對你有用~~ 追問: 這個辭職一個月針對的是所有職位嗎?我現任一部門負責人 也可以一個月走嗎?

我跟公司並沒有 籤合同 但已在公司工作了2年了 回答: 沒有 籤合同 就不是非常清楚了。你可以諮詢下專家。

能不能幫到你我就不知道了,希望能~

勞動法規定的離職程式是怎樣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提前30天知會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辦理請假手續,走人,辦理交接你保管的物品,通過郵局寄快遞,寄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樣有證據證明你書面提出解除證明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並規定單位需要給員工辦理好離職相關手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樓:濤聲海韻

勞動法沒有規定的離職程式,勞動合同法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要求。

離職流程:

1 辭職申請報告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

2 溝通挽留主管與辭職員工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申請表本人填寫

4 獲准辭職本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辭職由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5 工作移交本人、接任者和部門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收回各類檔案資料、電腦磁碟等部門負責人在交接完成後通知電腦糸統管理員登出使用者6 清還用品行政管理員向辭職者收回: 1、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員工手冊; 2、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 3、公司分配使用的車輛、住房; 4、其他屬於公司的財物。

7 離職談話人力資源管理員協同行政部經理進行,談話內容包括: 1、審查勞動合同; 2、審查檔案、資料的所有權; 3、審查其瞭解公司祕密的程度; 4、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 6、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7、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8、徵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談話要做記錄,並由行政部經理和離職人簽名,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8 財務結算憑行政部開出的《離職結算通知單》進行離職手續 ·英文離職信 ·離職報告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是勞動合同關係,你辭職就是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也可以辦理請假手續,走人,辦理交接你保管的物品,通過郵局寄快遞,寄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樣有證據證明你書面提出解除證明

6樓:匿名使用者

新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的解除程式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

假如單位收到你的書面辭職要求後書面簽字同意的,視為雙方協商一致,則勞動合同解除立即生效。

或去聽聽律師說法。

7樓:baby無知的螞蟻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並規定單位需要給員工辦理好離職相關手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物業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有哪些?

現在物業管理行業還是比較混亂的,物業管理草案正在制定和稽核過程中,如果遇到物業管理出現的問題可以找房管局投訴,關於收費的問題可以找當地物價部門或315協會。我們也正期盼正規的物業管理條例出臺 現在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國家法律 物業管理條例 物權法民法通則 消防法國家部委的相關規定 保安服務...

受教育權的侵權表現及相關法律法規

關於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其內容包括受教育機會權 受教育條件權和公正評價權三個方面。在我國法學界,一般認為受教育權是憲法確認和保障的一項基本人權,屬於社會經濟權利的範疇。侵犯受教育權的總體表現 侵害受教育權的具體表現實際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過教育獲得人力資...

血液製品的相關法律,醫療相關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1 中華人 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6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7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8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9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