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學校這樣的做法,的確損害了你的
權益。根據你的情況,你可以提出如回下要求:
1、按《勞答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第二開始,應支付二倍工資。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同公司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養老保險的部分,一般的地方,都是個人承擔8%,加一些醫療保險個人應扣部分的費用,學校這樣做,也是不合法的。
3、如果因為維護自已權益而招到解除合同的,可參考《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要支付相當於經濟補償金二倍的賠償金。
4、你的情況,完全屬法律保護。祝你好運!
2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把勞動來合同
法、源社會保險法仔細看一看,學校在這些方面違法:1、不簽訂勞動合同 2、不按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你完全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糾正學校違法行為,取得應有的賠償和待遇。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bai到勞監部門進行投du
訴。或申請zhi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dao勞動合內同的雙倍工資,但注意一容
年的訴訟時效。意思就是,你訴請的時間,應當是現在的時間倒推一年。而且還可以到地稅部門投訴,單位社保的問題。
如果單位因此將你開除,你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在學校
的做來法顯然是違源反勞動
法的.換做bai是我,我會去當du地勞動仲裁去告zhi他.勞動法明確規dao定,用人單位必須為所僱傭者交納養老保險.
因為沒有為我交保險,我會被逼,被迫離職(與無故開除一樣).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賠償金(也可以說是工齡工資) 工作年限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賠償兩個月的工資 以次類推.還有就是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也就是再賠付一個月工資) 像你這種情況,工齡3年,應該要賠償給你至少7個月的工資(這裡說的工資是指你的月綜合收入)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到當地的勞動局勞動保障科投訴,他們會給你討回一個公道。
按勞動合同法這合同能續簽嗎,《勞動合同法》中的「自用工之日起」適用於續簽勞動合同嗎?
1全部1 用人單位已經詢問了,這次你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除非他降低待遇,如果他維持原來待遇你拒籤就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沒有經濟補償。附 根據勞合法82條,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第三次簽定合同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這次他跟你籤的不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應當自勞動...
勞動合同法必須要和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法內容相同嗎?如果有些出入那算不算是有效的勞動合同
一般公司的規章制度都不能與勞動法相牴觸的,違憲的法律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必須進行修改。一般用人單位在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員工手冊時,都要在勞動法的規定範圍內進行,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條款是不能和勞動法相沖突的,如果想衝突,就必須進行一定的整改。違約金的約定是無效的,見 勞動合同法 22條 25條...
關於勞動合同法中的立即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法中沒有立即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用詞,只有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用詞。立即 立刻,馬上的意思。隨時 不論何時,任何時候的意思。立即麼就立即執行的意思!隨時麼就是時間不確定嘍!立即解除是指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時,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隨時解除是指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