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昆重帥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必須根據你的工作時間給你補償,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滿半年不滿1年也是1個月,不滿半年是半個月,但是,工作時間從08年開始計算,08年之前的歸勞動法管,勞動法可沒有明確該怎麼補償
所以,公司肯定要支付你1.5個月的工資,至於是不是應該給你6個月的工資,那麼就存在不確定了,你可以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08年之前的工作時間怎麼補償就交給仲裁定了
關於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的規定
1.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或者以上
2.個人非自願失業,公司不續簽符合規定
3.60日內辦理了失業手續
符合這三條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了,失業保險交費滿1年可以領取2個月,依此類推,如果你從2023年5月一直交到今年5月,那麼至少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
離職後,公司必須在7日內向當地社保申報你失業,你拿著公司的離職證明和身份證60日內去社保辦理失業手續,這個就可以領取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方法是有的,只有一種補償。
合同到期後,公司如果不能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要求你們續訂勞動合同,你們可以要求補償,補償標準當然是一年一個月。
相關的法律條文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樓:喜頭
沒有補償,如果單位講點人情味,可能會給你幾個月的工資
4樓:品茶知香
續簽是沒有補償的 只有在合同有效期內 想辦法讓他開除你 那樣是有補償的
5樓:生命天空保險網
1、依照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以申領失業金。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以下條件:
(1)失業前按已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2)連續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或以上;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失業人員應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當地社保中心辦理申領手續。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的話,有那幾種補償?怎麼個補法?請知道的朋友告訴我,謝謝!!!
對於已經有幾年的工齡,都有經濟補償,建議你可以向單位申請相關的補償金。一般是工作滿一年,就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幾年,就計算幾個月的工資比例,這是《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問題補充:公司是沒有問題的,是正常的,不會倒閉的.他就是不給我籤合同啦.
那03年到07年的合同有補償的嗎.還是隻有08年5月15的這個合同有補償的,另外我買了失業保險,可以拿嗎?
當然也可以進行申請,辦理失業補貼手續包括解除勞動合同書,失業證,交納失業保險證明,身份證,申請書等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即可。
另外申請失業金,但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即兩年時間。
7樓:涼水井村
踩過!記得多給我回踩個!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且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如何補償?
8樓:矽谷創業快訊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續簽,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023年6月份與公司籤的勞動合同,當是籤的是18個月(2023年12月31日)期限,現如今合同快到期,公司將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的經濟補償金。
9樓:深圳張勇律師
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10樓:尹超群律師
回答您好
如果是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法律沒有規定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因為勞動合同到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都可預知的事情,但是到期不續簽還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如用人單位不續簽,員工可主張自入職以來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可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自己的權益
更多3條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公司將支付你2個月工資作為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縱橫法律網 尤飛律師
12樓:
解約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到期不用通知額。。。
解約沒通知的話,補償一個月薪水
13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所說情形,不存在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是否要賠償?
14樓:小煥呀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拓展資料: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5樓:之何勿思
是的。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2023年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在08年1月1日後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拓展資料: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16樓: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要補償員工嗎
17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
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18樓:吃果果的果果
1.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經濟補償。至於付多少,詳見下列「二」。
2.勞動法規對此沒有要求公司提前告知勞動者的規定。屆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即可。
一、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終止勞動合同的,會有三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1.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簽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2.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3.
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計算經濟補償的年限從2023年1月1日算起。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4條第一項,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同時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因此,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必提前通知...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賠償嗎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有賠償的。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
合同到期,員工不願續簽有賠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願續約他還可以要求要賠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屬於違法終止,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1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