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凝聊娛樂
因為那個小區裡的人與你層次不同。父親坐了一下午,也就是為了觀察整個小區來來往往的人,如果你嫁過去,就必須要融入他們,成為他們那樣的人。
2樓:情感大師**
因為父親在小區的時候觀察到女朋友經常會帶一些不認識的異性進入自己的家中,
3樓:網友
父愛如山,父親坐了一下午,一方面從生活細節觀察對方的為人和責任心,看能否放心把自己的女兒交到對方手上,經歷過一次婚姻,他不願自己的女兒再受到傷害,坐了一下午,從鄰居的話可以知道,自己也能有細枝末節的觀察。
爸爸要二婚,後媽提出要住我的婚房,我還有三個月就要結婚,我該怎麼辦?
4樓:網友
我們現在處在這個物慾橫流的年代裡,什麼事情都是快速發展,快餐文化,快節奏等各種各樣的形式,充斥著我們。那麼,在兩個人的結合上面出現一種閃婚閃離也是社會上-種很普遍的現象,二婚家庭更是比比皆是,但也有一種二婚是類似於夕陽紅的那種,那種的話簡直就是為了日後能有個相互照顧的伴侶,而去組建了乙個家庭。
但如果是父親和兒子同時差不多在乙個時間內舉行婚禮,那就比較狗血和搞笑的了。而且,父親二婚的物件還要住在自己將來不久要結婚的新房的時候,這就更是聞所未聞見未見的奇葩事件,先不說自己將來的另一 伴會嫌棄自己父母的這個行為,你自己都會不大能接受自己的後母所向你提出的這個要求,不過人也真的是俗話所說的,活久見活得久了,竟然什麼事情就都能遇見了。
父親如果找了乙個這樣的後母的話,那以後的生活就是雞飛狗跳,從你的後母要用你的婚房開始,就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後母,她的一些品行是不大端莊的,如果是真正的夕陽紅,一種很美好的夕陽紅的話,她是不會,這麼誇張的一種宣告儀式,即使夕陽紅中兩個人要結婚,也只是很平靜的,扯乙個證就在-起過活的。
如果不明事理鬧得人盡皆知,那麼鄰里街坊會在背後對你們指指點點,這樣家庭的風評也是不太好的。當今這種情況你是完全可以拒絕你後媽的這個行為的,甚至可以勸你的父親,慎重考慮這個二婚物件,因為沒有人想在日後過一種亂七八糟甚至是雞飛狗跳的生活。
5樓:金玉兔戀
這個自己是堅決不能同意的,你可以和你的爸爸說一下,你的爸爸應該會斟酌考慮的。
6樓:餘量不足
拒絕啊,那是你的婚房,也快要結婚了,怎麼可以讓那後媽搶你的婚房,和你爸好好說一下吧,感覺這個後媽不是乙個善茬。
7樓:he**en珍珠糖
這個還是要看你爸爸的態度,我覺得你不應該讓出來婚房,你那個後媽肯定也是有所企圖的。
8樓:網友
不同意,讓他祝住你的婚房就是對你未婚妻的不尊重,這樣還傷了你未婚妻的心。
我媽不在了,我爸要再婚,如果再婚前房子沒有特別說明,以後我爸先不在,那麼房子應該怎麼分配?
9樓:老夫孔明
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房子是你生父母的共有財產。房產證上寫的是他們2個名字。你母親走後,房子應該是你爸的個人財產。
再婚後,這個房子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也就是你爸乙個人的。如果以後你爸走後,這個財產按個人遺產算。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法律來看,這房子應該由你、你親妹妹、你後母以及她的2個兒子共同繼承(平均分配)。
10樓:豆小惟
最好讓你爸先把房子過到你名下 萬一以後到你後媽手裡那是理所應當 你可以查檢視看繼承權的說法。
11樓:傷心的
把所有的問題都跟父親商量一下 可以做個婚前證明。
12樓:網友
那就先讓你父親跟她說明房子的分配唄~~
父親在我家住了三年,要再婚我該怎麼辦
13樓:youlovep枿
對於父母再婚,作為子女的我們,應當想到,父母稍微年輕時未娶未嫁的原因是什麼,所以,當父母上了年紀,或許作為子女的我們應當主動為父母賣棚尋找乙個老伴,即便是為了有個說話的人,不至於讓老人家獨自一人空守家鄉。
1.不管遇到任何事情,父母有了傾訴的物件,心情好了,自然而然,人就會活的快樂些。試想,這些是不是給我們做子女的核桐減輕了很多負擔呢?
而對於父母想要再婚,子女堅決不同意的人來講,這些子女需要明白,父母再婚並不是嫌棄子女照顧不周,有時乙個人更需要的是精神寄託。
2.沒有人相伴,父母就會覺得自己像空巢老人一樣,即便子女給再多的錢,買再多的營養品,都比不上有乙個相伴的人。所以,讓父改配坦母有感情的寄託,有心靈的慰藉,有冷暖的關愛,都會讓父母感覺到自己後半生的快樂。
3.作為子女,我們應為父母的身心健康著想,父母孤身一人養家不易,當父母有感情上的要求時,兒女不妨為父母把把關,讓父母舒心些,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父母年紀大了,一輩子不容易,能開開心心的最好。
父親去世多年,母親在我成年後再婚,而母親再婚物件的兒子正在服刑,公務員政審能通過嗎
應該沒問題,不用把你媽的情況填寫過於詳細,況且繼父的兒子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與你政審不會有關聯。看公務員的具體政審要求 法律沒有規定這方面的事項。應該可以。入黨政審是母親和父親的,但當時父母已離異,我跟母親,後來母親再婚,公務員的政審可以是母親和繼父嗎 你可以把親生父親和繼父一起填寫,在備註只說明一下...
我父親是再婚,我想問的是我父親去世後的財產第一繼承人是我繼母還是我
你和你繼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權利同等。如果你爺爺奶奶還在世的話,他們也是第一順序。你父親不立遺囑你們會平分他的遺產。第一繼承人包括你繼母 你 雙方的其他子女 你爺爺奶奶。如果你父親沒有遺囑,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是父母 配偶 子女,一般是平分遺產。如果有遺囑,就以遺囑指定繼承人為準 沒有第一繼承人一說,...
我母親車禍突然離世,父親再婚,再婚後的房產繼承問題
你要行使你的權利,你不想變更就不同意。然後一父親講明 繼母真的愛他,不會這樣做。多和父親溝通。不然。房子更名後,繼母不會對你父親好。希望對你有幫助。明確你自己的意見不同意。根據你的情況,房子現在你名下,如果要過戶到你夫妻和繼母名下,必須由你親自辦理的,這個你不必擔心。不論是過戶還是租賃,總之,不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