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這兩種情況,如果雙方自願,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
第二種情況是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要離婚的話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調取婚姻證明,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出具婚姻登記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沒領結婚證的婚姻的離婚方式:一般情況下,雙方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自行解除同居關係。但若雙方構成事實婚姻的,可共同向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登記(需先補辦結婚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無效且確認感情破裂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3樓:點行律師**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者同居關係。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男女雙方只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非婚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能夠分清財產性質及歸屬的,確定為個人所有;不能分清財產性質及其歸屬的,參照共同財產處理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沒有領結婚證怎麼離婚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結婚證是用於證實婚姻存續關係最直接的證明。如果起訴要求離婚但又確實沒有結婚證,只要還有其他材料能證明婚姻關係存續的,也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從未辦理過結婚登記起訴離婚的處理:2023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屬於事實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2023年2月1日以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先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以後再提起離婚訴訟;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人民法院將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第二種,辦理過結婚登記但遺失或損毀結婚證起訴離婚的處理: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查閱並影印婚姻登記檔案。
沒領結婚證如何離婚
5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沒領結婚證的婚姻離婚的方式:2023年2月1日後同居的,雙方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自行解除同居關係。但若雙方2023年2月1日後同居,構成事實婚姻的,可共同向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登記(需先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無效且確認感情破裂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6樓:點行律師**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者同居關係。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男女雙方只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非婚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能夠分清財產性質及歸屬的,確定為個人所有;不能分清財產性質及其歸屬的,參照共同財產處理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7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
8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結婚證丟失,若辦理離婚手續的,需要補辦結婚登記的,雙方可以持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
2、未領取結婚證。按照法律規定,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9樓:點行律師**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或者同居關係。
對於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事實婚姻關係,並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處理。對於同居關係,男女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除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進行協商處理。男女雙方只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非婚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能夠分清財產性質及歸屬的,確定為個人所有;不能分清財產性質及其歸屬的,參照共同財產處理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領結婚證之後多久可以離婚,領結婚證之後多久可以辦理離婚
要視情況而定。離婚有兩種形式 1 登記離婚 通稱協議離婚 2 起訴離婚。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 村 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 離婚申請表 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 教育 醫療...
外地領結婚證,外地怎麼在瀋陽領結婚證
請您參考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 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自主把握 2 結婚年齡 男年滿22週歲 女年滿20週歲。3 雙方均無配偶 未婚 離婚 喪偶 4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自主提示 二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 本人常住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2 本人無配偶。3 當事人...
沒有結婚證怎麼休產假,沒領結婚證可以休產假嗎
一 勞動法 第62條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7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 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