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個小小的酒鬼
法律理論指出,除非條件有明文規定,設定的條件達不到,就解除合同之外,所有的在合同中條件都是合同生效條件。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把合同中的「條件」列出來,我們無法判斷呀。
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什麼?
3樓:末你要
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生效條件,意思是在合同約定的條件還沒有成就時,合同效力暫時停止,不生效,待條件成就時合同才開始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在附條件合同中,條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是不確定的事實,是由當事人議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條件,條件必須合法並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
合同中附條件的主要作用在於,可以把當事人的動機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義。解除條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終止決定於所附條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條件成就時,原來的權利或義務即行解除,如所附條件不成就,則合同繼續有效。
4樓:百度使用者
字完成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這是合同法明文規定的,所謂強制性條款。
還需要當事人來約定嗎 ??
所以理所當然的不是條件了,狠幹脆改選d
不需要什麼解釋一樓的
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是否解除條件成就自行解除
5樓:紫陌康侃
合同法第45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依據此條,答案就是:是。
請問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是《合同法》規定的效力待定合同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附生效條件的
複合同不是《合制同法》規定的效力
bai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規du定為三類:一zhi是限制民事行dao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二是無權**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三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
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7樓:淺川信子
不是bai。
效力待定是由於主體不適格du,需要有zhi處分權的人dao進行確認,附生效條件的
專合同,只是因屬
為合同規定的條件不成就而沒有生效,一旦滿足條件還是生效的生效條件也被稱為延緩條件,它是指限制合同效力發生的條件。
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條件,則合同在成立以後還不能立即生效,必須待生效條件成就以後,合同才能產生效力,當事人才可以實際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效力能否發生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才能生效。
8樓:高度強
不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成就時發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45條、46條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約定附條件及附期限的條款本身何時生效?
9樓:l飛飛雪
您要知道合同整
bai體的
生效和部du分條zhi
款的生效或失效是兩回
dao事。
合同的整體的失版效和個權別條款的失效時間並不同,比如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中的違約金條款是繼續有效的。
同理,合同整體的生效和其中個別條款的生效時間也可以不同。附條件和附期限合同就是這樣,您可以認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未成就前合同沒有生效,但所附條件的這個條款是在合同成立的同時就生效了。
10樓:呆娃丶
抄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襲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也是專家,但我bai覺得您把問題想du複雜了zhi,不過也有點道理
dao。我能想到
內的法條就這個——《民容法通則》第62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符合所附條件時生效。」合同所附生效條件是當事人用來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屬意思表示,附條件合同所附的條件只是合同的附屬內容,它能給合同當事人一種合同生效的期待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附條件bai或者附期限的du
合同的效力就是隻有附條件、期限zhi
達到約定條件dao了,那麼主合回同才產生效力答。
舉例:如果你答應別人,只要對方考試考了九十,那麼你給對方什麼、、、、等等。這其中,「對方考九十分」這條件就是附加的條件,如果對方沒考到九十分,那麼,你所承諾的就失效,你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對方沒有理由要求你給。
相對應的,附期限的合同也是一樣的。
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什麼什麼是附條件合同以及附條件合同的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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