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卓尚品
假如早已進入了工傷事故程式流程,辭職後將程式流程走完就可以。要是沒有進到工傷事故程式流程,應最遲在事故傷害產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辭職後舊傷**的能夠再次開展勞動能力鑑定。
離職前事故傷害未產生,辭職後事故傷害才產生的,理應在事故傷害產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有此方法第四十二條要求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書理應續延到相對應的情況消退時停止。
可是,公司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範缺失或是一部分喪勞員工的勞動合同書的停止,根據國家有關工傷險的要求實行。第四十七條 經濟賠償金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的規範向職工付款。六個月之上不滿意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公司所屬市轄區、
設區的市級**釋出的本地區上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規範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期限最大不得超過十二年。此條所指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結束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第四十八條 用人公司違背此方法要求消除或是勞動合同解除,員工規定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書的,<>
用人公司理應繼續履行;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書或是勞動合同書早已不可以繼續履行的,用人公司理應按照此方法第八十七條要求付款賠償費。假如你是工傷保險賠償,應該去社保工傷商業保險單位問清楚,如果是用人公司賠付,那工傷等級不一樣,工資待遇不一樣,您也可到以上企業去資詢,把握工傷賠付要求的詳細內容,該怎麼計算就與用人公司怎麼計算。
2樓:在那夜裡
撤銷不了的,因為你已經提出了辭職了,領導也不會允許你撤銷的,即使你辭職了,但是隻要你正常繳納社保的話,也是可以去申請工傷假的。
3樓:蓉淼經驗之窗
不能夠撤銷辭職申請,除非是你找領導退就行,讓他不要在辭職報告上簽字,在法律上其實也沒有明確規定。
4樓:糖tang說數碼
「能否撤銷,在法律上有兩種觀點: 基於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理念,認為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未正式辦結離職手續前,產生的後果僅為預告解除效力,並未生效,如用人單位未實際與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及其他難以撤銷的準備工作,勞動者可以撤回辭職行為。」
辭職後怎麼申請工傷認定
5樓:張鳳海律師
工傷鑑定後,員工離職的,可以由員工的原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賠償,從工傷保險**中獲得賠償後再交給員工;如果單位不申請的,則員工可以自行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並依法領取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六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如何向老闆提出辭職,怎麼向老闆提出辭職申請?
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准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
六級工傷領過一段傷殘津貼後,想辭職。辭職後還能賠償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嗎
按照規定,6級工傷的處理辦法有兩個,單位可以安排工作的,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如果本人辭職,可以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第二個辦法是單位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按時交納社會保險,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退休費低於傷殘津貼的,工傷保險給予補足,你已經按照第二個辦法,領取了一段時...
拿工傷補助後還能領失業金嗎,工傷本人辭職領了再就業補助金後還能領失業金嗎?
除非因為單位違法用工行為辭職的,否則辭職沒有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需要非本人自願失業,主動辭職不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失業保險繳納年限累計到下次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時一起計算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