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公務員應當堅持哪些原則,公務員任用應當堅持什麼原則

2021-03-03 21:17:02 字數 1023 閱讀 7917

1樓:匿名使用者

編輯同志: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屬法》制定出來的,主要是為了嚴肅行政機關紀律,規範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行為,保證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如果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將會依照該條例受到處分。

請問,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應當堅持哪些原則? 讀者:勁強 勁強讀者: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第四條明確規定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受處分。如果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時應當堅持以下原則:一是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二是應當與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三是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公務員任用應當堅持什麼原則

2樓:白城中公教育

公務員管理的原則主要有:(1)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的原則;(3)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4)分類管理的原則;(5)法治原則。

3樓:重慶中公教育

公務員錄用制度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按照一定的標準和法定的程式,採用公開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取的辦法,將符合條件的人員錄用為公務員的制度。

公****錄用堅持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點:

(1)錄用公務員,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公開是指各類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必須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特殊職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報考公務員的法律地位平等;競爭擇優是指通過有效競爭的方式對考生的政治、業務素質進行考察,最終選擇其中的人員。

(2)《公務員法》第24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公務員打人如何處分,公務員打人如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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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操守怎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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