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劉蒙西律師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有賠償的。根據 《勞動合同法》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惠企百科
賠償一年的。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到期不續簽具體賠幾個月,由具體情況決定。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和勞動者不續簽,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的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話就違法,以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如果是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
3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4樓:1949的忘憂草
和公司籤的三年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公司要按你每一年公司工齡賠償你一個月工資,你有三年公司工作工齡,公司必須要賠償你三個月的工資。
5樓:平安山雀
沒有賠償的。因為勞動合同到期應該是雙向選擇,員工和用人單位都可以不同意續簽合同,這個是沒有經濟賠償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主動不續簽,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工作三年給3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標準為終止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獎金、津貼及補貼。
7樓:張老師說物理
合同到期了的話一般公司就不再給你賠償了,你就不要想這麼多好事了,因為籤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雙方都認真的按照合同執行,現在已經到期了,你就對他沒有約束力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提前一個月告知你不再續簽合同是沒有賠償的,如果沒有通知,則需要賠償。
9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如果公司在你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通知你不續簽了,是不需要賠償的。如果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不續簽勞動合同,那麼公司要賠償你1+3一共4個月的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因為你們之前已經履行了合同內容,所以,如果之後公司不給你續簽,那是沒有賠償的。
11樓:小老虎
三年合同到期之後,如果公司不續簽的話,是應該要給予賠償的。應該按照員工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標準給予賠償。
12樓:陽光的碣石客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簽合同這很正常,並沒有違反什麼規定,不會有賠償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三年的合同期滿了。不續合同那是理所應當的。如果三年的合同沒滿的情況下。是要給你賠償的,但是三年級合同已經圓滿完事兒了。你跟人家怎麼能夠要賠償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合同已經到期,說明雙方已經有效履行了合同。
公司不再承擔賠償義務。
15樓:社會小袖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16樓:龍之韻
在公司如約履行了用工合同的情況下,三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再同意和被用工人續簽勞務合同,用人單位沒有賠償責任。
17樓:池夜雲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給續簽合同。是沒有賠償的。因為你合同已經到期了。再籤不籤合同是公司說的算。
18樓:依運晟
簽了三年的合同,現在到期了,公司如果不續簽的話是有賠償的,你工作三年應該給予你三個月的賠償金。
19樓:網友
這肯定是沒有賠償,因為合同已經到期,是否可以續簽取決於公司是否同意,公司沒有責任因不續簽給賠償。
20樓:呼采綠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沒有賠償,有賠償金的,只能是公司倒閉,有賠償,
21樓:養安彤
單位不繼續簽需要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有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現實很多公司通過套路讓員工籤自願離職申請,所以要注意辨別。
雖然在合同期滿後不續簽,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單位在維持、提高待遇的情況下跟你續簽,而你仍不同意續簽的。
合同期限說明: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
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2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型別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單位或勞動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屆滿時,強迫對方續訂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確定是因生產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續訂合同,但必須徵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續訂合同。
否則,所續訂的合同是無效的,續訂行為本身也是違法的;合同到期後,雙方當事人即不辦理續訂合同手續,也不終止合同,繼續保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雙方當事人在辦理續訂手續時不合法或不完備。比如,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協商,不經勞動者簽字,而是由他人代為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4樓:張甜甜律師
法律分析:補償不等於賠償,三年合同到期後公司主動不跟勞動者續簽的話應當承擔經濟補償責任。具體情況有下:
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到期,員工不願續簽有賠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願續約他還可以要求要賠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屬於違法終止,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1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4條第一項,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同時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因此,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必提前通知...
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續簽,有沒有補償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必須根據你的工作時間給你補償,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滿半年不滿1年也是1個月,不滿半年是半個月,但是,工作時間從08年開始計算,08年之前的歸勞動法管,勞動法可沒有明確該怎麼補償 所以,公司肯定要支付你1.5個月的工資,至於是不是應該給你6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