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後璇子
公司必須給你合理的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怎麼辦
3樓:北京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4樓:孫豔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律師,稍等我閱讀完您的問題後給您解答
提問公司的合同是一年一年籤的,現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願意續簽了,是不是有補償,如果有補償數額怎麼定的
回答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願意和你續簽勞動合同,這應該是正常的,勞動合同法允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以解除。這種合同叫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負責經濟補償,但應給予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以解除。這種合同叫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負責經濟補償,但應給予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以解除。這種合同叫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負責經濟補償,但應給予經濟補償。
提問那這個應給予就不是必要的是嗎
如果有經濟補償那就由公司說了算嗎
回答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願意和你續簽勞動合同,這應該是正常的,勞動合同法允許的。
也就是說到期不續簽是人家的權利,是勞動法允許的
提問好的知道了,那公司如果給予補償,我們有權利去提要求嗎
回答你們有權利去提要求的呀,但是公司這時候是沒有法定補償義務的哦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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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華律網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該續簽: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金。在其他情況下,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單位不續簽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對於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單位與員工均有權利選擇是否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未續簽該怎麼辦?
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
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9樓:邳州市氣象局
煙臺法律援助中心回覆:如果您想現在同公司解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您不想現在同公司解約,而公司也不同您解約或者續訂勞動合同,那麼在你們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後,您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您可以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相關規定。除此之外,您有權要求公司在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您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願與之繼續簽訂勞動合同,但員工要求繼續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10樓:狗熊貓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1樓:
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可以就是否續期的問題進行協商,如果公司拒絕留用該職工,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該員工,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根據職工工作的年限確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給付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補償金的數額最長給付十二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諮詢電商
合同到期,單位不同意續簽並提前告知你的,應當向你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3樓:祥順商務管家
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續訂都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簽訂,合同期滿後合同終止,如果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需要雙方都同意才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款,勞動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這種情形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規定應當支付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認為終止合同不合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單位有明確的請銷假制度,而員工嚴重違反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款規定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你說情形如果屬實,不管是終止合同還是解除合同,都有100%勝算。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4條第一項,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同時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因此,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必提前通知...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胡律師對勞動合同法怎麼不熟悉?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或者以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 如降職降薪 續簽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到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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