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什麼什麼是附條件合同以及附條件合同的法律效

2021-03-04 09:14:34 字數 4416 閱讀 5556

1樓:末你要

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生效條件,意思是在合同約定的條件還沒有成就時,合同效力暫時停止,不生效,待條件成就時合同才開始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在附條件合同中,條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是不確定的事實,是由當事人議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條件,條件必須合法並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

合同中附條件的主要作用在於,可以把當事人的動機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義。解除條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終止決定於所附條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條件成就時,原來的權利或義務即行解除,如所附條件不成就,則合同繼續有效。

2樓:百度使用者

字完成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這是合同法明文規定的,所謂強制性條款。

還需要當事人來約定嗎 ??

所以理所當然的不是條件了,狠幹脆改選d

不需要什麼解釋一樓的

什麼是附條件合同以及附條件合同的法律效

3樓:華律網

附條件和附期限都屬於法律行為的附款,是指當事人對於法律行為效果的發生或消滅所加的限制。我國法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

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為該民事行為無效。《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所謂條件,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作為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附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4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附條件合同

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

一、所附條件是指合同當事人自己約定的、未來有可能發生的、用來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種合法事實。

所附條件有以下特點:

1.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並且作為合同的一個條款列入合同中。其與法定條件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後者是由法律規定的,不由當事人的意思取合併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條件。

因此、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得以法定條件作為所附條件。

2.條件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事實。過去的、現存的事實或者將來必定發生的事實或者必定不能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所附條件。

此外,法律規定的事實也不能作為附條件,如子女繼承父親遺產要等到父親死亡,就不能作為條件。

3.所附條件是當事人用來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屬意思表示。它同當事人約定的所謂供貨條件、付款條件是不同的,後者是合同自身內容的一部分,而附條件合同的所附條件只是合同的附屬內容。

4.所附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事實。違法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如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某人殺死某人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

二、所附條件可分為生效條件和解除條件。

1.生效條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不發生的條件。在此條件出現之前,也即本條所說的條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當此條件出現後,即條件成就後,合同生效;當條件沒有出現(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

2.解除條件又稱消滅條件,是指對具有效力的合同,當合同約定的條件出現時,合同的效力歸於消滅;若確定該條件不出現,則該合同仍確保其效力。

三、需要注意的是,附條件的合同雖然要在所附條件出現時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對於當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不能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一旦符合所附條件時,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以,附條件的合同效力可分為條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條件成就後的效力。條件未出現前的效力對於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表現為當事人不得自行撤銷、變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於條件出現時對該合同生效的期待權;在附解除條件的合同中則表現為當事人可期待條件出現時合同效力歸於消滅的期待權。

條件出現後效力在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中表現為該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條件的合同中則表現為條件出現後合同的效力歸於消滅。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什麼叫債權附停止條件,條件尚未成就的債權人

5樓:深圳遊濤律師

附條件債權是指以未來發生與否無法預料的事實的成就或不成就決定生效或消滅的請求權。附條件債權包括附停止條件的債權與附解除條件的債權兩種。附停止條件的債權是指條件成就前債權雖已有效成立,但尚不發生效力,即效力處於停止狀態,待條件成熟時發生效力,故稱附停止條件的債權。

附解除條件的債權是指當所附條件成就時,即告消滅的債權,也即債權雖已發生法律效力,但因條件的成就而失去法律效力,故稱附解除條件的債權。

附停止條件的債權在破產程式開始時,條件尚未成熟的,尚屬期待權,因法律對期待權的保護,故附停止條件的債權應作為破產債權。附解除條件的債權為已生效的債權,只要在破產程式開始前解除條件尚未成熟,與一般不附條件的債權並無不同,故附條件的債權應作為破產債權。

6樓:匿名使用者

舉個附停止條件的合同吧,比如租賃方與承租方約定,在其兒子從國外回來時,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房子打算由其兒子居住),此時,租賃方的孩子尚未回來,此合同就是附終止條件,但條件尚未成就。

只是該例子是租賃雙方互負債權債務。

希望有幫助~

什麼是附條件的合同

7樓:華律網

附條件和附期限都屬於法律行

為的附款,是指當事人對於法律行為效果的發生或消滅所加的限制。我國法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

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為該民事行為無效。《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所謂條件,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作為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附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8樓:匿名使用者

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附條件的合同與附期限的合同區別有哪些

9樓:華律網

附條件和附期限都屬於法律行為的附款,是指當事人對於法律行為效果的發生或消滅所加的限制。我國法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

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為該民事行為無效。《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所謂條件,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作為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附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附條件的合同是指什麼,附條件合同有哪幾類

10樓:

條件與期限盡管都是法律行為的附款,但兩者還是有明顯的區別,作為條件的附款必須是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如果不屬於將來或該事實是確定要發生的,則不能成為條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將來確定的事實的到來為客觀的,如果不屬於將來或不是確實的事實,則不能成為期限附款

附條件合同與附期限合同附條件的合同附的條件有哪些特徵

附條件和附期限都屬於法律行為的附款,是指當事人對於法律行為效果的發生或消滅所加的限制。我國法律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為該民事行為無效。合同法 第45條規定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

附條件的合同附的條件有哪些特徵,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什麼

1 必須是將來的事bai實du。條件 必須是合同成立時尚zhi 未發生的事實,dao 過去的 現存的事實不 內能作為合同的條容件。2 必須是不確定的事實。條件必須是不確定的,將來必然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3 必須是當事人約定的事實。4 必須是合法的事實。違法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條件bai與期限盡管...

該案中合同所附條件是生效條件還是解除條件

法律理論指出,除非條件有明文規定,設定的條件達不到,就解除合同之外,所有的在合同中條件都是合同生效條件。你沒有把合同中的 條件 列出來,我們無法判斷呀。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什麼?附條件的合同中,停止條件是指生效條件,意思是在合同約定的條件還沒有成就時,合同效力暫時停止,不生效,待條件成就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