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喝酒 侵權責任比例,共同喝酒的承擔責任

2023-09-24 18:36:05 字數 1438 閱讀 9317

1樓:林森木木

一、一起喝酒的人出車禍責任劃分怎麼認定?

對於勸酒承擔法律責任,我國現行法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二、具體情況。

1.強迫勸酒的人。通過故意灌酒,言語性勸酒等方式強迫對方喝酒,並且在對方已經醉酒或違背其意願的情況下,依然勸酒等,此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對對方身體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仍勸其飲酒的人,此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因飲酒而發生的危害後承擔法律責任;

3.共同飲酒後未勸阻飲酒者駕車離去,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因事故受害的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共同飲酒後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唆使飲酒者酒後駕車的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後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有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6. 醉酒者喪失意志的情況下,共飲者有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一起喝酒的人出車禍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處理,特別是對於存在勸酒行為導致對方發生醉駕和交通事故的,顯然是需要追究一定的責任,具體情況應當由交警部門在事故責任認定後處理。

共同喝酒的承擔責任

2樓:天津馬海妮

法律分析:作為共同飲酒人,對醉酒者負有照顧、護送或通知家屬的義務,尤其在明知共同飲酒人中有駕駛機動車情形的,更應當盡到提醒、勸阻、甚至制止該飲酒人駕駛機動車的義務,如果未盡到上述義務,最終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給該飲酒人造成重大損害的,共同飲酒人應當對遭受重大損害的共飲者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共同飲酒的法律責任相關法律 法律問題

3樓:馬筱

法律分析:朋友間聚會飲酒屬善意的正常社會交往,對於在聚搏樑會飲酒後意外死亡的後果,組織、參與聚會的人員只有在存在與該後果相關過錯的情況下,才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聚會飲酒系社會生活中情誼敗吵行為,屬社交自由空間,法律干預應適當謹慎。

在共同飲酒過程中有人飲酒過量或者醉酒,其他組織、參與者負有保障醉酒者免於發生危害的謹慎注意義務。如果未盡到應有的謹慎注意義務,則組織、參與者存在過錯。但該謹慎注意義務的程度以一般人的普通注意為限,即應在一般人的可預見范圍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察銀侍自責任大小確定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區別是什麼,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

1 侵犯的權利不同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絕對權,其違法性體現在違反法律直接規定的 針對一般人的義務 違約行為所侵犯的是一種相對權,其違法性表現在當事人違反自已設立的 並針對特定當事人的義務。2 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不同侵權行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並不存在合同法律關係,只是由於侵權行為的發生,才在當事人間產生...

侵權責任法是什麼時候出臺的,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的時間

我國只有一部 bai侵權責任法du 是2009年制訂的並zhi於2010年7月1日實施dao的,至今沒有修改過內。中華人民共 容和國侵權責任法 於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2009年12...

簡述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區別

內容來自使用者 落葉飄過海 1 歸責原則不同 侵權責任一般採取過錯責任原則,在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採取無過錯責任原則,若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而當事雙方又無過錯,依公平觀念,也可採取公平責任原則。違約責任一般採取無過錯責任原則,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採取過錯責任原則。2 構成要件不同 侵權責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