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平
如果是一審不服,可以上訴,二審的可以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內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容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判決不服 ,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不服 ,可以在得到新的證據後,向上級法院申訴。
3樓:微笑淚傾城
判決十五天內提起上訴
如果感覺法院判決不公平怎麼辦
4樓:律師陳平遠
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已經專超出上訴期的,可以申
屬請再審或要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
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5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個「覺
來得」的人,仍然按照自既有的法律途徑,主張權利。關鍵是,你先要懂法。
建議,有這「覺得」的人,先去學學相關學科知識。什麼叫「公平」,如同「民主」「自由」一樣,它們都是政治學概念,讀書學習後,你才會真正懂得其含義。搞清楚人類社會為什麼需要法律,意義何在,社會該如何體現「公平」。
法律是如何誕生、發展、制定的。再學學我國法律,懂得每個法律出籠的流程,以及修改的流程。
法院違規判決找哪個部門投訴,法院判決不公平,找哪個部門投訴
上訴期內上訴,如果生效的,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
學校不公平,怎麼辦
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看什事情,瞭解好具體責任方在誰?不可護犢子 若在於自己的專孩子方責任多屬一些,就要首先教育自己的孩子,主動承認錯誤,並與校方做好溝通,消除矛盾,達成和解。一般是雙方都有責任的,不可情緒用事,一味指責校方,使矛盾更激化。我相信,只要家長和校方都坦誠布公,問題是好解決的。前提是...
孩子在學校受到不公平待遇怎麼辦
呵呵,希望能理解作為一個父母的心情,從你的描述看,你們可能是一個普通的家庭,普通的引不起老師的畏懼感,只有一種作為老師的威嚴感留給了你們。其實沒關係,普通的家庭很多,只是你們的孩子有點優秀的出乎你們意料,而且這位老師如果依照你的描述的話,只能說句不是個東西 原諒我說了粗話 1.首先,告訴你的孩子,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